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道德经》第一章有感,老子的本意会不会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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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一章原文: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方向也!名,概念也!

白话文如下:

事物实践发展的方向(道),能够做出判断的只是一个总体上的大致方向(可道),不是事物实践发展过程中绝对固定不变的方向(非常道)!

用来表述事物的概念(名),能够描述出的也只能是一个大致准确的概念(可名),不是交流表达过程中绝对正确不可替代的概念(非常名)!

脱胎于客观具体事物的抽象概念(无名),是理解宇宙起源的基础(天地之始)!扎根于客观具体事物的具象概念(有名),是分辨所有事物相互关系的基础(万物之母)。

所以坚持抽象的逻辑推理(故常无),才能够归纳出正确的原理(欲以观其妙)。坚持具象的逻辑推理(常有),才能够总结出正确的规律(欲以观其徼)。

抽象和具象(此两者),都是建立在同样严谨的唯物逻辑推理基础上,存在一些应用差异性的不同逻辑概念(同出而异名),它们都属于人的逻辑思维(同谓之玄),抽象和具象相互印证、理论联系实际的逻辑思维方式(玄之又玄),是认识理解一切科学真理的正确途径(众妙之门)。

这样的解读,会不会更接近老子的本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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