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大脚”意外身故火化,竟让“宗教警察”集体跳脚,为何?
看过电视剧《乡村爱情》的观众一定对剧中“谢大脚”一角印象深刻,可惜她的扮演者于月仙老师在8月9日的交通事故不幸去世。虽然笔者很少看过她的作品,但也对此深感惋惜。
“谢大脚”离世,大多数人讨论的要么是车祸的原因及相关话题,要么是她生前的作品。当然这都是正常人,不包括以下骨骼清奇人士。那么这帮骨骼清奇人士在讨论什么?
是的,在“谢大脚”遗体火化这事儿上表达了强烈的愤慨!集体跳脚!
这类人的观点总结起来就是——“谢大脚”是回族,回族去世后遗体不能火化,否则就是对回族的侮辱云云。有一篇公号推文煞有介事地写了篇关于所谓“谢大脚”火化现象的“思考”,最后憋出了这么几个“问题”——
这几个问题直接把笔者看懵逼了。
——回族为何火化?我倒是想问问回族为什么不可以火化?你要是说传统上没有火葬习惯,那汉族、满族、朝鲜族等民族传统上哪个不是习惯土葬?可时代不同了,加上殡葬改革这么多年,在国家和政府的号召下,大家早都接受了火化。笔者奶奶(汉族)、姥爷(朝鲜族)去世后都“违背祖宗习惯”进行了火葬。姥爷更是生前就立下遗嘱:不开追悼会、不立墓碑,骨灰直接撒入山河中。都是少数民族,你们为啥就特殊呢?长相奇特,还是身份尊贵?
——为何公开火化信息?这算什么问题?人家家属愿意公布就公布,火化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为什么要偷偷摸摸?你见过没见过名人先达去世后的媒体新闻稿,大都会有“某某某在某某某地火化”的字样,你是不看书还是不上网?
——“回族离世后禁忌火葬”,对不起,不是回族禁忌火葬,而是穆斯林禁忌火葬,麻烦你分清楚!只不过宗教习惯和民族习惯有一定重叠。而且,而这篇推文找来的论据居然是伊斯兰教义的主张,什么人是由土而造的,火刑是对恶人所用的酷刑云云。拜托,你用教义来证明某个民族不能火化?谁告诉你回族必须遵循伊斯兰教教义的?
我们知道伊斯兰教有实行土葬,忌火葬的禁忌,于月仙是回族不假,可人家不一定信仰伊斯兰教,为什么一定要按照你的意愿实行土葬?回族中有众多人群不信仰宗教,例如,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在信仰宗教,党员、儿童、国家工作人员等更是有国家明文、法律规定不能信仰宗教,难道这些人也必须要火葬?不能选择土葬?
不过很快,作者就露出了狐狸尾巴,他在文中公然说“谢大脚”身为回族却对遗体进行火化是“教族分离的有力证据”。原来如此,让他们不顾逝者尊严和身后清净,非要“坟头蹦迪”般揪着遗体火化的事情吵吵的目的只有一个——维护并强化教族捆绑。
反对教族捆绑的事儿笔者和小伙伴们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无奈极端分子们没完没了,我们也只好车轱辘话般一遍遍说。
再次强调,民族和宗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虽然由于历史等各方面原因,一些民族受某种特定宗教影响较深,比如宗教习惯与民族习惯重叠、信仰某种宗教的人比例较大等等,但你依然不能说某民族=某宗教、某民族全民信仰某宗教。
这里面又有两方面原因。
首先,很多民族历史上不同时期曾受不同宗教影响,现有影响力大的那个只是其中之一。以维吾尔族为例,历史上萨满教、佛教、伊斯兰教等都对其产生重要影响,比如维吾尔族婚礼上跨火盆习俗就是萨满教的遗俗。
其次,根据我国宪法等法律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并且不信仰宗教、改变宗教信仰同样是宗教信仰自由的体现。
所以,即使某些民族受宗教影响深、宗教信徒比例大,该民族的个体也依然有自由选择信仰和生活方式的权利。笔者的朋友当中,不信教的回族、吃猪肉的哈萨克族、选择信仰共产主义并和汉族结婚的维吾尔族等都有。这在某些“宗教警察”眼里“离经叛道”“大逆不道”的行为,却是社会主义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他们并不因为自己的民族身份而丧失了信仰自由,也不因为对自由的追求而丧失民族身份。
所以,“谢大脚”身为回族,不幸离世后家人选择对其遗体火化是他们一家的正当权利,他人根本无权置喙。
那些借着她的民族身份和遗体火化说事,维护早已与时代脱节、也违背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的教族捆绑,这种做法不仅可恶,更是对我国世俗化、政教分离传统和现行政策的公然践踏和蔑视。至于其根本目的,其实也很简单——只有继续维持教族捆绑,这些宗教极端主义者才能从中获利——经济的、政治的等等。难怪他们如此艳羡政教合一的沙特!嘴上说的信仰,实际上全是利益!
以这些人为代表的宗教极端势力正在强化利用宗教绑架民族,利用宗教绑架群众,试图通过“教族捆绑”的概念强力绑定民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达到制造隔阂,分裂人心,破坏民族团结的罪恶目的。这就是这些人的最终目的。
作者:绿洲猎鹰,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