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007?是剥削?还是某些人用来谋利的噱头?
最近好像在网上不怎么看到有人刷996、007、福报之类的弹幕了。有点好奇,之前那么正义凛然的一帮人怎么就突然销声匿迹了。本文纯属个人暴论,如有雷同概不负责。
最开始出现人刷996和007好像印象中还是那位前华为员工的所谓敲诈勒索案。当时本来很普通的一个案件为什么会被一些媒体和网络舆论把风向带偏,当时就感觉很奇怪。先是有一帮人拼命攻击华为,然后给华为扣了个帽子,说华为是资本控制的企业,任正非是资本家,给华为打工就是给资本家打工,华为的996和007就是在强迫员工劳动,云云。于是就很好奇的查了华为的工商信息,结果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由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组成中任正非只占0.75%,而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99.25%,而这个工会是97年6月20日注册登记的。从字面意义上来看华为应该算集体企业,也就是员工们集体所有的,那如果没理解错的话,华为的员工打工不就是在为自己打工吗?怎么会变成给资本家打工呢?资本家是谁?员工自己吗?
然后就是某人作死的福报论出来的,本来资本家自己自爆了是好事,但是很快似乎舆论又偏了,有些人在网上拼命刷抵制996抵制007,不要努力工作,努力工作就是给资本家剥削等等。这关注点怎么这么奇怪啊。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那当996和007出来后,除了关注工作时长超过法定劳动时长外,不应该更要关注超过法定劳动时间的工作,企业有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支付相应的报酬?所支付的劳动报酬是否和工作量相符?
现阶段我们中的很多劳动者要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改善家庭的生活水平,那当务之急不应该是确保这些劳动者能拿到与其付出相符的报酬吗?
网上有些自称是996、007工作制的员工发帖,好奇的是996和007的员工不应该是按他们说的很忙很累的吗?怎么会有时间有精力在上班时间上网?还是说这些人根本就是水军,被雇来制造舆论的?那这些只制造矛盾制造对立,但是只字不提怎么解决问题的人到底为谁服务?谁又能在这事件中得利?恐怕不是咱这些真正的要靠自己劳动挣钱养家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