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寒冬下的寡头时代
01 凛冬
从千禧年的互联网泡沫破碎,到08年金融危机,16年的资本寒冬,再到现在,互联网行业好像就没从寒冬走出来过。前天(10月11日)晚上,腾讯控股发布公告,耗资3870万港币回购144,000股股票。而这已经是腾讯连续第23个交易日回购股票了。
今年2月份,腾讯的股价还一度破了历史,达到了475.72港元的高价。然而,今非昔比。11日早上,腾讯的开盘价为274港元,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跌了4.44%。而11日下午16点收盘时,腾讯股价再度下跌6.77%,报价267港元,市值2.54万亿港元。这样的数字,创下了腾讯15个月来新低,连续10下跌的记录也是腾讯上市以来最长的连跌记录。超过40%的下跌幅度,1.7万个“小目标”就此蒸发,腾讯再也不是全球前十大公司了。
看着很可怜对不对。没关系,扑街的也不止我们。中概股下跌,美国科技股也没好到哪里去。当年以“阅后即焚”为卖点的Snapchat,15年拿下了包括阿里在内三家对冲基金5.37亿的融资,跻身美国十大风投交易。然而,它的股价跌得真的不是一般的漂亮。今年2月7日,它达到了年内最高价20.75美元。而就算是今儿它小幅上涨了,也不过只到6.81美元。
而大名鼎鼎的五大科技巨头也全线下跌,Facebook,苹果,亚马逊,Netflix,谷歌母公司Alphabet,跌幅都超过4%。Netflix创下两年最大单日跌幅,亚马逊一天内损失500亿美元。整体而言,市值一日蒸发超千亿,这是2011年8月以来,美国科技股们最惨烈的一天了。而紧随其后的除了中国,英国富时100指数收跌1.9%,日经225指数低开2%,澳大利亚ASX200指数盘初跌逾2%。真是一个都别想跑。
那么,问题来了。虽然各自下跌的理由不同(比如作死东),但为啥全球的科技股会有这样一派“一损俱损”的风景呢?
02 寡头
这,就到了我们题目的后半段-“寡头模式”了。在产能过剩的基础上,产业、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利润越来越集中到头部。过去那种欣欣向荣的自由竞争时代已经是昨日黄花。与大部分行业相似,互联网行业也在利润集中之下,形成了“寡头时代”。
顺带一说,全球排名前20的互联网公司,中美对半分,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寡头呢?
说回正题,在这张表上,排名前五的公司分别是苹果,亚马逊,微软,谷歌,脸书。这里面苹果、微软、谷歌三家公司包揽了全球几乎所有互联网用户的手机及电脑系统。而谷歌和脸书不仅拿走了广告行业六成的利润和九成的增长额度。这两的市值加一加比抢钱大户迪士尼、时代华纳、21世纪福克斯、CBS和Viacom再加一起还多个两三倍。
而亚马逊就比较不一样了,它一家掌握着美国将近45%的电商市场以及75%的电子书市场,其他十二家在线零售竞争者的销售额加一起也就它的六分之一。06年到16年的10年时间里,股价涨了1910%。有亚马逊会员的人,比16年美国大选投票的人都多。不过,虽然亚马逊净销售额的增速始终保持在两位数,但是亚马逊的净利润却扑得可怕。过去几年收入最高的时候,利润不到销售额1%,负回报什么的也是正常。但,就算这样人家的股价还是那样高。
钱呢?花了。套用一下《权利的游戏》的梗。你面前的是零售商,市场平台、物流和递送网络、支付和信贷服务提供者、拍卖行、主要的出版商、影视节目制作者、时尚设计者、硬件制造者、领先的云服务平台和计算能力拥有者 – 亚马逊。
换句话说,如果亚马逊打算进入一个新的领域,那么很大几率,这个行业里的其他零售商只有等死的份。当亚马逊的CEO贝佐斯宣布要买下Whole Foods Market,在连具体的计划都未出炉的情况下,克罗格公司的股价直接从31美元掉到了22美元。以及,亚马逊向隔壁的谷歌买了一堆的关键词广告。从运动商品到家庭用具,1353个关键词里,亚马逊就拥有15%。
14年,亚马逊和出版社阿歇特之间爆发了一场商业大战。亚马逊要求提高从阿歇特销售的图书的分成,阿歇特表示拒绝。虽然亚马逊并没有完全禁止销售阿歇特, 但还是它开始拖延配送,提高价格,甚至把谷歌引向其他出版商。
上周,亚马逊把最低时薪提升到了15美元一小时,并且还增加了其他的一些奖励措施。看起来很不错对吧。多么好的公司呀,为员工福利着想。但是,资本家怎么可能这么耐斯呢?
首先呢,这15美金的时薪,其实比美国仓储行业非管理性员工的平均时薪还低3美元。再者,这次涨工资的背景是,是参议员桑德斯(16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点名道姓的批评及加税提案。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最最最骚的操作是:1)亚马逊在这个时间点公布涨工资;2)亚马逊准备开始倒逼美国联邦政府提高规定的最低薪资水平。美国联邦现在的最低工资是7.25美元/小时。而美国万圣节、“黑五”、圣诞节等销售高峰即将来临,许多零售商们都会在这个时间点招聘“假期雇员”。而近年来美国失业率下降,使得零售商们的招聘变得困难许多。
今年早些时候,亚马逊的几家竞争对手也都宣布了提薪。沃尔玛涨到了11美元/小时,塔吉特提升到12美元/小时,好市多提高到14美元。而亚马逊这次涨到了15美元,并且还准备“鼓励竞争对手和其他大型雇主加入”。你猜,大家是不是都和亚马逊一样有钱?
诚然,互联网公司们确实做了许多创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是随着科技寡头们愈加庞大,负面作用也愈发明显。以亚马逊为例,前有总统特朗普连发推特炮轰,后有媒体学者呼吁学习“洛克菲勒集团”的处理方式。然而,根据美国的反垄断法,考虑到亚马逊压榨的是其他商家,即使特朗普再暴跳如雷,也不可能像欧洲人那样启动反垄断调查。
03 前车之鉴
说回中国,开头说到腾讯,但BAT三家,要跌哪有只扑一家的道理。10号,阿里巴巴137.92美元的盘中价创下了52周的新低,1600亿美元的市值缩水,几个月前211.70美元的股价仿佛是就是个梦。AT出事,B怎么可能独善其身呢?今年5月6日,百度达到了284.22美元的高位后就一路下跌,11日的收盘价为194.26美元,跌幅将近30%。巧的是,这也是百度52周来的新低。
然而,就像是美国的五大科技公司那样,不管怎么跌,巨头永远都是巨头,要知道这三家背后代表了中国互联网73.9%的市值。搜索用百度,聊天用微信,购物用淘宝。没错,他们是各自有竞品,但有哪家做到了和他们差不多的市场额。
再进一步说,在各自的投资、并购下。我们现在日常生活里几乎所有的互联网服务都有这三家的影子。上班骑个自行车吧,摩拜和ofo占了共享单车90%的市场,背后对应的是阿里巴巴和腾讯的控股。午休叫个外卖吧,饿了吗和美团的背后还是阿里和腾讯。
前段时间,滴滴出事,关于“垄断”作恶一说此起彼伏。但大家知道“滴滴出行”为何能够做到吗?2015年,阿里出资的“快的”和腾讯旗下的“滴滴”合并,并就此诞生了“滴滴出行”。随后,滴滴并购了优步中国,搭车费用紧接着上涨了30%。
时间退回“快的”和“滴滴”合并之时,当时就有不少学者质疑这会导致打车市场被垄断。然而,虽然我国早已于2008年就出台《反垄断法》,虽然16年习大大就说过“当前,我国互联网市场也存在一些恶性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情况”。但是,无论是滴滴,还是BAT,在这些寡头们并购、合营之时,《反垄断法》从未“为难”过他们。
(来源:澎湃)
在谷歌离开了中国后,百度一家独大,于是魏则西事件,血友吧事件,百度全家桶层出不穷。在滴滴并购了优步之后,空姐事件,乐清事件,甚至最近还爆出了喝尿事件。最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同样是收购优步,今年3月东南亚最大拼车服务平台Grab却遭到了新、马、菲、印尼四国的反垄断调查。
那么,为什么我们就不行?
第一个原因,说来可能你不信。我国的《反垄断法》压根不禁止企业具有垄断地位。我国法律禁止的是企业在垄断之后,是否在经营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当然,法律背后的制定自有其道理,不是你我这样的非专业人士可以置喙的。但是在法律法规的实施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企业们花了那么多钱聘请的法务团队也不是吃素的。一群高智商的人每天拿着放大镜逐字逐句地研究法律的每一个漏洞,帮助企业开发各种规避审查的方法和策略。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较大企业通过并购导致商场上竞争者减少的行为,应进行事前强制申报。《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里还说了,只要具备一下两个中任意一条的,在并购前应向商务部主管部门申报,否则不能进行合并。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你觉得,滴滴和快的两家营业额达标了吗?或者,换个问法,14年中国打车市场景气吗?
法不严则不治,令不行则不严。申报这个问题另说,就是违反了规定,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的,也不过是“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调查过程中,拒绝提供有关材料的,最严重也不过一百万的罚款。
04总结
昨天晚上,跌到爹妈都快不认识的科技股们各自都开始反弹。亚马逊、苹果、Netflix的涨幅都超过了2%。而同样的,腾讯涨了8%,阿里巴巴和百度也都涨了将近4%。世界范围里,上证综合指数上涨了0.9%,日经指数上涨了0.5%,德国DAX指数上涨0.5%,法国CAC指数上涨0.7。还是那样的“一荣俱荣”。
巧合的是,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政府,一方面都盼着这些科技股能够带领着其他股票一路高歌。一方面却暂时也都拿这些企业没办法。美国《反垄断法》的基准是消费者,所以亚马逊讨好消费者转身敲诈其他商家。中国《反垄断法》的基准是滥用市场定位,可是这么多年来的案例里,我看到了高通、微软、奔驰、河北政府,却没看到过中国的科技寡头们。
或许有人会说2017年的紫光集团,但这是商务部针对未依法进行反垄断申报公开开出的首张罚单,也是商务部针对国有企业海外并购的反垄断违规行为的首张罚单。不涉及行为,不涉及国内,这些都可以忽略。但是紫光收购锐迪科全部股份9.07亿美元,罚单罚了紫光30万人民币。
美国近20年的互联网泡沫,本该是中国的前车之鉴,但很可惜,我们的互联网行业看似并未为此筹谋,在人口红利逐降的重压之下,中国的互联网何时才能走出这个凛冬?寡头这个问题我们又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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