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开始,国家就要求小区100%预留充电位条件,但各个城市执行力度不一致
【本文来自《新建小区车位配比强制提升到1:2或1:3,能否解决电动车的充电问题?》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作为建筑电气工程师,我来强答一下。国家的几个文件我看过,按照时间轴捋顺下:首先15年9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同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相关重点两条“a.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b.自2016年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新建居住(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条件,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要将相关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住宅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施工图时,应对充电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接着16年7月发改委、能源局等四部委发文《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新建居民区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上述三个文件反应出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的要求,但各个省市执行的力度不一致,不过现在大部分地区按照这个标准来做了。再分享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内关于完善技术设施体系的要求“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的统筹协调。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
如果规划报批的新小区按照百分之百预留电量,那变电所的投资就是由地产商来负责。老小区如果要求增加变电容量,这个由电力部门来负担,有的城市有补贴,毕竟电力部门之后赚这个电费钱,那个说由业主自己考虑变压器的说法我觉得不靠谱。至于增加的变压器容量,有个资深的设计师说大概使小区总容量增加百分之四十。
再说快充慢充的问题,国家规划是家庭充电器以慢充为主,基本上都是8kw单相电。简单给你们计算下,住宅18年以后都是按照8kw10kw12kw以上预留容量,一个8kw的慢充就相当于增加一户的容量,按照一户一车位的配比来说,其实相当于户数增加了一倍,但是考虑到不可能所有车都需要每天充电,而且12点之后有波谷优惠,居民用电过了高峰用电量就下降,12点之后用电就很少了,这个百分之四十我觉得还是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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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想被单独拉出来了,再补充几句,从2000年以后国家的居民用电基本上就是按照4、6、8kw及以上几个档要求的,再老的小区我不大清楚,或许有2kw这一档的老楼,但我想他们的车位肯定不是按照一比一配比的。电力部门是有义务满足居民的用电需求的,这就涉及到整体电网的改造。错峰充电是个不错的选择,充电桩有定时充电功能能满足这个需求。至于变电所的改造空间,一般新建小区都是按照变压器装2预1的位置考虑的,增加个变压器改造点柜体应该不是很难,原位置不够再找个空间增加个变压器也不是难事。
新的规定推行的阶段肯定会有些混乱。新的小区我们这边20年之前竣工验收时,消防部门就不让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因为有安全隐患。20年之后联合竣工验收时,又按照百分之十的标准要求开发商把充电桩安装到位。21年初我们这边又开始执行百分之百预留充电车位,现在没人知道最后的时候怎么验收。老的小区物业没有权利不允许业主不安装充电桩,但是他可以借安全的名义让安装充电桩的业主自己征求其他业主的许可,借此阻止业主安装充电桩。从物业的角度来看,你装个充电桩后我需要监管的东西又增加了,我还没利润,还担着一定的风险,我肯定不希望安装。从充电车位旁边的业主的角度来看。你充电的时候给我的车带来了不确定的因素,我肯定也不希望你装。从防火需求上来讲,电车的蓄电池属于爆燃,现有的自动灭火系统很难扑灭火事,以前的防火单元也不满足要求,所以整个防火系统需要调整,但是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令法规,只看到北京消防队有提出过措施。至于汽车端,充电式电车的最大危险就是充电保护问题引起的电车自燃,虽然现在各家做的都越来越好,但是还是有危险在内的,这个也需要技术的迭代和国家的规定来避免。
我上一段说的问题就是想标明现在还有很多未解决的问题,但是电车是大势所趋,这些问题都会随着时间解决的,而且我只是个地产的电气工程师,因为认知问题我说的不一定都对,大家也只能当个参考。~~~~~~~~~~~~~~~~~~~~~~~~~~~~~~~~~~~~~~~~~~~~~~~上首页了,瑟瑟发抖,简单来调整下分段和国家规定的细节。~~~~~~~~~~~~~~~~~~~~~~~~~~~~~~~~~~~~~~~~~~~~~~~~~
四月七日,看了评论,按照自己的认知补充点内容:
1、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只不过是变电所预留容量,然后拉电缆到表箱,表由电业局来免费提供,剩下的部分由业主来负责拉线挂到末端车位并挂上充电桩,我是赞成开发商把表箱到充电桩这部分代建完成的,这样做防止后期乱拉线造成安全隐患。至于充电桩,基本上小区都是8kw慢充,电业局不会允许小区内建三相快冲的,对住宅用户的用电影响太大,而且更不安全,国标都是一个接口,只要符合国标的协议应该都会兼容,所谓的原厂自配的充电桩也是车商从充电桩的厂家采购的,和开发商来买没有什么不同。
2、慢充的充电桩结构很简单,箱子里基本上就是保护电路和控制电路,没啥变压或者交流转直流的东西,0.3*0.4m大小的一个箱体,安装其实没有占用太多的空间,在地下车库直接挂墙上或者柱子后,再不济车侧方或者后身立柱安装,车位的设计也无需增大,国家还鼓励多个车位用一个充电桩,我想这个问题不用纠结。
3、再说下投资的事情,我在上文内已经说过国家的政策了,估计有部分朋友没自己看,我再拿出来说一遍。新建的项目肯定是开发商投资,然后转交给电业局管理,苦了开发商,付出的电力建设成本增加。老项目国家有补贴,各个城市的文件里都有这部分内容,电力部门负责扩容拉线挂表,再说即使没补贴,电业局也想赚用电这个钱,电业局是差钱的主儿么,这个无须担心,该担心的是石油石化企业,少了这个加油的钱,是该妥协同电力合作那还是另找赚钱门路。
4、至于换电这个方向,我个人觉得不靠谱,每家厂商的电池大小都不一致,即使国家统一标准了,势必换电站得在车上一块电池的基础上再做一定比率的冗余,造成浪费且占用存储和运输空间,一个换电站得备多少块电池才够用。私家车主电池到寿命了去电站换块好的电池,可以不考虑寿命,无限期的使用么?快冲的技术发展的这么快,加上电池的技术有可能突破,你想象不到10年后所需的充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