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很多做的不好的,但有些业主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若关己胡搅蛮缠
【本文来自《业主维权是真的难,我们小区也沦陷了,各位观友有何良策?》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蔡锷故乡
感觉你的问题基本上是一笔糊涂账。而且不客气的讲,你们是懒的想走捷径罢了。
1、业委会和社区的关系。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之所以你认为“业委会是社区扶持的,选举都是造假的,业委会里面七个人中起码有四个是社区控制的”,只不过是你的错觉。一是从实际工作上来讲,社区工作需要业委会配合,比如宣传政策、发通知等等,有业委会的配合工作就容易很多,因此,社区希望业委会成员是支持社区工作的人是正常的,但不存在所谓的控制问题。因为社区不可能给他们很多钱,只是有少量的补助而已。二是社区对业委会只有指导作用,至于业委会听不听不是社区能左右的,社区没有下命令的权力。
2、从功能来讲,业委会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服务于业主而不是社区,只要是不违反政策,业委会完全可以不听社区的以维护业主的利益。但一般情况业委会也不会那么傻,只会推给业主不同意等理由来推脱。因此,这也是社区希望选支持社区工作的人担任业委会成员的原因,不听社区的安排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很多网友认为业委会是社区的下属组织的认知是完全错误的。
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业委会是业主大会选的,你们赋权给了业委会,你们所反映的各种乱象都是业委会内部的事情,应该由业主和业委会按照章程共同商量解决,社区没有插手的权力,但是在程序问题上是可以插手的,后面再提。
4、根据你的描述,你们正常的程序是应该收集20%的签名,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罢免现在的业委会或者成员,现任的业委会在审查有效性后,应该召开业主大会,50%以上参会的业主代表同意后,就可以罢免成功,只要公示就行。新的业委会再来处理大家的意见,包括换物业等事宜。
5、这里有个问题,就是业主要罢免业委会却需要业委会来审查有效性的问题。没办法,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那么社区就可以插手了,当你们的签名达到20%后,业委会不予审查或者拖时间,你们就可以要社区督促业委会按照业主大会的规定办,社区没有权力做,但他的上级街道办事处有这个权力,可以责令业委会如期开会并监督会议的全过程。
6、我之所以说你们懒的想走捷径,就是因为罢免业委会是你们自己的权力,只不过没人愿意撑头组织,想要政府来做。我只想说,政府组织开业主大会是不合法的。因为你们是自治组织,召不召开,什么时候开,必须按照你们自己的章程来办,只要不违法,政府不能干涉。政府的作用只是审查过程是否合规。如果不合规,政府可以纠正,要求必须合规才能有效。就如上面讲的,你们有20%的有效签名,业委会不开会就是违规,街道可以责令他们改正并如期开会。
7、观网有不少物业、业委会的文章,总的来说,一声叹息。对物业、业委会的不满意占多数。我也看了很多业委会的章程和职责,只能说,是钱和人的问题。业委会成员是没有工资的,只有一些补贴,看了十多个业委会的补贴说明,一年也只有2000左右的补贴,还有一些只报电话费,只有业委会主任是专职的,一年也只有5000来块钱,你要说业委会能有多用心,只怕是想多了。最近长沙一个比较好小区,有人报名业委会主任,要求8000一月,惹来一片惊呼。因此,想要担任业委会的人,必须要有热心,不计报酬,还要有能力,可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但这样的人太少。而业主方面,只想甩手,只想自己利益的不少,而且嫌麻烦的人非常多,什么事都只想打酱油,喊几句可以,想要撑头一个没有,给自己的权力都不想要,嫌麻烦,都想推给别人、推给政府,导致一盘散沙。过去的村级选举,现在的业委会选举,应该都是基层的民主试验吧,结果是一地鸡毛。
8、最后想多说一句,做人的工作是最难的,一个小区的民主试验就把大家折腾的欲仙欲死,就知道社区和街道的工作有多难,也希望大家多理解基层吧。
同意,很多业主的心态都让人无奈。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若关己,胡搅蛮缠。
比如我们小区,物业很多地方做得不好,我们一些热心的业主在各种群里征集签名,但大多数业主跟跟没看见一样。6000多户的小区,整了四五天才有几百个签字。
就这,有业主因为电动车停放的问题跟物业吵架(别人乱停,导致他停不下),骂的太难听,说着就说业委会被物业收买了……旁边有人看不下去,说业委会还没成立,这人直接就说筹备的都是物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