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死刑沦论是从死刑犯的角度考虑问题,那么谁考虑受害者?
【本文由“平民所见”推荐,来自《中方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死刑问题决议:将投反对票》评论区,标题为平民所见添加】
- 辣骨
那些鼓吹“废除死刑”的人,说出来的话经常是自相矛盾的。
他们说,死刑其实没有那么大的威慑力,剥夺自由的威慑力才大。自由是最宝贵的,被剥夺自由等于被剥夺一切。所以再重的罪,让他坐牢就够了。
然后又说,死刑若是判错了,无法挽回;而坐牢判错了,就有机会挽回。
这不就是自相矛盾吗?你说自由是最宝贵的,坐牢就等于失去了一切,那么一个人蹲冤狱很久,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就已经没了,已经失去了一切,还怎么挽回?
实际上,废除死刑只会带来一个结果:对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
废除死刑的理由五花八门,但是他们中的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废除死刑的思想根源在于宗教——认为只有上帝才有权判处一个人死刑,人类没这个权力。
归根结底是来源于基督教神棍思想。你要是不信教,就别凑这个热闹。
很多小清新把这玩意儿当成是“时髦”和“进步”,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废除死刑,就跟“禁吃狗肉=文明进步”的论调一样无聊和反智。
废除死刑沦论从来都是只从死刑犯的角度考虑问题。从未考虑死刑犯对受害人所施加的伤害,以及对社会的危害。那种死刑没有震慑力的说法完全是子虚乌有。不要相信西方的一些神棍的所谓报告,他们都是预设立场后的编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