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美国文化中,至少在名义上信什么教是自由的,但如果不信教呢?无神论呢?

【本文原标题为“【自由论-5】“宗教自由”,还是是“宗教”的自由”,风闻社区进行了修改】

宗教自由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是言论、出版和集会等自由的根基,一向顶着神圣光环。问题是它真的自由吗?

欧洲中世纪末的新兴商人阶级首先拿罗马教会开刀,就是为了创造出一种发财无罪的哲学。“富人上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这种观念肯定是不利于发财的。关于高利贷是否道德的争论持续了两个多世纪。这个过程自然导致了宗教宽容。基督新教从天主教的角度看,无非就是个“邪教”,上帝的声音不需要通过教会来传达,谁都可以自主理解经典,那岂不是黄钟毁弃,瓦釜雷鸣?

但不管怎么说,新教打开了宗教宽容的大门。

新教本身其实并不宽容,即便是到北美殖民地,各教派之间还是互相迫害,动不动就互相吊死、驱逐。有人就说,清教徒跑到北美不是因为欧洲不让他们作清教徒,而是因为他们没法强迫别人作清教徒,到了北美他们就可以。但是新教自身的逻辑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比如美国就迅速分裂成900多个教派,实在是搞不成宗教神权。另外,北美长期面临劳动力不足,也迫使各教派不断降低标准,准许不同教派的存在。哈佛、耶鲁、威廉-玛丽等原本都是教派学校,后来都是因为生源压力才搞宗教宽容。今天美国大学拒绝中国留学生不用担心,饿它几年自己就怂了。

所以自由主义者并不反对宗教,他们反对的只是宗教的政治和道德权力。只要宗教不阻挠人家发财致富,甘心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宗教不再是战争的原因,而是成了和平的使者(此“和平”特指不引发宗教战争,不排除殖民战争和帝国主义战争),还是受欢迎的。自由主义夺权的历史中充斥着暴力和动荡,如果有一种不干预公共事务,只负责私人良心的宗教维持和平与秩序,自然是极好的。如果还能为工人、农民提供精神鸦片,那就更理想了。所以启蒙运动之后的欧洲思想,不是否定了宗教,而是将宗教与世俗权力做了切割。在世俗领域,财产权登上了神坛,成了政治的神学。“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如果不从宗教角度看,就无法理解何以称“神圣”。(另外,新教这个屠龙少年也逃不脱变恶龙的命运:对于财产权的至高经典——《宪法》,是不允许各人自主解释的,三权分立、宪政审查实际让最高法院成了新的教会,每次围绕任命大法官斗的那么激烈,用任命教皇的逻辑来看就容易理解了。)

被写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宗教自由(free exercise of religion),我的理解,实际是“宗教间的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s)。怎么讲?自由主义者反教权的同时,也在利用、鼓励宗教,所以在今天的美国文化中,至少在名义上你信什么教是自由的。但是,如果你不信教呢?无神论呢?信共产主义呢?你并不享有完全的自由。

在地中海的历史上,宗教是有个歧视链的:一神教>别的一神教>多神教>无神论。几千年来,多数不信神的中国人看人家神仙打架,但是对人家而言,咱们何尝不是一群上不了天堂的可怜灵魂。所以当中国人说“宗教自由……”,西方人心里想的是:“闭嘴,我们讨论的是宗教的自由!”

备注:中国宪法中的宗教自由,包含信教的自由和不信教的自由。刘少奇在1954年宪法起草报告中就明确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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