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一律立案以犯罪论处,大家觉得呢?

【本文由“许”推荐,来自《最高法宣布“醉驾免刑”?又有人被律师忽悠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看完了全文,其实根本没必要在醉酒驾驶这个事上搞一出“情节轻微免于定罪”,应该只要是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一律立案以犯罪论处。

喝酒已经严重影响了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情节轻微并不意味着它没有社会危害性,相反,纵容所谓“情节轻微者”,反倒实际上滋长了某些人以身试法的心思,使这些人早晚因为开车闯下大祸。

话说回来,某些律师确实是在造谣、混淆视听,本文确实是在辟谣、在澄清事实。但是,问题根本还是前面说的,醉驾这个事上,法律确实过于宽松,有失威严。所以到底辟谣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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