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被盯上的女人:拐活的1万,杀死配阴婚10万

导语:

微博这几天,挂了一条#配阴婚是否违法#的热搜,源头在广西财经学院那段全网转发的阴婚舞蹈,舞蹈里的女孩子,被人活活勒死,配了阴亲。

 

现实就是呼应,因为不能生孩子,被丈夫虐待致死的方洋洋,死的时候才22岁,刚刚火化后,就被人拿走了骨灰盒。家里人给她安排了阴婚。“收了几千元,相当于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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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阴婚利益链发达的地方,如果有未婚女子重伤在医院抢救,阴婚贩子甚至在急救室外,就开始拍卖还没断气的女孩尸体。

看到一份研究报告里写,从2000年1月到2017年7月,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1038起拐卖案件里,拐卖妇女的金额多在1万上下,这是活人的价格。

而杀死一名女子卖去配阴婚,动辄10万起步,这是死人的价格。

如果说,过去,阴婚是一种风俗,那现在,阴婚更多已经变成了一条产业链。一条偷盗、买卖女性尸体,甚至会从拐卖、绑架、虐杀的源头做起的致富路——

+明星阴婚

+干货和湿货

+为什么女尸难得?

+盗墓掘尸和杀人卖尸

+最好的阴婚目标

1、明星阴婚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阴婚”,有182起判决;搜“冥婚”,有74起。

阴婚这件事,在我们国家有着很长的历史。或者说,在整个东亚地区都是一种风俗,连一些明星也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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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近些年比较出名的新闻,就是自杀去世的郑多彬,她妈妈给她安排了一门阴婚,男的叫文在成,韩媒还报道过。

 

郑多彬生前都没见过这个“丈夫”,但郑多彬妈妈觉得这个男孩子人很好,一定很适合女儿。

 

郑多彬这种属于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阴婚,相比之下另一些明星的阴婚故事,听起来,更像是感人的爱情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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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多彬阴婚

比如2002年的时候,Beyond的鼓手叶世荣,本来跟相恋多年的女友许韵姗定好了圣诞节结婚,却在婚期两个月前,发现许韵姗赤身裸体溺亡在浴缸里。当时叶世荣还被警方带走调查,但最终定为意外。

 

叶世荣说他们家早就把许韵姗当成了媳妇,所以在许韵姗的葬礼上,用的是“叶府治丧”, 叶世荣还给死去的女友送上了戒指,很多港媒用“叶世荣阴婚”来报道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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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韵姗葬礼

 

类似的还有米雪,她跟尹志强在一起很久,也算当时娱乐圈的模范爱人。尹志强求婚多年,但米雪喜欢自由,一直没答应,直到尹志强因为鼻咽癌去世,米雪才后悔自己无数次拒绝他,最后在尹志强的葬礼上举办了阴婚仪式。

 

不过,叶世荣和米雪的“阴婚”,更多是种在阴阳相隔的状态下,爱意的表达和遂愿。

这跟我们今天要说的阴婚还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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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雪

现实中的阴婚,敲骨吸髓。

《我不是药神》的导演文牧野,就拍过一部叫《安魂曲》的短片,说的就是全家出了车祸的男主,为了筹钱,不得不把妻子的遗体买到农村去和别人结阴婚的故事。

这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都是被认可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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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2、干货和湿货

 

如今,阴婚传统在我们国家的很多地方,比如山西、河北、广东,依然广泛存在。

 

阴婚若要溯源,应该建立在东方家族制观念上。成家立业、无后为大的传统,对死人也一样适用。没结婚的男女去世了,入祖坟的资格都没有。

 

河南闫庄村当地的老人说:“荒坡上,挖个浅坑埋了,等配了阴婚,才入祖坟。”

 

配阴婚也有很多讲究,早年买卖没有那么严重,都是乡邻之间介绍,就跟普通结婚上门提亲差不多。

 

要认亲家,要比条件,要给彩礼,双方逢年过节还要串门。

 

但人情关系关系社会给死人结亲就没那么容易。于是有的年轻男女,当然男的为多,经常要死了十几年才找到阴亲。

这时候就算是配上了,也不能马上迁坟结亲。因为配阴婚有“干”和“湿”的讲究。

 

“干”,就是死了很久的人。

 

“湿”,就是新去世的人。

 

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位是新去世的,那就属于“湿丧”,可以就着湿丧办阴婚。比如方洋洋这种类型,就属于很抢手的“湿货”,所以她的骨灰盒才会马上被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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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去世有些年头的“干丧”,就不能马上办阴婚,不吉利,家里会死人。

只能等亲家里,某一方有人去世,趁着这个新死的“湿丧”,才能办阴婚。

 

也正是因为这种“干湿”的习俗,才导致了之后一系列杀人买尸的产业犯罪链,不过这个我们之后再说。

 

曾经听过一家人办阴婚的流程,两家其实定了阴亲很久了,但都是干丧,没法办婚礼。等了好几年,终于男方家里的爷爷去世了。

 

男方家里马上派人去告诉女方家里,让他们准备嫁妆之类。男方家里派人去女方家里的坟上,把女孩子的尸骨取出来,停放在家门外,等着男方第二天来接亲。

 

这个晚上,还一定要找人连夜看守,因为女尸难得,很多人都盯着想偷。当地人说,只要没有守夜,女尸必定失窃,可见盗尸阴婚利益链之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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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走的女尸

 

等到第二天,男方家里人吹吹打打上女方家里接亲,就去男方家里办“红事”,棺材还不能“见天”,必须打一把红色的伞。一般是男女双方的亲属抱着双方的照片拜堂。

 

等“红事”办完的第三天,才办“白事”,新死的老人先下葬,先走“湿丧”,再把这对新人的“干丧”,下到墓穴里,阴婚就算办完了。

 

但就像我说的,不是所有死去的男人都能找到阴婚,所以有时候,条件一般点儿的家庭,就会给儿子配个女明星的画像,也下到墓里,就算交差了。

 

为什么,总是男性找不到女性配阴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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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什么女尸难得?

 

这个和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分工有关。

 

在广大的家政市场还没有铺开的前些年,女性还没有大规模参与到广大的务工群体中,尤其是在山西等地区,有煤矿类支柱产业,外出打工还是以男性居多。

他们多数又做煤矿、建筑这种工种,特点是重体力、高伤亡率,死了给赔钱。

男性意外死亡的几率远高于女性,死者家庭手里又拿着抚恤金,再加上儿子必须成家的观念,阴婚的市场上,也就出现了女尸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

从现实婚姻延续到死者婚姻的彩礼制度,让竞争的筹码,变成了钱。

山西那边一个做阴婚生意的李姐就说过一个竞价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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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婚中介

 

他们村里新死了一个女孩,村西口王家的男孩两年前死在煤矿上,手头有点赔款,就赶快托李姐去联系。

 

结果等李姐到的时候,已经有两家人在谈价格了,于是就变成了三家竞争,女方家里也开始水涨船高,从最开始的6万,谈到了10万。

 

李姐有点看不过去,这意思坐地起价啊,也拿不了主意,就给王家妈妈打了个电话,说价格到这儿了,怎么办。

 

王家妈妈说:人没了,矿上总共就给了15万,怎么说也要把这婚事办了,不能让他一个人在地下孤零零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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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管上有人发的阴婚现场

 

李姐就拍板,10万买下了这门亲事。最后,加上各种嫁妆啊、棺材啊,王家总共花了12万多。

 

后来李姐说:12万,中等价而已。反正男方家人没了,拿着抚恤金也没用,结个阴婚,就是最大盼头,你不能毁人家盼头是不。

 

上面说到的这个女孩,因为刚死,属于“湿丧”,所以是可以跟王家儿子马上办阴婚的,不用再等了。

 

但很多时候,男方家里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庞大的卖方市场,动辄十几万的收益,找女尸配阴婚,成了很多人眼中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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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死的女尸10万起步

 

4、盗墓掘尸和杀人卖尸

 

做女尸生意的人分好几种,好一点儿的,做的是盗墓掘尸的事儿。

 

2015年4月19日那天,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汽车站的安检员,发现一个双肩包里,有人类的尸骨。

 

他马上截下了这个书包,报了警,但是当事人跑了。

 

警察很快根据监控抓到了嫌疑人惠明鱼和李哥。这里的李哥,还是个惯犯,八十年代就因为强奸罪和杀人罪被判过刑。九十年代减刑出来后,又因为盗窃进去过好几次。

 

他们交代说,过安检被发现的那具女尸,是4月18日在定边县砖井镇的一座坟墓内偷的,去车站,是想把尸骨运去延安,那边有买家。

 

在被安检发现以后,“货”没了。他们还又跑回了定边县,又偷了一具女性尸骨,改坐出租车去了延安,把尸骨卖了2.1万。

 

“干货,卖不上价,2012年我们也卖过一具,2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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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类“生意人”,就是杀人卖尸的一条龙服务。

 

2003年有一起新闻很轰动,一个叫王海荣的惯犯,跟自己的两个朋友一起,在陕西省延安市姚店镇,那把一个在路边等车的女人,骗上车掐死,然后把她的尸体,卖去配阴婚,赚了2.2万,最后被抓到,判了死刑。

 

这应该是历年来关于阴婚的案子判得最重的之一,因为被害的姑娘,当时还怀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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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女性,再卖掉尸体配阴婚,属于最抢手的货源,因为尸体新鲜,属于湿丧,能马上配婚下葬,价格也高。

有的阴婚贩子,表面上看起来就是个婚姻中介。

2016年清明节前后,孙蓉芳把有精神问题的女儿王桂英交给婚姻中介马崇华的时候,还以为女儿有了个好去处。

 

她不知道,女儿被带走的第二天,就被马崇华杀死在窑洞里,卖给陕西神木县刘凤祥死去的弟弟,配了阴婚。

 

4.02万元。都是从刘凤祥弟弟车祸去世的赔款中拿出来的。

 

下葬前,王桂英的尸体被烧得焦黑,再看到女儿尸体的时候,连母亲孙蓉芳都已经认不出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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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桂英的家

在刚卖完王桂英后几天,马崇华又骗走了甘肃省镇原县寺沟村,有点精神问题的的女子安玉兰,以介绍婚姻的借口,把她带到窑洞里,注射了两支氯丙嗪针剂,王桂英也是这样被杀死的。

 

这次,安玉兰被卖了4.2万。

马崇华这种,属于打着“次品婚姻中介”的名义,做杀人卖尸的阴婚生意人。

所谓“次品婚姻”,就是专门为残疾人、智障、年纪过大的人找结婚对象,属于婚姻中介中的疑难杂症。这是条连锁业务,找来、拐卖来精神有问题的女子,能卖掉嫁人,就卖活的;卖不掉,就卖死的。

这样的女人,是他们最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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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崇华作案的窑洞

5、最好的阴婚目标

 

2007年1月4日,杨东艳在自家炕头上被警察抓住的时候,还在和自己的孩子玩扑克。

 

杨东艳最早也是做半拐卖半介绍婚姻的营生。2006年年中的时候,他从关中领回来一个女孩,入手价1.2万。

 

但女孩精神有点问题,迟迟不好“出手”。辗转途中,一个偶遇的男人给他出主意,“不如卖死的,价格更贵。”

 

然后杨东艳就把女孩拉到了山西省隰县,杀掉拿去配阴婚,卖了1.6万。500给买家老李做车费,4500给中间这个介绍他入行的男人,七七八八杂项扣去,剩9000。杨东艳还赔3000。但总算是入行了。

除了智障女性外,还有一类女性,也是阴婚贩子的目标对象。

 

妓女。

 

2006年,山西省洪洞县有个叫马宝虎的团伙被抓获,他们就专门向性工作者下手,以嫖客身份将女性骗出,杀掉,再卖给当地一个叫连甲奇的专做阴婚生意的人。

 

被他们他们杀死的女性,有的连名字都没有,两个四川籍的姑娘,平时在嫖客面前自称小花和刘慧,最后警方调查的时候都很困难,因为不知道真名。

 

这也是他们为什么杀妓女配阴婚的原因,从事性工作的这些女孩通常都不使用真实姓名,也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实来历,就算某天突然消失了,也没人在乎。

 

写到这里,想起了谭维维刚出的新专辑里那首叫《小娟(化名)》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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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化名)》

那些被伤害的女性们,上了社会新闻的耸动版面,会有谁记得她们的名字?

 

上面说到的杨东艳,也选择过妓女下手。

 

在卖掉那个智障女孩后,他觉得做倒卖生意成本太高,不如自己直接制造一手“女骨”。

 

于是,2006年11月,他联系了一个之前熟悉的妓女,跟同伙一起,把她骗出门“做生意”。

 

据说,这个姑娘,在做这最后一次生意前,刚刚割了双眼皮,本来不愿出门,还是杨东艳软磨硬泡,才出门接客的。

 

但老李嫌弃这次的“湿货”是妓女,不干净,成色差,只肯给8000元。

 

对杨东艳来说,已经够了,毕竟这次的“货”,没有成本。

 

被抓的时候他这么说:“我是为了挣钱嘛,这钱来得快嘛!要不是失手得早,我还打算再做几件。”

 

小娟 (化名)谭维维 - 3811500


看这些资料的时候,还有一起案子,看得我后背发凉。

也就是4年前的事儿。河南省林州市的老苗,在2016年给死去的外甥买了一个阴妻。

 

据说女孩儿是因病去世的,刚死。谈价格的时候,还在奄奄一息,媒人借此要高价:“湿的,马上就能葬。”

 

举行阴婚仪式那天,天还下着小雨。老苗正准备使唤人下棺的时候,突然听到棺材里:砰,砰,砰。

 

好几个帮手的人吓跑了,毕竟是自家的事儿,老苗留了下来,撬开棺材看。

 

原来那个女孩子还活着。买下她的价格,是3.2万。

看过的阴婚案子里,被害的,都是女性。这个关于阴婚的卖方市场,只有女尸,是最抢手的货物。被访人的叙述中,基本都是男尸,会想着一定要找个老婆。

回头去看,它跟生多了孩子的家庭丢掉女婴,人贩子拐卖女性去山里成亲,鸡头强迫女性卖淫,共享同一条“女性身体即经济”的思路。

有个阴婚贩子的话让我印象很深,他说:“倒腾啥都不如倒腾女人挣钱,活的死的都挣,还没成本。”

那些去世的女孩子,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死,也被这个世界标记好了价格。

提问:你觉得配阴婚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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