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罪名正式确定 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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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确定的罪名明确为“袭警罪”。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人民警察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犯罪分子气焰嚣张、手段残忍,甚至出现预谋性、聚众性袭警案件,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必须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500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我国刑法首次单独规定袭警罪。2020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袭警指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500

以下属于严重袭警的行为:1.使用凶器或者危险物品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的;2.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者警用装备严重毁损的;.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的;4.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恶劣社会影响的;5.纠集多人袭警或者袭击民警二人以上的;6.曾因袭警受过处罚,再次袭警的;7.实施其他严重袭警行为的。

该意见明确,对构成袭警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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