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驴友的制度建设

【本文由“八道”推荐,来自《日本山难事故救援也收费》评论区,标题为八道添加】

这种事情,不能从道德上考虑,它就是个探险管理的问题。我不懂,就胡诌几句:

第一,探险者必须购买保险,否则非法

第二,探险活动应该实行备案制,探险者事先申报,比如向当地体育局申报,体育局一般不拒,只备案,特殊情况比如军事管制区等,可以拒批。没备案的,属于非法活动,有相应法律处罚

第三,国家制定《民间救援组织管理条例》,鼓励和扶持民间专业救援组织,并适当限制民间救援组织的盈利性。因为以高盈利为目的的救援,隐患很大。救援组织成员应该有较高收入,这是另话

第四,原则上,当地有民间救援的,政府不负责救援,但可以帮助安排救援。对于没有民间救援,只能由政府救援的,应当按成本收费,这个成本,包括政府救援人员的人身保险

探险,是个好活动,搞好了,还是一门好生意和产业,对于产生的一些问题,应当制定办法,加强管理,而不是一味进行道德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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