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号房”两名共犯也判了

韩国“N号房”事件的主犯赵周斌此前被判40年后,今天,其两名共犯也被判了,分别是15年和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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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N号房”是指,从2018年起,以赵周斌为首的多名犯罪者,在Telegram上创办聊天室,以打工为诱饵哄骗一些年轻女性,非法获取了她们的社交媒体截图等信息,并以此威胁她们拍摄了露脸的裸露视频,随后将这些视频进行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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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聊天室的运营者自称“工作人员”,一边洗钱,一边剥削着这些女性,比如,将她们称为“奴隶”,威胁她们在自己身上纹下了“奴隶”的字样。截至去年3月底,警方共调查发现74名女性受害者,包括16名未成年人。

此事在韩国引发震动,文在寅也曾表态,强调案件涉及践踏受害者,已指示警方彻查此案件,会让涉案人员得到应有的惩罚。

去年11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0部队主犯赵周斌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40年,同时判处其公示个人信息10年、禁止就业10年、佩戴定位装置(电子脚环)30年,追缴赃款逾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

今天,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1庭对散播性剥削视频“N号房”案的两名共犯姜某和韩某进行一审宣判,分别判处姜某和韩某有期徒刑15年和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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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令二人学习40个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公开个人信息5年,且5年之内不得在儿童、青少年有关机构和残疾人福利单位就职。

姜某年仅18岁,网名为“布达”,曾于2019年9-11月协助赵周斌要挟受害人拍摄性剥削视频,并以盈利为目的长期向多人散布。

韩某曾试图性侵未成年受害人但未得逞,系强奸未遂。他还对受害人实施性虐待并拍摄淫秽视频发给赵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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