安徽一女大学生侮辱外卖员,外卖员提出辞职
12月6日,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一女生辱骂外卖员的事情引发全网关注。在披露的录音中,女生脏话连篇,骄横野蛮。
据媒体介绍,事情起因是女生点外卖填错了电话,导致订单无法正常配送。外卖员进行二次配送时,对女生强硬的态度不满,说:“多给你送一趟,一句谢谢不会说?一副命令的语气!”,结果就被女生口吐芬芳。
当晚学校组织双方见面,女生当面道歉,外卖员接受了。
第二天,受到侮辱的外卖员心情还是无法平复,就把跟女生的聊天记录录屏后发到外卖群,30多名同事帮助转发,导致舆论发酵。同时,这位外卖员申请了离职。
他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对他侮辱性太大了,为了几块钱的配送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骑手再穷也靠努力挣钱的。如果谁家庭稍微好一点的话,谁会选择送外卖。”
劳动不分贵贱,“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对服务业来说,本意是让顾客享受到周到的服务,宾至如归,体现的是服务业者对消费者的尊重,并不是说顾客真的比服务业者更高贵。
这个女生不尊重外卖员,外卖员当然也没必要再尊重女生。将女生的所作所为公之于众,使其受到全社会的道德谴责,可以说是很有力的反制。
从网友们的评论看,这个女生的专业和姓名都已经被挖出来了。虽然学校没表示会对该女生进行处分,但想必她今后在学校的生活也不会太好过。
那么,网友们披露女生所在专业和姓名的行为,有没有可能触犯法律呢?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
女生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外卖员的人格尊严,而且从她说的话可以看出她对整个服务行业的工作者都不尊重。
那么社会大众,尤其是服务业从业者出于维护劳动者尊严的需要,使用女生的名字,对其进行道德谴责,是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的,并不侵犯女生的名誉。
何况很多网友还是很善良的,有网友就劝其他人不要再骂某某级某某专业某某某了。这可看不出任何侵犯女生人格权的意思。
话说回来,其实外卖小哥辞职的行为还是有些可惜,毕竟现在找份工作不容易,没有必要为了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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