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叫停《人民的名义》的省政法老虎, 害怕这剧的另一层含义 | 文化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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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尧、戍安

【导读】近日,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被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据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总监制回忆,王曾强烈干预,试图使该剧停播;而剧中省委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和省公安厅长祁同伟的所做所为与他均有偶合之处。当事人的欲盖弥彰,揭露了众多落马官员滥权时的普遍说辞,即假借代表人民来利用人民,将人民弱化为“被动的客体”。这也是一些影评者对该剧的质疑:人民的能动性被低估,“人民”是否沦为了“名义”?

本文则认为,重申“人民”的至上性,恰恰是该剧主题。在剧中,大风厂工人是最符合传统观念的人民群体,而退休干部陈岩石并不在这一传统判定之内,原因之一便是他最初代表市委与工人谈判,扮演了代表人民却外在于“人民”的中介角色。后来陈岩石通过对峙行动返归到“人民”之中,而高育良和祁同伟却蜕变为假借革命信条的专家官员,在权斗中彻底遗忘了“人民”。祁同伟最大的悲哀,就在于他曾比任何人都更真切地置身于“人民”之中,却又背叛了他的出身和孤鹰岭事件中向他展示的“真理”,也背叛了“人民是天地”的政治觉悟。

这类叙事在《人民的名义》之中时时闪现,比如二次送匿名信的丁秀萍,通过由初次被动,再次主动的行为转换,返归到“人民”之中。这揭示了“人民”不仅由典型的“工人阶级”所承担,每个“公民”都可以通过“行动”,跳出自身利益关联的束缚,自我确立为“人民”。正是在这意义上,“人民”始终在场,而不限于某个阶层或群体,人民的主体性由此显现。这或许是《人民的名义》等反腐剧的实质意义。

本文为文化纵横新媒体特稿,由作者授权原创发布,原题为《<人民的名义>,或“人民”的显现》,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供诸位参考。

《人民的名义》,或“人民”的显现

2017年,由周梅森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引发了“全民追剧”的热潮;由于反腐剧已多年未见,加之尺度较为大胆,这部剧播出后激起了一波又一波此起彼伏的讨论,其中不乏令人“不安”的评论。最为令人“不安”的评论或许是,“人民”在剧中只是无助的弱者、被动的客体、边缘的存在,“人民”,沦为了“名义”。

“人民”只是“名义”吗?不,我们要把对《人民的名义》带给观众的那种直观感受,通过阐释颠倒过来,循名责实,抓取“人民”作为政治主体在剧中显现的那些瞬间,抓取形式背后的内容,名义背后的实质。我们既要把“人民”理解为任何限定性的形式或手段都终究不能遮蔽的必然存在;这就是说,就这部剧作为一种文学形式而言,它试图通过叙述政党以“人民的名义”在其自身内部展开“反腐”而代表/代替“人民”的行动,然而,“人民”又是这部剧的必然存在,并始终从形式的缝隙里和叙述的侧面涌现出来,更重要的是,重申“人民”的至上性,正是这部剧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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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总监制在获悉原省委政法委书记被双开后发文称:该书记当时就想让《人民的名义》停播)

▍作为“人民”的工人阶级

《人民的名义》围绕着大风厂事件层层展开,而大风厂工人则是这部剧唯一集中出场的“人民”。大风厂本是国企,在国企改制的大潮中改制成功,大部分股权由资本家蔡成功所得,而大风厂工人则占股40%,由于资金周转问题,蔡成功被腐败官员丁义珍和资本家高小琴合伙欺骗,导致大风厂所有资产都被侵吞,工人所持股份也被非法转移。于是,在前省检察长陈岩石、工人代表王文革与工会主席郑西坡的合力组织下,工人组织起来,反抗对大风厂的强行拆迁,最终,经过多方周旋,大风厂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大风厂工人是《人民的名义》中“人民”的主要内容,作为工人阶级,他们也是共和国政治中“人民”的经典内容。表面上,曾经作为国企的大风厂的工人并没有呈现出“人民”政治性的一面,或者说,并没有呈现出经典意义上的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他们虽痛恨贪官丁义珍和资本家蔡成功、高小琴,但他们的组织和行动仿佛都只是在单纯地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他们作为工人集体的阶级意识和“人民”的主体性,并没有获得电视剧的明确呈现。

首先意识到大风厂工人是“人民”的,是退休干部陈岩石。陈岩石年轻时是老革命,为了革命而不惧牺牲,后来从事政法工作多年,始终坚持理想信念,为人民服务,心上始终都把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正是因为这位老革命既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又曾是党政高级干部中的一员,两处周旋,大风厂事件才能成功解决。纵观陈岩石的一生,他是一位政治意识极强的老革命,这就是说,他能够意识到,曾经的国有企业大风厂里的工人,就是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工人阶级,就是“人民”的基本构成。在这里,电视剧刻意地以国企工人作为这部剧中所处理的“人民”的主要内容,恰恰带出了社会主义政治传统所内涵的阶级视野。在这种阶级视野中,“人民”是通过阶级及其构成来界定和描述的,而政党只有作为阶级的代表才能获得合法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作为老革命干部,必须挺身而出,成为大风厂的工人阶级的代表,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才代表了“人民”。

从陈岩石的“人民”立场出发,不能简单地将大风厂工人们与政府授意下进行拆迁的推土机的紧张对峙,视作一场典型的维权抗争。其一,工人们的抗议,是道德的(效率不能罔顾公正)、政治的(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必须得到维护)、集体的(大风厂的未来必须得到安顿),不是简单的法定个人权利被侵犯后的维权抗议。按照简单的法律逻辑,就会落入“厂子照拆、官司照打”的陷阱。固然,在整个大风厂事件中,陈岩石的立场都是要合法、合理地维护工人权利,一方面劝阻工人的激进行动,另一方面敦促政府公正处理工人股权问题。但他始终不仅仅是把工人的抗议当作维权的法律问题,而是将其作为资本与权力相互勾结、日益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的社会总矛盾的爆发点之一。在这里,陈岩石深刻地意识到“人民”的政治性,意识到“人民”的阶级构成和这种阶级构成所必然包含的阶级矛盾和干群矛盾。陈岩石的“人民”想象,并不是抽象和空洞的,不是以消解“阶级”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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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意义上,陈岩石代表市委和工人谈判,最后却主动带领着工人,高举火把挡在推土机面前阻挡拆迁,这一幕显得意味深长。陈岩石的形象,本身脱胎自政党内部,象征着政党对真实在场的“人民/阶级”的回应。

然而,在后革命的当代,陈岩石这样的老革命终将逝去,如果后辈不能继承革命先辈,陈岩石将更多地作为一个象征和一个虚幻的中介而存在,更有甚者,陈岩石的后辈很有可能蜕变为假借革命信条的治理专家,其存在目的只是为了掩盖或调和阶级矛盾、干群矛盾。因此,我们不能不把陈岩石构想为一个凝聚点,一个位置,一个代表“人民”的空位。也就是说,如果不能由新的具有政治意识和人民立场的干部官员所源源不断地填充,那么这个凝聚点,这个位置,这个空位,必将重新从代表“人民”因而外在于“人民”的地方,返归到“人民”之中,由作为主体和整体的“人民”的政治行动所重新界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陈岩石不仅是革命理想的当代传承,他也是作为一个象征而存在,更是作为一个召唤而不断回响。政党需要修复其自身与人民的“代表性断裂”,重建“人民”的阶级视野,重新把握“人民”内部的阶级关系及其矛盾,正是这一召唤的内容。

▍行动中的“人民”

“人民”的显现,不只是由作为“人民”的典型代表“工人阶级”所承担,毋宁说,《人民的名义》试图在此基础上更激进地推进一步,它试图揭示,每个“公民”都可以通过“行动”,自我确立为“人民”。

电视剧极富意味地突出了两个例子。第一个是省检察院内部的女宿舍管理员丁秀萍。这个小角色的设置,似乎是在复杂的权力斗争中的一个插曲:反贪局长侯亮平因坚持彻查贪官而被栽赃嫁祸,暂时停职接受调查;这时,丁秀萍受人委托,将检举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的信件,偷偷塞到了正在接受调查的侯亮平的房间门缝。尽管有被利用的成分,但她冒险送信,不是因为她被人收买,而是因为她认为检举贪官义不容辞,自己应该参与到反腐败的斗争中。如果说第一次送信还只是偶然,那么第二次,丁秀萍则完全是主动所为:她在接受检察院问询后,出于担心,自己又偷偷给侯亮平写了一张提醒他反腐败的危险的纸条。面对这两次匿名信件的主人,侯亮平疑惑不解,脱口而出:难道是“朝阳群众”?“朝阳群众”如今成了当代人民群众的代称,被视为人民群众嫉恶如仇、主动参与到犯罪斗争中的象征。丁秀萍就是这样一位“朝阳群众”。然而,丁秀萍偷偷送信也让我们联想到革命年代,人民群众冒着生命危险,为八路军送“鸡毛信”。在《人民的名义》这样一部呼唤革命年代的精神和信仰的主旋律大片中,这并不是胡思乱想,而是在暗示丁秀萍主动送检举信/鸡毛信的那一瞬间,她被曾经的人民政治的传统所召唤,她作为个体迸发出作为“人民”的主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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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例子则更加张扬了“人民”的出场。剧中最大的一位反派、省公安厅长祁同伟在多方追捕、穷途末路之际,选择在孤鹰岭了断自我。从侯亮平的叙述中,我们得知,早年祁同伟潜入孤鹰岭的制毒村侦查,遭受毒贩追赶,身中数枪,穷途之际听到《一分钱》这首儿歌,找到了全村唯一没有参与制毒的秦老师家,被秦老师藏在家里加以掩护。祁同伟这样回忆孤鹰岭中被秦老师救助的经历:“全世界无产者凭《国际歌》找同志,他凭一首儿歌在危难时找到了人民群众”(小说版本),他因此赞颂,“人民是天,人民是地”(电视剧版本)。换言之,在那四面楚歌的险境中,他发现了“人民”。秦老师,就是祁同伟所说的“人民”,或者说,就是祁同伟的“阿庆嫂”:在电视剧中反复出现的革命样板戏《沙家浜》中的《智斗》唱段,讲述的正是作为“人民”的阿庆嫂如何救助曾抗日的胡司令和新四军。

应当如何理解这些人物身上的“人民性”?巴迪欧曾认为,现代政治是伪装成普遍政治的“特殊性政治”,因为它试图从差异中抽象出同一,试图在多元利益中建构政治原则,它基于抽象的投票计数。以计数结构再现的“人民”总是已经排斥了另一些人,并使得他们陷入非存在的境地,比如大风厂的工人,在资本、腐败权力面前,在程序化、抽象化的社会结构中,他们作为被治理的客体和被计数结构排斥的单项,是无处申诉的,即使是负载着社会主义政治想象的工人阶级,也会被抽象化,从而被排斥;作为个体的丁秀萍和秦老师,无疑更是如此。然而,真正的政治,天然就是群众的,政治具有内在的普遍性,它是“为着所有人的”,正是因为如此,每个个体都有能力通过具体的行动和事件,跳出自身利益关联的奴役,在普遍的意义上自我确立为“人民”。换言之,“人民思考”(People think),“人民”总是在思考,在“事件”后通过“行动”自我确立为政治主体,从而超越了差异,塑造真正的普遍性,因为差异无非就像“一个中国贫农和一个年轻的挪威职员之间的许多不同,正如我自己和任何其他人一样。许多,但不多也不少。”

丁秀萍和秦老师这两个小人物的举动超越了各自现实身份上的差异,他们用行动传达了自己对普遍利益的理解和认同,并通过自我行动将自己确立为主体性的“人民”。在这种理解和认同中,我们能够发现从革命年代贯穿到和平年代的政治主题:政治始终召唤普遍在场的“人民”,并且力图使自身呈现为这种在场的“再现”。在巴迪欧看来,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抓住跨越差异的一般化、普遍化,并在群众行动中反复检验其正确性。人民群众总是有超越政党“再现”的潜力,他们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是普普通通的个体,散落时如一盘散沙,但他们时刻感受着不义、不公与不法,经由革命政治和人民政治的传统的中介或导引,他们也时刻积蓄着作为“人民”的政治意识和主体意识,在某些意想不到的“行动”和“事件”中,他们能够瞬间从“一盘散沙”汇聚为“汪洋大海”,瞬间从个体转化为“人民”。这是“人民”一直拥有的潜能,这种潜能是被无数形式所表现同时也遮蔽的内容,是被无数能指所指涉但同时也疏离的所指。“人民”,置身于革命政治和人民政治传统之中的“人民”,总是通过“行动”和“事件”,一次次自我显现。

相比之下,祁同伟则是“人民”的叛徒。祁同伟本出身于贫苦农村,官场奋斗中始终烙刻着底层人民的印记,而在孤鹰岭这个标志性的“事件”中,祁同伟又是如此深刻地发现了“人民”,发现了自己与“人民”的血肉联系。然而,“去政治化”的权力结构使他逐渐异化,使他从“人民”中脱离。作为一个反派,祁同伟最大的悲哀,就在于他曾比任何人都更真切地置身于“人民”之中,却又在官场权斗中更彻底地遗忘了“人民”。换句话说,他根本性地背叛了他的出身和孤鹰岭事件中向他展示的“真理”,也背叛了“人民是天地”的政治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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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2日,去年10月主动投案的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被开除党籍公职)

▍重新理解“人民”

《人民的名义》大结局中,为人民的利益奋斗了一辈子的陈岩石逝世,省委书记沙瑞金在追思会上总结陈岩石留下的政治遗产:革命前辈在和平时期与人民群众依然保持着血肉联系。在新的时期,沙瑞金语重心长地说,“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人民!人民就是你我他”,然后镜头依次扫过在场的党政干部和工人代表。“人民就是你我他”,我们应当把这句看似消解了“人民”的政治内涵的判断把握为一种启示,启示我们重新理解“人民”。的确,“人民”既是一个政治概念,也是一个历史概念。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毛泽东时代,“人民”是由阶级定义的,阶级的划分就是界定人民的具体方式。正是在这意义上,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宣布,“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换言之,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阶级联合,构成了“人民”。改革开放以来,“人民”逐渐“去阶级化”,逐渐被社会经济身份所定义,“人民”开始“全民化”,正如1980年《人民日报》的一篇社论所宣称的:“人民”,就是“除一小撮敌对分子外的全体人民群众,包括广大的工人、农民、士兵、知识分子、干部和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人们。”

“人民”的历史身体总是处在变化当中;在当代语境下,我们不能不再次重新理解什么是“人民”。例如,迈克·哈特和安东尼奥·奈格里认为,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所形塑的“帝国”的条件下,“人民”应当被理解为“诸众”(Multitude),这是一种多元且开放的政治主体,生成于以大都市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形态之中,其特点是社会等级和群体的无限混杂。而最近几年席卷全球的各种形式的“民粹主义”也表明,当资本越来越尖锐地对立于一切劳动形式(例如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时,一种与1%的“寡头”和“精英”相对立的99%的群体正在形成,这个群体包含着无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联合,包含着女权主义者和少数族裔的联合,包含着各阶层和各族裔的联合,也包含着处于日常生活中的“你我他”的联合。而在当代中国的反腐形势中,“人民就是你我他”还意味着腐败权力正与越来越广泛的阶层和群体相对立,“人民”正在不断拓展,甚至延伸到国家和政党内部,将沙瑞金、陈岩石、侯亮平这样的党政干部也包纳其中。这样的群体,无论是称为“工农联盟”、“人民”或者是“诸众”、“民粹”,还是“我们”、“你我他”,其政治性都是一样的。在这里,既不是要以“去政治化”的方式消解“阶级”,也不是要以激进化的方式超越“阶级”;既不是要以普遍抽象的“人民”取消特殊具体的“人民”,也不是要以一个个特殊的个体取代普遍的“人民”,而是要在包纳经典意义上的阶级政治和人民政治的基础上,构想一个跨越阶级和阶层的更普遍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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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在这意义上,当我们从“人民”的新的时代意义来理解《人民的名义》时,“人民”始终是在场的,“人民”既是传统意义上的“阶级”,也是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大都市中的“诸众”,更是时时刻刻通过行动和事件将自身确立为“人民”的每一个体。“人民”始终涌动在各种表述形式的内部和外部,甚至表述形式本身就是这种无法被压抑的“人民性”的显现,无论这种显现看似多么曲折。《人民的名义》就是这样一种表述形式。无论是大风厂工人,或者是普通的女宿舍管理员和乡村教师,还是沙瑞金、陈岩石、侯亮平这样的党政干部,他们都是而且能够自我确立为“人民”。“人民”时时刻刻地显现于这部试图呈现“目前中国社会各阶层政治社会生态”(周梅森语)的电视剧之中。

因此,“人民就是你我他”不但为整部电视剧中的“人民”的显现赋予意义,也意味着“人民”就时时刻刻地内生于“你我他”所构成的日常关系之中,还意味着“人民”在当代条件下正不断包纳同时也跨越传统意义上的阶级和阶层,包纳同时也超出传统的“人民”的政治内涵,在越来越普遍的意义上构成为“人民”。正是这种意义上的“人民”,处处压抑为形式,也处处显现为内容,处处化约为名义,也处处显现为实质。这就是这部《人民的名义》的实质意义。


本文为文化纵横新媒体特稿,原标题为“《人民的名义》,或‘人民’的显现”。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特此编发,供诸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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