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取代萨达姆政权而成立的伊拉克新政权的合法性在其成立时就得到了联合国的认可

   2003年3月20日美英联军发动“伊拉克战争”,同年5月初,美英在伊拉克境内成立“联盟驻伊拉克临时管理当局(Coalition Provisional Authority)”(新华社将其称作“联军临时管理当局”),当时的美国总统布什任命前“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委员会”成员——美国外交官保罗·布雷默作为该机构的“一把手”;同年7月13日,美国在伊拉克境内成立“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25名成员虽然是伊拉克人,但都是由布雷默指定、任命的,而且美国规定该委员会须接受“联军临时管理当局”的“监管”(详情参阅原载于“新华网”的新闻《伊拉克人对临时管理委员会成立反应不一》:http://mil.news.sina.com.cn/2003-07-13/136961.html)。本帖的标题中所说的“伊拉克新政权”既不是指“联军临时管理当局”,也不是指“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下面接着往下说:

   同年(2003年)5月22日,安理会以14票赞成、1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安理会第1483号决议,该决议“确立了以美英在伊拉克的管理当局在伊‘战后政治安排’问题上的主导地位”(“新华网”新闻《安理会敲定伊战后安排 废除13年制裁期监管机制》中语;源地址是:http://mil.news.sina.com.cn/2003-05-23/127728.html);而那份决议的原文里是这样说的:

   安全理事会,

   ……(中略)

   确认两国作为统一指挥下的占领国(“管理当局”),根据适用国际法,具有特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还注意到非占领国的其他国家现在正在或将来可能在管理当局领导下开展工作,

   还欢迎会员国愿意提供人员、设备和其他资源,在管理当局领导下,为伊拉克的稳定和安全作出贡献,……(后略;摘自百度百科“联合国安理会第1483号决议”词条)

   原载于“新华网”的《对伊新决议如何解读》中则这样分析和评价上面所说的这份安理会第1483号决议:

   主要影响:

   利好

   国际油价下跌

 受解除对伊制裁利好消息的影响,当天世界原油价格普遍下跌。……

   ……

    利空

    认可了美英军事占领

  决议虽然欢迎其他国家在美英当局领导下参与对伊拉克的管理,但实际上是把伊拉克置于美英两国的“托管”之下,这将拖延伊拉克政治重建进程,影响伊拉克的政治稳定,进而对其他领域的重建产生消极后果。

  伊国民经济无法自主

  其次,决议授权美英当局负责伊拉克的石油生产、销售和收入管理,等于把伊拉克的国民经济命脉完全交由美英两国掌握,这将为伊拉克未来的经济自主乃至政治独立埋下隐患。(这篇新闻的源地址是:http://news.sohu.com/74/94/news209469474.shtml)

    2003年12月13日,萨达姆在提克里特市附近的一个农场里被美军抓获。

    5个来月后的2004年6月1日,由一些伊拉克籍政治人物组成的“文官(性)政府”——“伊拉克临时政府”成立,7天后的6月8日,安理会以“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出台了安理会第1546号决议,这份决议对这个“伊拉克临时政府”的合法性表示了承认、认可!比如当时《中国青年报》发布的新闻报道《伊新决议草案全票通过,临时政府获“合法”标签》中就这样说道:

    美国东部时间6月8日下午,联合国安理会全票通过了第1546号决议,认可伊临时政府,规定美英在6月30日前结束对伊占领,同时授权美国领导的多国部队继续留驻伊拉克。(楼主批注:其实只是让美英联军改名叫“多国部队”,以“多国部队”之名继续驻扎在伊拉克。不信的话,就请继续看下面的段落)……

    ……

   ……安理会通过的决议,是美英与其他安理会理事国反复讨价还价,并对原方案4易其稿之后提出的议案。正如以抨击美英伊拉克政策著称的英国沃维克大学国际学者托比·道吉所言:“我不认为安理会的这一决议让我们登上了一个全新的舞台。安理会决议中尚无多国参与的多边主义存在。法国与俄罗斯仍未参与其中,他们只是对安理会决议举了举手而已。伊拉克临时政府看上去就像是被取而代之的‘临管会’,将同样遭遇缺乏合法性和难有作为的困境。”(楼主批注:这里他所说的“临管会”就是指本帖开头所说的那个“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

 
安理会伊拉克问题新决议规定,从6月30日起,美英占领军在伊改名为多国驻伊部队
,伊拉克行使政治、国家安全和经济主权。然而,安理会决议中并未以文字方式确定伊拉克临时政府拥有对驻伊美军行动的特别否决权,驻伊美军仍由美国完全自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是,新决议实际上并没有规定美英撤军的具体时间,因为它仅仅是改变了美英驻伊军队的名分,这并不能与真正的撤军相提并论。即使依据安理会新决议,伊拉克政府也可随时要求美英军队继续驻伊,就如同驻欧美军一般,只需该国政府的要求,无需联合国的首肯。(这篇新闻报道在《中国青年报》的官方网站中的具体地址则是:http://zqb.cyol.com/content/2004-06/10/content_886497.htm)

    而当时新华社提供给广州报纸《羊城晚报》​的下面这篇新闻稿则对上面所说的安理会第1546号决议进行了另一个角度的深入解读:

伊新决议五易其稿获全票通过(图)

2004年06月09日15:21  来源:羊城晚报

源地址是:http://news.sohu.com/2004/06/09/32/news220453253.shtml

    认可新的临时政府,授权多国部队留驻,结束美英对伊占领

 联合国安理会15个成员国8日在联合国纽约总部全票通过了美英提交的有关伊拉克权力移交问题决议草案的第五次修改文本。这份几经磨砺的第1546号决议表示结束美英对伊拉克的占领,认可伊临时政府,并授权美国领导的多国部队继续留驻伊拉克。

 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称,这份新决议将给战争后的伊拉克逐渐输入“民主”,并成为“中东民主的催化剂”。

    ……(中略)

    由联合国伊拉克问题特使、美国等方面共同选出的临时政府目前的迫切之需就是“获得认可”。而新决议正是从法律上给临时政府贴上了“合法”标签,这一标签将为临时政府在对外关系、特别是争取国外经济援助等方面置于更有利地位。

  伊拉克外长霍希亚尔·兹巴里当天在联合国会议上“预测”说,新决议将给伊拉克国内带来一种讯号,那就是美国领导的联军部队身份已经“从占领军转变为维护安全的多国部队”,“这有可能将对伊拉克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尽管新决议授予伊拉克临时政府“随时请美军走人”的权力,但此前临时政府总理阿拉维已经在给美国国务卿鲍威尔的一封信中强调,伊拉克将邀请美军驻留至少到明年过渡政府成立。

楼主总结:综上所述,2004年6月1日成立的伊拉克新政权、新政府——“伊拉克临时政府”的合法性在同年的6月8日就得到了安理会全票表决通过的第1546号决议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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