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安徽一些公社实行改革开放的第1年虽遭受旱灾但其棉花的产量却骤增了90%

据下面这篇文章说,1978年安徽省滁州地区一实行改革开放便创造出了奇迹,那一年当地虽遭受了特大旱灾但粮食的总产量和棉花的亩产量反而立马分别比前一年增长了50%和90%!

中国奇迹的制度“密码”(5)∣1978年,改革从农村开始突破

文章来源:《党员文摘》/《农民日报》
      作者:王郁昭
        发布时间:2021-02-08 12:39:52

此文的电子版我则是从“七一网”中如下这个地址的网页上复制、获得的:

​https://www.12371.gov.cn/Item/573151.aspx(该网页顶端的站名大字下注明了该网站是“重庆市委党建门户网站”)

     摘要:1978年,滁县地区遭受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旱灾(楼主附注:安徽省的滁县专区在1982年改称为“滁州市”)。9月初,滁县地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会上……来安和天长县的一些公社书记把他们称之为“秘密武器”的三个典型介绍了出来:第一个典型是来安县烟陈公社魏郢生产队。1978年春把生产队分成两个组,实行三包一奖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大旱之年粮食产量由上年8万多斤增长到12万多斤(楼主点评:就是说,在特大旱灾之下,粮食产量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比前一年一下子增长了50%)。第二个典型是天长县新街公社,1978年春公社决定把棉花包产到户,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大旱之年棉花亩产较上年增产近九成(楼主点评:就是说,棉花的亩产量反而比前一年一下子大增了90%)。……这些办法在当时 尚属“禁区”,被称为“秘密武器”,只能暗中实行。……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张浩写的读者来信,并加了编者按,标题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编者按则提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田到组’的地方”,应当“坚决纠正”。

      20世纪70年代,我在安徽省滁县地区(今滁州市)工作。1977年春,地委组织调查写出130多篇调查报告,并向省委写了一份综合调查报告,列举了许多“左”的错误表现,提出端正和落实农村政策的意见。

     1977年6月,中央改组安徽省委领导班子,万里同志任省委第一书记。7月,万里看到滁县地委的报告后,当即批示:“滁县地委组织力量深入群众,对农村经济政策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这是个好的开端,报告所提意见,可供各地参考。”在滁县地委报告和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了省委《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六条》强调农村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搞好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允许生产队根据农活情况,可以组织作业组,适合个人干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减轻社员和社队负担;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兼顾三者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自主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等等。

     随着《六条》的贯彻,农村政策的放宽,群众思想开始活跃起来,一些地方偷偷搞起联系产量责任制,实际上揭开了安徽省农村改革的序幕,敲响了中国农村改革的钟声。

    万里为“秘密武器”护法

    1978年,滁县地区遭受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旱灾。9月初,滁县地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会上地委充分发扬民主,让公社干部把心里话讲出来。结果,来安和天长县的一些公社书记把他们称之为“秘密武器”的三个典型介绍了出来:

     第一个典型是来安县烟陈公社魏郢生产队。1978年春把生产队分成两个组,实行三包一奖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大旱之年粮食产量由上年8万多斤增长到12万多斤。第二个典型是天长县新街公社,1978年春公社决定把棉花包产到户,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大旱之年棉花亩产较上年增产近九成。第三个典型是来安县广大公社把全年粮、油、棉和猪、禽、蛋等生产指标,分解成100分,年终时对基层干部按实绩进行奖罚,大旱之年生产全面增产。这些办法在当时尚属“禁区”,被称为“秘密武器”,只能暗中实行。

  
 
万里同志对这三个典型非常重视,通知地委可以在全区进行试点。为此滁县地委发了96号文件,要求各县先在一个大队或一个公社进行试点。文件下达后,各县纷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许多社队争当试点。随后,一些不是试点的社队也自发地搞起了包产到组。到1979年3月底,滁县地区实行包产到组、大包干到组的生产队已近七成。

    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张浩写的读者来信,并加了编者按,标题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编者按则提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田到组’的地方”,应当“坚决纠正”。这对双包到组后正在忙春耕的皖东农民来说无疑是泼了一瓢冷水,引起很大的震动。针对干部群众思想上出现的波动,地委及时向各县发出电话通知,明确指出:“当前正值春耕春播大忙季节,各种形式责任制一律稳定下来,不要变来变去,延误农时”,“各种形式责任制是地委同意试验的,如果错了,完全由地委负责”。

 
 
万里于3月16日来到滁县地区。他说,“作为报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都是可以的,别人写读者来信,你们也可以写读者来信”,“究竟什么意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靠实践来检验”,“产量上不去,农民秋后饿肚子,是找你们县委还是找报社?报社是不会管饭的”,“只要今年大丰收,增了产,社会财富多了,群众生活改善了,你们的办法明年可以干,后年还可以干,可以一直干下去。”

    大包干在安徽省报上户口

 
 
随着双包到组的发展,也出现了一部分生产队暗中搞了包产到户。1978年秋后,凤阳县搞包产到组,小岗生产队先划为4个作业组,干不好,又分成8个,还是合不拢,经干部社员商议,干脆搞个大包干到户,瞒上不瞒下,如果因为土地包到户,干部出了事,蹲班房,全队社员共同负责,把他的孩子抚养到18岁。1978年底,大包干到户的责任制就在小岗诞生了。

 
 
大包干到户是第一次在中国大地上出现的新生事物,是农民的伟大创造。后来,在国家农委领导人杜润领导下,经有关理论工作者研究论证,认为大包干承包制实现农村土地的两权分离,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而农民通过承包则取得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即经营权,农民成了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集体和农户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承包合同来实现。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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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小岗生产队农民严宏昌借来拖拉机收获自家粮食。 来源:新华社

     1979年实践的结果,小岗生产队粮食产量达到13万多斤,相当于1966—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油料产量超过合作化以来20年的总和,社员人均收入增长6倍。从1957年起23年来,第一次向国家交售粮食和油料任务,分别超过6倍和80倍

 
   在1980年初省委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我作了《顺应民心,积极引导》的发言,并要求给大包干报个户口,承认它也是社会主义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形式。1月11日万里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包产到户不是我们提出来的,问题是已经有了,孩子已经生下来了,他妈妈挺高兴。” 那天王郁昭同志说了,孩子挺好的,给报个户口吧,承认它也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那根本不是资本主义,包产到户不等于单干,单干不等于资本主义,没有什么可怕的……那就只能同意,批准。”大包干责任制终于在安徽省报上了户口。但这个户口是地方户口,只能在安徽省通行。

     ……(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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