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性与人民性之间关系的思考

       上马原课导论部分时,我对“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是以阶级性为深刻基础的”这句话进行了解释。

       之所以解释,是因为我认为这句话表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并不脱离阶级性而是依托于阶级性的,因此强调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并不是否认、抹煞、掩盖它的阶级性,不是宣扬无阶级论、超阶级论和阶级调和论。但我的解释不够全面,应该作如下扩充:

       1.从马克思主义的起源来看,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来自阶级性。马克思主义是作为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和行动指南而产生的,是工人运动的产物。在近代无产阶级产生之前,就有了人民,有了奴隶、农民等劳动群众,但没有马克思主义,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业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需要,才让马克思恩格斯这样的先进知识分子与工人运动相结合,才产生了马克思主义。所谓人民,是指推动社会进步的社会成员群体,而在马克思主义诞生的资本主义成熟时期,推动历史进步的首先是无产阶级,而当时的其它阶级如农民、小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小私有者地位,起到的是反动和保守的作用。他们之所以后来能起革命和进步作用,是因为他们本来没有剥削无产阶级,而且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又使他们大量转变为或看出自己即将转变为无产阶级,因而同情无产阶级,向往社会主义,甚至接受马克思主义。换言之,这些人之所以能成为推动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而不是由资本主义倒退回封建制度或小私有制)这一伟大历史进程的“人民”,是因为他们接近了无产阶级,而不是因为无产阶级接近了他们。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来自阶级性,马克思主义及其实践,首先必须是无产阶级的,然后才能是更广大的劳动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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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从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实践来看,人民性要被阶级性所引导。无产阶级最容易而且往住也最先接受马克思主义,在实践斗争中也最为坚决彻底,因此只有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才能够始终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领导和团结全体人民把人类解放事业进行到底。离开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教育、组织和领导,人民就会是一盘散沙,就仍然是旧时代的农民、工匠等小私有者,就无法掌握科学的理论,无法进行坚决、有效的斗争。比如在旧中国,人民中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农民是很伟大的,勇敢坚强、吃苦耐劳,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但作为小私有者,有他们的局限性,比如自由散漫、眼光狭隘等。例如在井冈山斗争时期,红军战士几乎都是农民。其中随朱德同志上井冈山的第29团是湘南的农军,在井冈山呆了两个月,就思乡心切,不顾毛主席一再劝阻,一定要打回湘南老家去,结果在湘南遭到国民党重兵围攻,几乎全军覆没。解放战争时期,林彪面对中央要他南下锦州的电令一再犹豫,有一个原因就是担心部队里东北籍新战士多,他们在本乡本土保卫共产党分给自己家的土地,打起仗来会很勇敢,但离开家乡那么远去解放看起来和自己没多大关系的其它地方的人民,就不见得都那么情愿,有些人可能会开小差。像这些狭隘的乡土观念、地方主义,就是农民作为小私有者的局限性,如果没有无产阶级对他们长期不懈的教育和引导,他们是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不可能将革命进行到底的。

       3.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目的来看,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性规定着并将自身最终融入人民性。共产主义实现之后,全体社会成员都将成为共产主义劳动者。在阶级消灭,三大差别消失的情况下,这时的共产主义劳动者当然不可能是剥削者,也不可能是小私有者,而只能是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和组织纪律性的工人。这样的共产主义劳动者当然最接近于今天的无产阶级。这个时候,无产阶级的阶级性可以说成为了全体人民的共性,因而无产阶级也就不再作为一个“阶级”而存在了,而成为了共产主义劳动者的“渊源”、“前身”、“原型”正因为有无产阶级作为它的“前身”、“原型”存在于今天的现实社会中,我们才能大体知道未来的共产主义劳动者会是什么样子,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完成塑造共产主义新人并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任务。

       总之,人民性是一个比阶级性包容更广也更为动态的概念,正因为如此,它需要阶级性作为自己的稳定内核,从而对自己加以确切清晰的规定。否则,人民性就很容易变成一个笼统含混、性质模糊、没有方向、没有界限的概念,甚至是一个没有实质内容和实践价值的伪概念,只能起到混淆视听、自我麻醉、自乱阵脚的作用。

       举个简单的例子:

       我们马克思主义在回答“人民由什么人组成?”的时候,总是会说由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爱国地主士绅组成,或由工人、农民、小业主、私营企业家……组成。我们总不会说人民由男人、女人组成,由老年人、中年人、青年人组成,或由湖南人、湖北人、山东人……组成。这一司空见惯的事实,就足以说明阶级性构成了人民性的实质内容,因为离开了阶级和阶级性,我们就无法从本质上把握人民的成分和结构、人民的内部关系、人民由谁来领导,也无法确定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哪些人属于人民,哪些人不属于。除了阶级之外的那些概念如性别、年龄、籍贯等,对解决这些问题都是爱莫能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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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我们丝毫不回避这个问题在当前的复杂性。

       社会主义社会是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社会,它的阶级状况包括各阶级的特点和相互关系、发展趋势,本质上都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中,阶级状况就更有其特殊性。

       美国历史学家莫里斯迈斯纳认为:毛泽东晚年对新中国社会的阶级划分实际上提出了三个不同标准:

       1.以人们过去的家庭出身划分;

       2.以现在的社会经济地位划分;

       3.以本人的思想政治立场划分。

       迈斯纳认为这三个标准是会发生冲突的:比如一个现在的农民(按标准2,也是迈斯纳看来的最经典最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划分标准),可能因为他的父母是地主而被按标准1划为地主阶级,又会因为他完全接受共产主义思想而被按标准3划为工人阶级。在他看来,这种标准的不统一,正是毛泽东晚年的理论和实践“陷入混乱”的重要原因。

       但迈斯纳这一看法有其形而上学的缺陷。毛泽东并不是混乱,而是认识到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中,阶级划分是不能一刀切的,而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考察,所以那时才会有“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等提法,特别强调人的能动性,人的思想、觉悟尤其是实践选择在形成自身阶级特质上的重大作用。

       我们对待今天中国的阶级状况,首先不应采取一种对“阶级”二字讳莫如深的回避态度。在不回避的前提下,应该从毛主席的上述考虑中得到启示,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进行阶级分析。

       比如我们国家现在有资本家,但并没有成规模的与社会主义制度完全对立的资产阶级。所以我国的资本家与西方各国的资本家有很大不同,劳动人民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主要还是人民内部矛盾,而不宜把私营企业家或资本家视为一个敌对阶级。但这种矛盾又不是一般的人民内部争争吵吵的矛盾,而确实是有剥削与被剥削这样的根本利益对立,因而是带有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性质的。所以我们在处理有关问题的时候,提法是“遏制资本无序扩张”,这就是说我们不是针对资本家本人,而是针对资本的某些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是针对现实中还并不存在的“资产阶级”,而是针对现实中已经有的“资产阶级思想”、“资产阶级倾向”、“资本主义化的隐患、苗头、倾向”等,不是要马上消灭资本家和私营企业,而是引导他们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要违背、损害人民根本利益。

       换言之,我们对现今中国社会的阶级分析,应该贯彻“对事不对人”或者更确切地说“多对事,少对人”的原则,有根据地指明和批判资产阶级化的思想、倾向、行为,而不是急于给某些人扣上“资产阶级”的帽子,打入另册,或予以全盘否定。

       有人总是担心,说多了“阶级”,会重犯所谓“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但我们一定要明白:

       实事求是地面对、认识和解决人民内部的阶级问题,才真正是“人民性”的体现,才体现了人民内部各群体之间的坦诚与互信,才能进行有效的沟通,才能防范有关的矛盾恶性发展。相反,如果逃避这些问题,倒恰恰是为人民内部的分裂,为以后“拉清单”、“算总账”乃至“扩大化”埋下了巨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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