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郑州地铁停运的事情

20日下午四点半,应急响应升到一级,晚上6点多地铁才停运,这是有问题的。这次遇难的有12人,那个实习医生抢救了十来个人,地铁当日被困的有数百人,从地铁停运到救援赶到,中间有两个多小时,此时仍在下雨,车厢内水位一直在涨。

出现这样的情况,难道还要去扯都是雨下的大吗?还要把遇难者算作是倒霉吗?如果这么做,请问和井里的1450有什么区别?

应对失策就是应对失策,救难有功和受难究则不是可以以此代彼的关系

本人平头百姓,我很担心某天遇到这种情况,然后还要被键盘侠扣上个倒霉蛋的帽子,所以我支持究则,建立灾害时期公共设施停运标准,失职渎职的必须要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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