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吴签翻译翻译,什么叫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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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下午的最新消息,韩国男明星李胜利因贪污、性交易等9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目前还在侦查阶段的吴某凡案,不知道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
但我们都相信,在中国,正义,不会缺席。
吴亦凡被北京警方通报的那一天,全网好像在过年。
在此之前,是吴亦凡方以敲诈勒索报的警,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吴亦凡和都美竹确有交往;都美竹想“炒作”,经网络写手“代笔”撰写了“决战”等10余条微博;敲诈者为第三方诈骗人,与吴亦凡都美竹无关。
乍一眼看过去,仿佛全员恶人,都应该接受审判。
然而,随着东京奥运、疫情的新闻迅速占领了媒体头条,再加上吴亦凡方面又是工作室声明,又是律师警告,眼瞅着这事儿似乎又要被掩盖下去。
结果警察叔叔直接下场,在都美竹没有报警的情况下以接到举报公诉的形式介入,最终吴亦凡以涉嫌强奸被依法刑事拘留。
也就是说,就算当事人不报案,法律仍要维护正义。
平安北京通报之后,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法律面前没有顶流。
法律面前,没有顶流。
不论如何手眼通天,不管手握多少资源,只要你触犯了中国的法律,就会受到正义的裁决。
在这方面,你可以永远相信社会主义,相信公检法。
这种相信,不仅是相信法律的不偏不倚。也是对执法者的相信,甚至是一种没理由的相信。
不论你面对的是什么人,不论你是否知道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力,甚至于你是法盲根本没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你都可以相信法律会给你应得的公平和正义。
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之前看过的基层“巡回法庭”。
所谓“巡回法庭”,是法治工作者们深入基层,到家门口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诉讼服务。
有的时候还会设立临时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甚至带着国徽“上门审判”。
如果说,吴亦凡的“判”头是正道的光,照亮了被资本掩盖的肮脏交易,那么“巡回法庭”就是天降正义,是法制中国的毛细血管。
这个世界没有超级英雄,只不过当他身负国徽,便有了正义的使命。
01 国徽到哪里,法庭就开到哪里
你印象中的法官是什么样的?
是坐在庄严的法庭不苟言笑、自带气场?
还是电视剧里身穿黑袍、头戴假发,不怒自威?
想象中威风凛凛的法官,现实中可能是这样的:
简陋的家门口支一个摊子,坐着借来的小板凳阅读卷宗。
连桌子都没有的,蜷着膝盖直接在野外就开起了庭。
还有的连凳子都是路边捡来的木头,小黑板上手写着“巡回法庭”,大家“排排坐”便能开庭。
有的法庭开到了蒙古包外的草地上。
有的法庭开到了白洋淀的船上。
他们在山沟里。
在农田间。
在密林里。
……
这些流动的“巡回法庭”,都有一个共同的“仪式感”——头顶永远都是庄严的国徽。
国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国徽到哪里,国家的公正与严明就到哪里。
因此,你能看到深山里,扛在肩上的国徽。
也能看到摇晃的溜索桥上,抱在胸前的国徽。
涉水行进的法官,将国徽提在手里。
踏雪而来的法官,将国徽置于身前。
有的地方不通车,要骑着骆驼牦牛,背着国徽去普法。
有的地方不通路,要走山过桥,在泥泞中走上老半天,才能到达目的地。
边远的村寨,他们在进行法制教育。
辽阔的天地间,他们在听取原告被告的证词。
热闹的景区里,他们在调解游客和商家的矛盾。
即使因为生病不能下床的被告,他们也会“贴心”地在病床前审判你。
……
为什么即使风里雨里,也要带着国徽去审判你?
明明已经有法院了,为什么还要把神圣的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是不是在作秀?
02 鸡毛蒜皮,值不值得?
“巡回法庭”存在的一个现实原因,是中国的国情。
首先,中国许多地区地广人稀,交通通讯不便,人们参与诉讼的积极性不高、成本却很高,法官调查取证、送达的难度也很大。
其次,不同地区的文化风俗不一样,法官在审判过程中要考量不同文化的多元需求。
我简单打一个比方。
村东老李头家的猪,拱了隔壁老刘家的祖坟,老刘家认为这是对祖上不敬,还会给家里带来晦气。他要求老李赔一头猪并做一场法事来消灾解难,但老李头不同意,两个家族吵着吵着就要发展为打斗。
这个时候,由于冲突尚未发生,警察来了也只能各自劝开;两家也不会大老远跑到山下寻求法律援助;双方最后还是难免干上一架,问题不一定解决,梁子却结下了。
这个故事,源自电影《马背上的法庭》。
片中年轻的法官阿洛认为,这是封建迷信不予受理,但年长的法官老冯觉得,此时不解决,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矛盾和问题。
老冯的处理办法是,规劝双方,判原告赔被告一头猪,但驳回了做法事的请求。
原告让步,要求被告的长辈亲自送猪上门,但长辈不在,法官老冯就成了那个“德高望重”的人,他牵着猪送还原告的画面,看似魔幻,但这就是真实的农村“司法”。
实际上,巡回法庭解决的,几乎都是张三李四家长里短的小事情。
2003年,南方周末发表过电影的原型报道,也叫《马背上的法庭》,其中提到:
一起标的不足400元的逾期贷款执行案,法官们跑了一天的路程,发现被执行人家中能被执行的东西只有一只公鸡。
法官们只好自己花50元钱将鸡买下,算是为债权人讨回了50元。
一对夫妻离婚,法庭将孩子判给女方,并判男方每年支付孩子抚养费10元。可直到孩子成人,男方却一分未付,女方请求法院讨回抚养费共计140元。
法官们为此沿着70公里崎岖陡峭的山路跑了三趟……
吵架的、偷牛的、欠钱不还的,桩桩件件俱是工作,有时候,一场“磨破嘴、跑断腿”的案子,诉讼费可能只有10块钱。
司法公正是有成本的,我国古代就有“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的说法,那么国家大力培养出来的律政精英,却钻到深山解决鸡毛蒜皮的小事,值得吗?
打通法制中国的最后一公里,不是值不值得的问题——
偏远的农村地区以及多民族聚集地是以地缘关系形成的“半熟人社会”,是“法治”与“人治”、是“规则”与“宗法”交织的社会管理形态,此时的法律,既要解决现实问题,也要平衡关系避免潜在的问题,保证民族团结与地区和谐。
让旧治与新法融洽结合,让贫瘠地方的人群也能享受新时代的法治进程,这就是巡回法庭诞生的初衷。
在我们动动手指就有市长热线,打开网址就能在线开庭的今天,还有很多人需要“上门服务”才能跟上法制社会发展的脚步。
越是偏远的地方,正义越不能缺席,法律的庄严性越不能有所削弱。
法制社会,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不会委屈任何一个好人。
03 正义在继续
巡回法院更大的意义,在于宣传普法。
电影《马背上的法庭》中还有这样一个细节,村民发生小冲突,阿洛不想管,但老冯说,“你现在可以不管,等打架打出人命来,那还不是法院的事情?”
现实生活中,也有人因为一桩离婚案,持刀砍伤三个路人。
因民事纠纷引发刑事案件,常常会让人思考,案件处理的终点也许不在法槌落下的瞬间,而在于化解纠纷的根源。
一定程度上,基层巡回法庭解决的,就是深入群众,充分发挥法与情的能动性,在普法、审判、结案的过程中,将法制的观念渗透到边边角角,从而防患于未然。
从前,云南省祥云县有烧荒、烧地堰、烧秸秆等不良习惯,导致火灾频发。大伙儿觉得祖祖辈辈都是这么下来的,怎么就犯法了呢?
于是,巡回法院就在当地公开审理了一起失火案件,将审判过程和失火、放火宣传结合起来,才能让大家知法守法。
从前,被欠薪的农民工会堵在财务门口要钱,希望能拿回一点是一点,甚至要“抢”老板的财产,以弥补工资损失。
于是,巡回法院在老赖门口“开庭”,工资不能抢,但法律自有办法——有钱的发钱,没钱可以拍卖财产,有钱不出的老赖,法律可以强制执行。
从前,人们总说“穷山恶水出刁民”,但当脱贫攻坚进行到这里,当法律宣传触达到这里,当现代文明深入到这里,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知道了法律的边界,也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随着普法工作的推进,今天的巡回法庭也有了新的面貌。
井冈山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到了景区门口,法官们上街发传单,告诉游客有问题找法院,也会积极和商家沟通。坚持几年,纠纷少了好多。
北京房山一小区,600多户业主因服务不好拒缴物业费,房山法院将法庭开到了涉事街道,溯源治理让对峙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当庭服判。
云南洱源县法院向银行学习,在派出所、居委会设立诉讼服务网点,服务点设联络员,村民可以直接进行法律咨询,法官每月至少一次到服务点,现场调解纠纷。
2015年起,最高人民法院6个巡回法庭相继成立,涵盖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实现了巡回法庭管辖范围的全覆盖。
截至2018年底,最高法6个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33335件,累计接待群众来访11.7万人次。
今日社会的风清气正,人们生活的安定和谐,是公检法的基层工作者们风吹日晒、跋山涉水换来的,他们脚踏大地头顶国徽,将法制社会的理念送到了千家万户。
因为司法不仅在于威武的公堂之上,也在头顶脚踩的天地之间。
这些基层巡回法庭的工作者们,虽然说着家乡话,卷着裤管,看起来不那么高大伟岸,但他们身负国徽踏遍天南海北,将司法公正的种子散播到每一个人心中。
群众在哪里,法律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公平正义就覆盖到哪里。
华夏之大,皆在公正之下,正义之行,为民也卫民。
尾声
吴亦凡事件带来的连锁效应是,盛气凌人的律师函警告不管用了。
前段时间,因为各种网络传言,林俊杰、何炅、井柏然、黄磊等公众人物直接选择报警维权。
就像现在,每次发生了任何事情,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等警方调查,等官方通报。
这说明,公检法的公信力、威慑力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我们日常可以信仰的力量。
而这样的成就并非一日之功。
2013-2018年,全国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68.7万件,判处罪犯750万人。昆明“3·01”暴案、“e租宝”等危害国家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得到审判,法律抚平了公众的焦虑和创伤;
全国上下掀起的扫黑除恶战,让孙小果、赵富强等黑恶势力受到依法清算,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反腐打贪行动,让赖小民、文国栋等曾经呼风唤雨的政法商界蛀虫受到法律制裁,为“权力不如法大”写下生动的注脚;
权力和金钱不能左右司法,压力与偏见同样不能阻挡正义,贾敬龙、莫焕晶、张扣扣案尽管舆论纷纷,但司法机关坚守情法底线,捍卫了主流价值观;
与此同时,中国司法也在依法纠错,为聂树斌、张文中、呼格吉勒图等洗清了冤。
而在更大的范围内,法律对公权力也有了越来越成熟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从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全国监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4万件。其中的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计321万亩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得到监督治理,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4.5亿元;
事关民生的食品安全、饮水安全、保健品虚假宣传等,也得到了持续的跟进和关注。
法律也在“与时俱进”。
2013年,最高法对信息网络诽谤进行司法解释,诽谤信息点击、浏览次数超过5000次,或转发超过500次可构成诽谤罪,遏制了网络谣言的势头。
2018年,英烈保护法通过,从此侮辱、造谣英烈不只是躲在网络后面的情绪发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0年,香港国安法利剑出鞘,祸港乱港分子被依法审判,香港终于迎来拨云见日的时刻。
2021年,民法典正式施行,见义勇为、高空抛物、个人欠钱不还、离婚财产划分等争议性问题均得到明确的界定和权责划分。
不断更新与调整的法律条文,不断加深与加强的审判追责,中国司法始终坚守着一个信念:
法制社会,绝不会让恶人得利,让好人吃亏。
前路很长,但中国法制的公平与正义不会缺席,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你可以永远相信社会主义,相信公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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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苏航,《中国司法的“这一天”,如何成就公平正义的“每一天”》,发布于“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高铭,《马背上的法庭》,发布于“南方周末”
《燃爆!“不管躲到天涯海角都要审判你!”》,发布于“共青团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