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为什么会被说效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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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世纪九十年初,我们在新闻联播上还能看到播音员语气欣悦的播报“某某企业提前几个月完成全年生产计划”,那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下,只需要按上级下发的全年生产目标排定生产计划,按计划生产即可。完成生产后上缴国家预算的利润、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所以,除非全年生产计划完不成,完成了何来的效率低?

计划经济,不仅计划了一个企业的年生产目标、也计划了企业的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动力燃料、设备折旧等成本性支出,更计划了国营企业的职工工资和福利(医疗、职工子女教育、住房、养老费用),在此基础上,预算了企业应上缴的利润。

国企(本回复中的国企指国营企业,非国有企业)被扣上效率低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返城,不按计划安排,导致大量知识青年无序的返回到城市、无处安置,只好逢厂就塞,导致人浮于事,这个锅,国营企业咬咬牙还是可以背得起。

第二是国营企业不仅承担着完成上级安排的生产任务的经济责任,还承担着本应是国家承担的职工福利(医疗、职工子女教育、住房、养老费用)等社会责任。在计划经济下,国家虽然没有直接承担这个责任,但在预算国企应上缴利润的之时,已经把承担这个责任的应付的费用在应上缴利润中扣除了,留在了国企,职工通过拿着计划过的低工资(计划扣除医疗、职工子女教育、住房、养老费用),也将自己应承担的那部分留在了国企,统一由国企来承担这个社会责任。

当国家经济开始转型,开始对国企实行利改税改革后,国企不但要向国家上缴国家预算的利润、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还多收了一块税金。经此改革,国家收走了极大一部分国企所创造出来的蛋糕,在权责相等的情况下,国家本应同时收回国企代国家承担的社会责任,但却没有同步收回,这个责任还是继续由国企承担。

计划经济下的国企利润都是被严格预算的,蛋糕就那么大,现在一个本来就不大的蛋糕,被利和税两把刀来切,国企能留下来的酒所剩无几。

问题是,从建国以来到进行国企利税改革的时候,国企已经运行了几十年的时间,诸多国企积累了海量的退休职工,国企就剩下了那么一点蛋糕,是无论如何都承担不起这么庞大的社会责任了。就算勉强承担了,也再无资源对设备、技术进行升级改造。再加上由原来的国家暂拨经营所需资金变成经营所需资金向银行贷款,国企连所需的经营资金都无法筹集了,一个本来盈利的企业,在政策变化导致资金来源性质发生变化后,迅速变成了负债累累,无法开展经营。年龄稍长的都应该能记起大力“清理三角债”这个现象,这个现象的发生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发生的。

试问全世界有哪几个企业,既能承担的起政府要求的经济责任(按计划经济定产定销、按市场经济上缴利税)、还能够承担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全部社会责任(职工医疗、职工子女教育、住房、养老费用)?这个锅再怎么咬牙,国企也是背不动的。

就算是现在号称效率很高的民营企业,也是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结合来承担这个责任,少了国家这个角色,民企也一样会陷入困境。

这本来是经济调整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需要对上中下游各类指导、配套政策进行调整、修正来予以适应新的经济模式,但某些“改革家”就是不给国企时间,于是在一片喊打喊杀中,国企成了罪魁祸首,成了效率低下的代表。

在这个大背景下,拿着被计划过的低工资为国家奉献了自己大好青春的那批人,成为了一众改革家眼中的负担,被冠以“买断工龄、买断养老”等名义,每人给了极不相称于其付出的金钱,予以“下岗”,被推向社会、无依无靠,这些人后来的状况大部分十分凄惨,有些遭遇可以称为惨绝人寰。惨绝人寰这四个字,只要有心去了解一下哪一个阶段的下岗职工的处境,就能知道,这四个字一点也不夸张。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

本文无意对比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好与坏,只是想说,你给一匹千里马背负上超过它承受能力的负重后,它可能连乌龟都跑不过。

所以说国企效率低,是个伪命题,它是在特定的时间阶段、特定的政策导向下,一个至关重要的关联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下所出现的一个伪命题。

(此文本是一个跟帖,被观友推荐了上来,跟帖的时候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逻辑上有不通顺的地方,言辞上有激烈的地方,所以进行了修改,但不影响本文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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