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非升即走”制为何在中国大学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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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升即走”为何在大学失败?

✪ 张五常(本文转自作者博客)

最近因为复旦大学发生的不幸事故,我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受到广泛传阅,跟着一些朋友传来不少关于中国的所谓“非升即走”的制度的文章。很奇怪“tenure system”被翻为“预聘制”,我不明白,而其他的言论都显示着作者不大理解大学的“tenure system”。尤其是,他们显得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制度会存在。

英语tenure这个字,是解作一件物业或一个职位的持有的固定性。从美国的大学制度的最简单阐释,是一个初进大学任教职的助理教授,工作了六年之后,如果升为副教授,就会获得一张有tenure的合约,即是可以永久性地留在该校,否则要离职。这就是“非升即走”了。这个获得tenure的副教授可以辞职,但只要没有极端违反校规的行为,学校不能解雇,直到他退休为止。十多年前,美国又把一个教授的退休年龄推至无限,所以我有些美国朋友到了九十岁还在教。这也是得到tenure system的保护了。土地的持有权利,称land tenure,有长期限,这点容易明白,但大学的教授为什么会有tenure这回事呢?

我今天八十五岁了,来日无多。回顾平生,还活着的像我那样在美国的大学经历过的中国人极少。从本科到博士,我是在UCLA(洛杉矶加州大学)读的,当时算是一等偏低的大学,跟着我转到加州长滩州立大学做助理教授两年,这是三等的。再跟着我转到芝加哥大学做博士后一年,助理教授一年。那是一等之最的大学。再跟着我到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工作了十三年。该校的水平当时与UCLA持平,也是一、二等之间。再后来,到香港大学工作了十八年。到港大时,那里有些科目很强,例如医学,但有些很弱,与美国相比,应该属三等的水平。今天应该升为二等了。

我提出上述的经历,是要读者知道,虽然我讨厌行政工作,但我是一个过来人,身经百战,说不懂得大学的运作没有多少人会相信。

关于tenure这个制度为何出现,早在六十年代初期,我跟UCLA的老师阿尔钦研讨过。他的观点,是因为大学是公立的(UCLA也是),花纳税人的钱的成本比较低。一九六七年我到了芝加哥大学,约一九六八年,我问那里的商学院的主角施蒂格勒为什么会有tenure这个制度,他的解释是另一回事。他说一个助理教授在一家大学教了五、六年,大学就应该来一次详尽、慎重的评估这个助理教授将来的学术前途如何,决定是否让他走还是让他无限期地留下。殊不知过了几天,我再遇到施蒂格勒,他说不能肯定他给了我的关于为何有tenure的答案。他建议我去考察律师这个行业,说律师这个行业也有tenure的安排。

果然,后来我查清楚了。律师这个行业,跟一家私营的大学的教职安排如出一辙。美国的律师行往往很大,动不动有几百个律师。不同的律师专于不同的法律,一件官司往往需要有几方面的法律专业知识,所以要多个律师的合作。一个新入行的律师,随时可以被该律师行解雇,但如果这个律师能成为该行的合伙人(称partner),则不能被解雇了。这跟大学的tenure制度是一样的。

一个初出道的律师,进入一家大律师行,收入是低的,有时甚至仅足糊口,可以被解雇,但需要做很多工作。然而,一旦升为合伙人,他不能被解雇,收入急升。他的收入的或多或少,往往看案件的情况而定。琐碎的律师行工作是由还没有成为合伙人的小律师做的。他们其实是替合伙人打工的,对律师行的贡献比他们的薪酬高,可以看为被剥削了。但过了若干年,如果他们能升为合伙人,他们的收入会急升,轮到他们“剥削”下面的还未成为合伙人的律师。

转谈另一个跟律师行业差不多是如出一辙的安排,是美国的会计师行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很大。我的女婿就是从事这个工作的。若干年前他晋升为合伙人,收入也跳升,跟律师一样。这里我们要注意,一家律师行的合伙人,与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都是不能被解雇的。一家大学,升为副教授时,就获终身合约,也一样不能被解雇,也算是升为合伙人了。

上述可见,一家成功的私立大学,跟一家成功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行一样,都是以提供专业服务来获取收入,成为合伙人就升为终身雇用或有tenure合约的安排。施蒂格勒说的是对的。

我的儿子从事的是医疗药物的研发。奇怪地,他参与的机构的安排跟律师行与会计师事务所类同。没有前二者那么如出一辙,但也大有雷同之处。儿子在硅谷参与的一家医药研发机构,研发的人士最低层是Research Assistant,升一级是Research Associate,再升一级是Medical Director,跟着是Senior Director,再升是Executive Director,再上去就是非研究的管理高层了。这里也要注意,进入了Director这个阶段,被公司解雇不容易。更有趣的,是为恐一位雇员跳槽或被挖角,或多或少每年有股票option分派,但说明要过了若干期限还留在公司才可以出售兑现。我非常欣赏美国的医疗药物研发的把人才组合的公司安排。既欣赏也佩服。为什么他们可以做得那么好呢?在中国,听到华为的独有制度,我叫他们送我一本有关华为制度的书。太复杂了,不容易看懂。但我不能跟成功争辩:华为的成功有口皆碑。

同样,我非常欣赏六十年代红透半边天的芝加哥大学经济系的教职员安排。为什么他们会做得那么好呢?我就是在他们最强时到芝大做了一年博士后,一年助理教授。后来认为那里过于热闹,不适合我这种喜欢独自云游的个性,要离开。系主任哈伯格尝试挽留。芝大法律学院的科斯也希望我留在芝大,说要给我加上一个law fellow的头衔。但我受不了芝大的学术气氛过于浓厚,天天在吵,需要评审的文章无数。记得当时我跟后来成为林毅夫导师的基尔·约翰逊谈及去留的事,我问他:“在芝大要拿得终身雇用合约(tenure)需要发表多少文章?”他回答:“从来没有考虑这回事。”我再问:“一篇文章也不需要吗?”他回答:“可以不需要。”我再问:“需要教书教得好吗?”他答:“没有谁管这回事。”我又问:“需要参与那些研讨会吗?”他答:“不一定需要。”最后我问:“那么你们需要什么才可以把我升级?”他想了好一会,说:“你不可以一句话也不说。”

约翰逊是我平生认识的最有能力的大学管理者,不可能不知道大学的运作需要怎样才有成就。但他确实清晰地告诉我,升为正教授不需要有文章,不需要书教得好。但不可以没有脑。即是不可以不想。

其实当时红极一时的芝加哥大学,就提供了约翰逊说的铁证。芝大经济学这门学问,当时的首要人物不是大家熟悉的弗里德曼,或者施蒂格勒,而是弗里德曼太太的哥哥戴维德。他是在芝大的法律学院任职的。戴维德对我的影响不比阿尔钦少。他说一句话,我就几个晚上睡不着。但他就是不喜欢写文章。要是你把一个盛年的戴维德,放进今天的一所中国大学,他不可能留下来,更谈不上什么升职了。

上述的办得那么令人羡慕的美国大学的制度,为什么后来搞得一团糟呢?答案非常清楚:越南战争!那时美国用的是征兵制,即是没有什么薪酬就被强征为兵。不少青年躲进大学去,但美国又从大学征兵,即是本科毕业后就要去当兵。一时间弄得风声鹤唳,大学的动乱频频。七十年代初期,我在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教本科,上一班有数百学生的课,他们禁止我进教室。大学方面动用人手维护秩序,一位同事竟然带着手枪到学校去保护我。反战之声不绝于耳。我在华大的一位同事索性不教书,在课堂上播放电影。另一位同事的办公室的墙上挂着一幅胡志明的大照片。我的母校洛杉矶加州大学的经济系,在一九七五年受到炸弹恐吓而成为大新闻,而那里曾经教过我的系主任在校报写了一小段说不是不想聘用黑人,而是聘不到有足够资历的,受到生命恐吓。

也是源于越南战争,少发表文章的高层教授被下面多发文章的节节进逼,问:你们这些老头子的薪酬为什么比我们高?吵起来,就促成publish or perish这个衡量准则,文章数量于是急升,联名发表,互相引用,废物无数!

还有一项重要的事。当年美国的大学制度搞得最好的时期,每个学系对学术优劣的衡量判断一般不是系主任。系主任主要是管行政。也不是由一组委员判断,而是由一个或两个系内的教授作主。例如上世纪六十年代,洛杉矶加大经济系的学术话事人主要是阿尔钦;芝加哥大学的商学院学术话事人是施蒂格勒,经济系的学术话事人是弗里德曼,而七十年代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学术话事人主要是我与巴泽尔。但从一九七六年起因为接受了一份加州标准石油的庞大反托拉斯案的顾问工作,一九七八年起我坚持要华大把我薪酬减半,话事因而少了。

都是越战惹来的祸。那所谓歧视黑人的言论无日无之。加州大学医学院因为收黑人而不收一位比黑人成绩好的白人学生,被该白人学生告上法庭。官司打了多年,到胜诉时该白人学生已经远远地超龄了。七十年代,白人区的小孩子要抽签在早上坐一个多小时巴士车程到黑人区上课,黑人区也如此这般地坐巴士到白人区。这就是有名的“busing”安排,目的是要减少种族歧视。我是个从来不管肤色的人,但为了自己的两位要进幼儿班的小孩,我逼着要放弃在家附近的免费幼儿班,在天亮前起床,驾车半个小时送孩子到一家私立幼儿园,每孩学费每月二百美元,当时是很高的了。

是在上述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大学教师要算学报文章的多少以及发表的学报的高下开始出现的。是我之幸,我进入西雅图华大时,院长与系主任皆告诉我这些与我无干。不论内容只论文章数量与学报高下的衡量方法怎样可以炮制出有机会传世的重要文章呢?当然不可能。不止此也,联名发表的学术文章急升,因为可以多算一点。真的是乱七八糟、一塌糊涂!

上述的不幸的大学运作的发展,其算文章数量不论思想内容的衡量,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引进了香港。我当时在场,大声疾呼也阻挡不了。当时香港政府教育部委托一组委员评审香港的大学教师的学术水平,我是唯一拿零分的。奇怪他们没有公布。跟着到了九十年代后期,这个数手指的法门就引进了大陆。今天我们大家知道,在中国,大学教师的升职或获取tenure,全部是靠数文章数量与论学报高下为依归。还要有什么外部评审,也要讲关系,而转到要用实验室的生物化学等文章的发表,数字弄虚作假,震撼世界。有人言之凿凿,说国内一家知名大学的经济系,一位教师如果能在美国AER发表一篇文章,会获奖金二十万。不知是真是假,但那算是什么学问呢?

中国的青年是聪明的。他们不是一律超凡地聪明,但他们之间的智商方差是我见过的学生群中最小的。大致上,这些学生吃得苦,竞争力强,也善于力争上游。问题是,中国的大学制度,因为受到越战弄坏了的数文章数量与论学报高下、但再不管思想能否传世的美国制度的影响,再加上中国独有的人际关系的需要,学问就变得味同嚼蜡了。几年前我在中信出版过一本题为《科学与文化》的书,解释得相当详尽。可喜的是有关当局能一字不改地让这本书面市,可悲的是见不到有什么效果。

目前中国的高级大学的教师升级要有校外的所谓专家评审。不明白。自己不能衡量自己,何高之有哉?“非升即走”这个大学制度在中国失败是因为中国抄袭了美国被越战弄坏了的大学制度!中国的大学制度要采用美国越战之前的制度。

结语

为了要获得一家大学的铁饭碗,tenure是重要的,但升职不重要。回想一九六九年的秋天我进入了西雅图华大后,过了几个月,一天系主任诺斯走进我的办公室,说:“刚才我们八个正教授会议,其中Vernon Mund这个老头子说要升你为正教授,他们一致通过。”Mund这个老头曾经是施蒂格勒的老师。我说:“名头你们可以保留,但加薪我乐意接受。”诺斯说:“你要给我一些值得升为正教授的数据。”我就给了他那篇一九六八年在《政治经济学报》发表的文章,有十多页吧。

诺斯问:“只有这么多?”我说:“还有一点吧,但这几页应该足够。”他不再说。后来诺斯要求曾经是我的博士论文导师的洛杉矶加大的赫舒拉发写支持我升为正教授的信,赫师只简单地说:“史提芬的论文显示他将会是另一个费雪。”

支持我升为正教授的资料传到社会科学院院长鲍特文后,院长叫我去见他,说:“此前华大升为正教授的,最快是三年,你来了只三个月,不成,我给你多加薪酬可以吗?”我说:“那当然可以!”但院长跟着说:“你可以对人说已经升为正教授,因为再不需要评审,但我们校方的刊物还会继续称你为副教授。”

过了一年,院长又再叫我去见他,他又说:“公开升你为正教授还是太快,加薪多一点可以吗?”我又回应:“当然可以。”又再过一年,院长又再叫我去见他,这次我先开口,说:“我不要升职,要加薪。”可惜这次他说:“这一次我经费不够,要公开升你为正教授。”

后来到了一九七六年,几家大机构要聘请我为反托拉斯的经济顾问。美国电讯在纽约,太远,我做了几个月就推却,但位于旧金山的加州标准石油我却为他们做反托拉斯大案的主要顾问,因为该案实在有趣,而后来我为之写成的两份厚厚的研究报告,阿尔钦读后认为是他见过的最好的经济实证研究,可惜不能发表。今天是可以发表的,但是非常专业的石油学问,恐怕不会有多少读者。

是因为这件加州标准石油的反托拉斯案件,我要求鲍特文院长把我在华大的薪酬减半,减少授课。他说:“诺斯说你的顾问研究是顶级的学术研究,你不用减薪,减少授课就是。”但我还是坚持要减薪,校方终于接受了。

诺斯一九九二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我当然高兴。他常对人说我是他的老师,是真是假无所谓,但让我高兴的是行内传出一个称为“华盛顿经济学派”,而诺斯在一本书中称我为该学派的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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