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灯源起中国,莫要东施效颦 ——“河灯”体现了中国儒释道文化的丰富历史内涵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

近日韩国某媒体指责,

我国电视剧《如意芳菲》里

“放河灯”一幕抄袭韩国,

在短短的三天内,

此条视频播放量就突破了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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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理有据”放出了如下图片做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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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视频下不乏有“缺乏思考和尝试”的韩国网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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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真相是“放河灯”源起中国,

早在南宋时期就有记载,

是中国传统节日“中元节”的习俗,

其体现了中国独有的传统文化。

“孝”文化是“放河灯”形成的思想基础,

“奉孝行善”的中华民族传统促使这一习俗发扬光大。

中国历史博大精深,

服饰、习俗、节庆无一不透露着

中国特有的思想体系和人文关怀。

西子捧心,东施效颦,

外在表象往往容易模仿,

但其内在所蕴含积淀了数千年的“华夏文明”

是他者永远剽窃不来的。

“河灯”源起中国——体现了中国独有的传统文化

“放河灯”也称“放江灯”、“放水灯”、“放莲灯”、“放荷灯”等,是中国传统节日“中元节”的习俗,早在南宋时期就有记载。

南宋吴自牧《梦梁录》卷四“解制日”记载:

七月十五日,一应大小僧尼寺院设斋解制,谓之‘法岁周圆之日’。自解制后,禅教僧尼,从便给假起单,或行脚,或归受业,皆所不拘。其日又值中元地官赦罪之辰,诸宫观设普度醮,与士庶祭拔。……此日都城之人,有就家享祀者,或往坟所拜扫者。禁中车马出攒宫,以尽朝陵之礼。及往诸王妃嫔等坟行祭享之诚。后殿赐钱,内侍往龙山放江灯万盏。州府委佐官就浙江税务厅设斛,以享江海鬼神。”

可见,“放河灯”表现了我国古人关于生死永继的仪式,记录着古人思想信仰的世界。在当时的时代条件下,这一仪式有助于统治阶层维护政权稳定,也有助于社会中下层民众获得精神寄托。

一.中元节习俗形成的文化基石——三教并存与“孝”文化

在佛教传入中国以前,众多祭祀祈禳行为就广泛存在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由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衍生出的天地宗族祭祀,成为民俗信仰的重要内容。

佛教传入中国后,为抗衡儒道,也在积极调整教义,顺应本土思想观念。

“中国传统学术思想向来以儒家学说为主流。而儒家学说在相当程度上是一种伦理哲学,其最核心的思想是‘孝’。‘孝’既包括对还活着的父母的赡养、孝敬,又包括对已故先人乃至祖宗的孝道和祭祀。这种‘慎终追远’的传统,实际上是中国古代宗教祖先崇拜的延续和发展。”

“孝”推动了佛教中国化历程,也成为三教合一中元民俗形成的文化基石。

慧远撰《沙门不敬王者论》提出:“是故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宗炳撰《明佛论》阐述:“儒以弘仁,道在抑动,皆已抚教得崖,莫匪尔极矣。……是以孔、老、如来,虽三训殊路,而习善共辙也。

为缓和社会矛盾,统治阶层大多倡导三教并用。梁武帝曾撰《述(会)三教诗》,总结自己融贯三教的情况:

少时学周孔,弱冠穷六经;孝义连方册,仁恕满丹青;践言贵去伐,为善在好生。中复观道书,有名与无名;妙术镂金版,真言隐上清;密行遗阴德,显证表长龄。晚年开释卷,犹月映众星;苦集始觉知,因果方昭明;示教惟平等,至理归无生。”(《广弘明集·卷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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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庙普”

在三教融合背景下逐渐成型的中元节日祭祀彰显出三教共存的重要性质。

据《荆楚岁时记》记载:

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寺。按《盂兰盆经》云:‘有七叶功德,并幡花歌鼓果食送之’,盖由此也。……故后代人因此广为华饰,乃至刻木割竹,饴蜡剪彩,模花叶之形,极工妙之巧。”

由此可见,儒释道文化已完全扎根中元节俗。

二.“放河灯”习俗的出现——孝、善观念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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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释道文化持续交融和统治者兼收并用的政策主导着民俗信仰构成,宗教仪式不断世俗化,

成为民众共同遵守的节日礼仪。

仪式沟通生死,悼亡追荐、解孽消冤,让生者的身心得到救赎,使死者的灵魂获得家庭和族人的庇佑。在仪式的形式表达中,奉孝与行善高度统一。“善恶之报,若影随形。此是儒书之言,岂徒佛经所说。是为人君父,当须仁慈;为人臣子,宜尽忠孝。仁慈忠孝,则福祚攸永;如或反此,则殃祸斯及。”

隋唐时期,统治者佛道并举政策进一步推动着民俗信仰中儒释道文化的水乳交融,中元成为最具道德约束力的全民性节日。

“七月十五日,圣教令造佛盆献供。”“七月十五,中元之日,地官校勾,搜选人间,分别善恶,诸天圣众,普诣宫中, 简定劫数,人鬼传录,饿鬼囚徒,一时皆集。…… 囚徒饿鬼俱饱满,免于众苦,得还人中。”

日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还记载:

“城中诸寺七月十五日供养。诸寺做花:蜡花鉼、假花果树等。各竞其妙。常例皆于佛殿前铺设供养,倾城巡寺随喜,甚是盛会。今年诸寺铺设供养胜于常年。敕令诸寺佛殿供养花药等尽般到兴唐观,祭天尊。”

在儒释道文化深度交融背景下衍生定型的中元节俗,以荐亡追福和劝诫行善作为仪礼表征,喻示着中国人已普遍树立孝善一体、福祸相继的道德意识,其信仰形式逐渐得到民众长久的确认。

唐末五代时期,三教圆融背景下的幽冥地狱观在民众内心广泛建立,中元民俗信仰逐渐加入祭孤魂、破血湖、放焰口等新内容,由此促成“放河灯”习俗出现

两宋统治者崇奉道教,道教斋醮科仪与民俗信仰的结合更为紧密。“放河灯”和两宋兴盛的太乙信仰有直接联系。

佛教有地藏统领幽冥地狱,执掌赏善罚恶,救赎孤苦亡魂。为抗衡佛教,道教推出太乙救苦天尊。《广成仪制漂放莲灯集》规定举行漂放莲灯科仪时必须祭拜太乙。

说起太乙信仰,它起源于秦汉时期的太一神崇拜。道教兴起后,太一神被吸收进入道教神灵系谱,称“东极青华大帝”,位居三清之下、众神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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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极青华大帝

道教荐幽度亡科仪大多和太乙救苦天尊有关。为与佛教观音对应,太乙也显现多种化身,称“十方苦天尊”、“寻声救苦天尊”。道教也用莲花图像表述教义,太乙和观音一样端坐莲台。

《太上玄门晚坛功课经》云:“东极青华妙严宫,紫雾霞光彻太空,千朵莲花映宝座,九头狮子出云中,南极丹台开宝笈,北斗玄禁破罗丰,惟愿垂光来救苦,臣等稽首礼慈容,施食功德不思议,孤魂滞魄早超生。”

道士设坛祭祀修斋建醮,于江河漂放莲灯,解救沉沦在地狱之中的亡魂

“济万物者,莫过于水;照三界者,莫过于灯。水乃沉注于江河,灯则光照于宇宙。穿崖透石,不辞昼夜之流;凿壁偷光,焉负古人之学。水有滔天之势,灯垂不夜之光。水能浣浊以扬清,灯可除昏而破暗。固非慧焰,名曰水灯。照之则无边夜府尽光明;漂之则有识寒灵俱利乐。”

以灯供养神灵,尊祖敬神、积善成德、广施仁义、福泽后世,成为中国传统价值观善恶判断的重要标准。

三.“莲”文化意象与放河灯习俗流变

莲,在传统文化中象征着高洁清廉。其文化渊源可追溯至先秦,“彼泽之陂,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寤寐无为,涕泗滂沱。”(《诗经·国风·陈风·泽陂》)此时,莲、荷已是国人托物言情的吟咏对象。

北宋周敦颐撰《爱莲说》,更赋予莲以君子人格,“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借莲标示高洁志向,此文成为儒家文以载道的典范。

莲也是佛教圣物。在佛教初创时古印度已有莲崇拜。佛教东传,大量经典以莲喻佛,表示佛法无边、佛国圣境、菩提智慧、清净自性等宗教涵义。

无独有偶,灯也成为佛前供器。《禅林象器笺》引“观心论云:长明灯者,正觉心也,觉知明了,喻之为灯,是故一切求解脱者,常以身为灯台,心为灯盏,信为灯炷,增诸戒行以为添油,智慧明达,喻如灯光常燃,如是觉灯,照破一切无明痴暗。”“右手秉灯,左手持莲”为后世灯莲一体进行了最佳铺垫。

明代皇室尊崇道教,莲荷意象持续深化。洪武七年《大明玄教立成斋醮仪范》云:“定慧青莲花,上生神永安。功德金色光,微微开幽关。华池流真香,莲盖随云浮。”

明清已降,广泛流布的“放河灯”仪式结合其它信仰,共同建构了中元节民俗文化的多样发展。

作为“中元普渡”主题表征物的荷灯,以其动人的视觉形态喻示行善赎罪,传递民众对美好情境的向往。

东施效颦,终究成不了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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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漫溯,可见“放河灯”习俗,

并非只是一个浪漫的游戏,

而是中国特有的儒佛道三教融合大历史背景下

因“孝”形成的复杂历史产物

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悲天悯人、济世修身,

“放河灯”蕴含着中国人的感恩之心和敬畏之心。

映射出的家国同构、孝善一体的道德操守

是每一个中国人立身处世的行为规范,

凝聚着华夏族群精神信仰的艺术母题。

东施效颦只能模仿外观,

中国真正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和独有的历史内涵,

是永远不能通过剽窃而得到的。

这,是历史的结论。

综合整理自:[1]梁川.孝善并行——中元“放河灯”节俗文化再探[J].中华文化论坛,2015(07):181-185;[2]庞玮,马耀峰.宗教旅游为动力的文化传承与建构——以藏传佛教寺院西安广仁寺“燃灯节”为例[J].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9(04):85-92;[3]郑凌予.

中国佛教宗派对韩国佛教寺庙空间演变的影响[D].西南大学,2012;[4]刁统菊,赵容.山东中元节节俗述略[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2(03):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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