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草甘膦判决到底说了什么?

编者按:今天不聊历史,因为前几天有读者留言提到草甘膦的判决,今天就谈谈这事。

很多人把法院判决当作科学结论,之前我有写过《中了4800枪的爽身粉》、《咖啡又致癌了?不要跟着新闻学知识》都是法院判决,但是法官判决都依据都不是基于科学。那么,是要跟着法院判决学习科学结论呢,还是跟着新闻记者学习科学结论呢?还是跟着主持人学习科学结论呢?智力正常的人们都会找到合格的答案。

文:王湛    |    编辑:爽临

500

美国加州地方法院关于草甘膦(农达)判决书原文(英文)点击可见

首先,这份判决中关于草甘膦的定性用词是“应当标注可能致癌”。另外这还只是初审,而科学界权威机构普遍出具了严谨的科学报告,认为草甘膦不可能致癌。

以作出“草甘膦可能致癌”认定的位于法国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的上级机构,也就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方面,并无任何转基因或者草甘膦有害或者致癌的研究报告。如图所述,世界卫生组织反而认为草甘膦或者转基因是安全性很高的。

500

500

500

草甘膦的安全性究竟如何?

衡量一个有毒物质毒性的标准叫做LD50(半数致死量),即假设有一个体重50千克的人,喝下250克的41%草甘膦异丙胺盐,有50%的概率会死亡。这等于说,草甘膦的半数致死量为5g/kg。而我们天天食用的食盐(氯化钠),它的半数致死量为3g/kg。这就是说,如果说草甘膦是有毒的,那么食盐比草甘膦的毒性更大。你说草甘膦有毒不安全,你咋不说食盐也有毒更不安全呢?

美国地方法院根本没有判决草甘膦致癌,因为法院不是科学机构,根本无权判决。法院的判决书原文,写的仅是孟山都“没有标注草甘膦可能致癌”,而且根本就没提转基因,更别说判决转基因癌症!

实际美国地方法院判决草甘膦“没有标注可能致癌”是很搞笑的:

1、红肉和草甘膦一样,都是2A致癌物质,为什么红肉不标注可能致癌呢?

2、酒精更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一级致癌物,为什么酒精没有标注“可能致癌”呢?

3、草甘膦是几千种除草剂里毒性最小的一种,其它几千种除草剂是不是也都得标注“可能致癌”呢?

500

根据同样来自于 IARC 的报告,有大量的食品都没有标注其可能致癌。

几个不具备专业科学知识的陪审团成员判决草甘膦可能致癌,所依据的不过是一个咨询机构的报告而已,并不是一个科研机构的报告。而得出草甘膦不致癌结论的专业机构,则包括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和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已经有超过800项科学研究证明草甘膦不致癌。

此外,草甘膦和转基因也没有任何关系!转基因作物的基因不可能含有草甘膦,草甘膦不是生物体根本没有基因,外星人的技术也不可能把它转入农作物的基因里。在转基因作物出现之前,草甘膦已经大规模地使用二十年以上了,大量的非转基因作物都在使用草甘膦。一些媒体以为草甘膦是孟山都生产的,就一定与转基因有关,这完全是没有科学素养的胡说八道。

另外,据新华社报道的最新新闻,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法官苏珊娜·博拉诺斯10月22日裁定,支持陪审团先前对农用化学品巨头孟山都公司除草剂产品“致癌”诉讼的裁决,同时建议把对德韦恩·约翰逊的赔偿金额从近3亿美元减至7800万美元。博拉诺斯一开始宣称要推翻陪审团裁决,砍掉所有赔偿金,因为原告约翰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孟山都公司恶意隐瞒产品信息。至少5名陪审员随即致信博拉诺斯,敦促她支持陪审团裁决。被告拜耳公司(孟山都公司)一直否认约翰逊的指控,22日该公司发表声明,称法官决定削减赔偿金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但拜耳仍然将继续提起上诉,理由是“原告呈示的证据不支持判决”。按照惯例,在面对大规模诉讼的时候,这些大公司更可能的做法是,立场更加强硬,力图将案件上诉到联邦法院,因为后者会更加重视科学依据。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