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高嫁”的文化没有改变,高收入加上高龄者,会被婚姻市场双重拒止

【本文来自《莱曼·斯通:谁是阻碍东亚生育率上升的“拦路虎”?》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认为造成生育率低的原因既不是“工作主义”,更不是什么“生育友好”度,别忘了,世界上生育率最低的是韩国,而它是亚洲唯二的发达国家。这样一个发达国家生育率比常年处在战乱中的叙利亚、利比亚、阿富汗还低,比很多人吃不饱饭的尼日尔、中非、索马里还低,这些深度贫困国家难道生育友好度比发达国家韩国和完成了工业化的中国还要好?由此可见,造成工业化国家生育率低下的不是“生育友好”程度,必然另有原因。

      每当我看到有未婚女性因为男性人口多一点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就很扎心,不过我不是站在男性的立场上扎心,而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在婚姻市场上确实可以认同物以稀为贵的规则,但是求偶需求毕竟不是物品,可以清晰界定市场供给来制定价格趋势。要弄清楚婚姻市场上的供求规律不是太容易,但也不是不可能,这需要设定一些前提条件和了解基本的人口数据。

  先看看我国未婚人口数量,我从网上找到一篇文章,《单身浪潮与独居时代:2.6亿人单身,8000万人独居》,就以它为依据。按第七次人口普查给出的数据,男性人口比女性多3490万,就算3500万吧,我假设这3500万人口都是未婚的,那么2.6亿单身人士中有1.475亿男士,有1.125亿女士。我再假设我国人口中高收入人口在人口中的占比为20%,中收入的占比为30%,低收入的占比为50%(这个比例只会更乐观,不会更悲观,更悲观的话更能支持我的观点)。这样一算,那么在未婚男士中,高收入人口有2950万人,中等收入人口有4350万人,低收入人口有7250万人。

  为什么要计算这些?因为中国女性有一个择偶共性,那就是要“高嫁”,意思是要选择各方面比自己强的男人做丈夫。衡量强不强,收入是一个硬性指标,我就以它作为主要参照因素进行推导。既然以收入作为标准和女性有“高嫁”的择偶共性,我可以推导出女性低收入群体只会接受中收入以上的男性群体作为婚姻伙伴,而中等收入女性群体只会接受高收入以上男性群体作为婚姻伙伴,那么高收入女性群体就大多只会接受少数富裕男士了。

  这就推导出一个结果:男士中的低收入群体大概率不会被所有未婚女士作为婚姻伙伴来考虑,简单地说,这些男士是被排除在婚姻市场之外的。于是,实际上在婚姻市场上的未婚男士只有(2950万+4350万)=7300万人,而婚姻市场上的未婚女士有1.125亿人,不知道那些看到男人多3500万就高兴的人看到这个数据会有什么感想。

  这样还可以推导出另一个结论,只要“高嫁”的文化没有改变,高收入女士中大多数人是嫁不掉的,其中高收入加上高龄者,会被婚姻市场双重拒止。

      我们继续往下算,从婚姻市场上的未婚男士只有0.73亿以及婚姻市场上的未婚女士有1.125亿人,我们可以得出现代适婚女性中能结婚的人数比例最大为0.73/1.125*100%=65%,再假设每年新增的适婚人口为1500万(这个是2019年出生人口),以男女比例115:100来推算,每年新增女性适婚人口为1500万*46.5%=697.5万,那么其中有可能找到婚姻对象的女性人口为697.5万*65%=453.4万人。

      通过以上计算我们看到,我们国家适婚女性中现在至少有1.125亿*35%=0.39亿人是找不到合适的婚姻对象、成不了母亲生不了孩子的,而且每年还有697.5万*35%=244.1万人加入到这个行列中,结合两孩政策我们可以想一想,到底哪个原因是工业化国家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是不是所谓“生育友好”程度。而“工作主义”也不是主动选择的,35%的人根本没有选择余地,唯有去投身工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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