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卫健局回应争议视频:抬的是死者,司机帮忙时被绊倒
3月17日,针对社会关切,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回应了“120抬车祸伤者致其从担架跌落”一事。
昨日(16日),观察者网报道相关事件后,引发关注,网友质疑现场人员“未评估伤者生命体征”就直接“粗暴搬运”,还因不注意后方事故车辆致其从担架跌落,“恐造成二次伤害”。
17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通过巴马瑶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今日巴马”发布《关于3月10日交通事故急救中心出诊救护情况的通报》,通报未对“未评估伤者生命体征”的质疑作出说明,而是称“医务人员抵达交通事故现场后,确定伤者已经死亡”。
通报称,3月10日下午,巴马瑶族自治县民安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巴马急救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就立即出诊。经调查了解,医务人员抵达交通事故现场后,确定伤者已经死亡。因交通事故位于交通要道,且无家属在场,出于人道主义将尸体抬上担架用救护车运回县人民医院待法医验尸。
通报称,在抬运尸体过程中,帮忙抬运尸体的救护车司机不小心被事故车辆绊倒,导致尸体从担架上滑落,医护人员再次将尸体抬上担架后用救护车运回县人民医院。
针对网友对出诊医务人员急救不专业的质疑,该局将对涉及人员做进一步调查,如发现救护过程中存在不规范医疗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不过,据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官方微博@看度新闻 早前报道,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工作人员16日接受采访时称,匆忙搬运是为了“拉上车抢救”,并未称此举是在“抬运尸体”。
“(救护人员)走的时候可能不注意,可能太紧张,然后磕到后面的电动车,当时病人已没有生命迹象了。我听他们说旁边人太多了,不好在现场抢救,就拉上车抢救。”
此前,这段“车祸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急救人员下车后并未出现评估伤者生命体征的动作,而是直接拉扯着伤者衣服,将其翻身仰躺,之后将其抬上担架。
这一过程被网友质疑“抢救程序不科学”“粗暴对待伤者”,还因意外导致伤者从抬架上跌落,被网友质疑“不专业”“救护车被私人承包”。视频中,救护车车牌号为“桂M66120”,现场有人身着“巴马交警”字样的工作服。
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120指挥调度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观察者网,巴马瑶族自治县的救护车并不在河池市120指挥调度中心的备案中,应由巴马县人民医院急诊科配备。该工作人员强调,巴马当地救护车“不可能外包”,河池市辖区、县的120救护系统“都不可能外包,是不允许的”。
随后封面新闻多方核查,证实该救护车属于广西河池市巴马县人民医院,并非私人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