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绝对反对体罚,老师不是警察,没有执法权与行政处罚权,也没有第三方监督

【本文来自《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不怕输怕书

    适当的体罚是必要的。

    对于暴力倾向的学生,体罚是唯一有效的教育惩戒手段。

我绝对反对体罚。

我有亲身经历。我原来高中的班主任女老师,是政治课老师。现在看来有较严重的女权主义思想,在学校多次评选优秀教师中落榜,就拿班级男生与她看不惯的女生出气,用侮辱性的语言和不合理地体罚发泄她的不满,并且她非常享受。

但学校是半封闭式管理,并且20年前信息不够发达。有一次体罚我们班级男女生被安排下雨天在学校操场跑步,圈数和时间都是由她视情况决定。后来导致了我们班有男生重度感冒,并患上心肌炎,后来学校出面处理才解决了,不过她也没有再当班主任了。

老师不像是警察,没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与行政处罚权,并且也没有专门的管理手册指导,并且警察执法是受监督的。而部分老师的管教没有第三方监督,出了事被曝光,或者影响到学校声誉,才会由学校、教育局方面出面协调解决。

体罚是不可取的,针对校园霸凌或具备暴力倾向的学生,可以由当地教育局联合学校所在派出所定期做执法管教,如行为恶劣的学生,在表现无改善后,应给予强制转学至特定学校,并与其社会诚信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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