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神病人的管控不能无解

4月28日广西省北流市新丰镇幼儿园一名曾姓男子持刀伤人案件,造成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6名人员受伤的恶性案件。4月29日北流公安发布通报称该男子患精神分裂。近几年在广西已经发生了几起幼儿园持刀伤人案件,除此之外,社会上也类似精神病人伤人案件。精神病人在社会上游荡,给广大居民造成很大的恐慌。

在北流事件中可以看出,嫌疑人曾某是在已经完成犯罪行为后才被抓捕,因此导致18人受伤,悲剧一次次的发生,如何预防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对于幼儿园这样一个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弱势群体,加大安防迫在眉睫。可已增设扫脸入门系统,外来人员一律挡在大门之外。还有必要设置警铃报警系统,在犯罪行为可能发生时或刚发生时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呼救。一直以来,精神病患者伤人的事件不在少数,也一直牵动着社会各方的心。一方面,因为精神病人的行为不受控制,很难从主观上判定其有故意的作案动机,更难判断患者可以对自身行为负责进而对罪行进行裁定,法律上往往只能轻判。但另一方面,伤人事件又事关鲜活无辜的生命,社会难以接受对其从轻处罚的结果,受害者和家属更是无法承受。一个精神病人可能导致多个可以对社会做贡献的人付出生命,而这个精神病人在社会中游荡,只会对社会造成伤害,又不能够为建设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悲剧的发生又一次警醒了我们,对此类病人的管理不能无解。个人认为应该根据精神病人分裂程度进行集中分类整治,对那些可能因不受控制做出伤人举动的精神病患者,有关部门应掌控真实情况,结合家庭、社区以合理的手段加强关注,尽量避免其作出伤人的行为,如果程度较重,个人认为就要进行隔离治疗,坚决不让这类能够侵犯无辜人们身心健康的精神病人流入社会,不让悲剧重演才是重中之重。

伤人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对幼儿下手更是让人难以原谅,我们要体谅精神病患者的难处,但更应还受害者以公平,还社会以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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