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需要继承所谓的法统

在B站看到了这么一个视频:

元清不算中国?满蒙不是华夏?“新清史”到底错在哪里?【大师计划·吴启讷01】

在这里我想发表一些我的个人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这么写的: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一八四〇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统、合法性来自人民的选择。不需要继承清朝,不需要继承元朝,不需要继承中华民国,不需要退位诏书这种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选择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至高无上的合法性。继承清朝的是中华民国这一台北割据势力。

请台湾省的学者搞清楚这一历史事实,再讨论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合法性。

最后建议观视频工作室,请仔细甄别所谓的“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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