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水圣灵”以烧烤店为掩护发展邪教

  2020年1月15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王满花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王满花,女,1978年9月1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江西省吉安县人,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19年6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3日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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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满花于2008年加入“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邪教组织,后于2018年6月在东莞市虎门镇沙角社区西湖路经营好再来烧烤店,作为该邪教组织的后勤点。期间,王满花以好再来烧烤店及员工宿舍虎门镇沙角社区太沙路一出租屋为据点,组织员工聚会、学习,以宣传该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

       2019年6月7日2时许,警方在好再来烧烤店将王满花抓获,并在该店及员工宿舍查获书籍47本、光盘122张和宣传单340张。经鉴定,上述被查获的书籍47本、光盘122张和宣传单340张均由“血水圣灵” 邪教教主左坤冒用和歪曲基督教有关经文编写而成,用于神化左坤和宣传“血水圣灵”歪理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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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满花无视国法,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据悉,邪教“血水圣灵”以商养教,通过开办餐厅等方式筹集资金,发展信徒。该邪教在台湾经营有“左爷爷的港式茶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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