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主播去世这事让我想起这个问题:求助本身,是否必须以倾尽甚至透支主体能力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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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话说一半,也是一种谎言。就比如很多外媒对中国的报道,缩小中国的优点,放大中国的缺点,起到诋毁的效果。实际上,说这种引人误解的“实话”也算说谎。就像雍正王朝里那句“哪个太子不想当皇上”一样。
关于展示和接收方,如果再细致一些,应该这么说。
展示方展示时,基于何种目的展示是不可知的。接收方依照展示内容的各种表现,推测展示目的、动机以及真实情况。
一般来说,展示本身就是个信息选择的过程,不存在绝对完整。
我们一般认为。如果传播方在展示时,声称内容全面、真实,但内容本身片面、虚构。或者说传播者其他行为与其声称是全面、真实的行为冲突时,观众会推测传播方动机有问题。
同时,观众由于只能通过传播方提供的信息了解对方,往往倾向要求传播方一定要提供全面、真实的信息。
纵使传播方本来就拥有筛选信息的自由。
回到这个癌症患者。
他并没有声明他的视频全面反映他的生活,也没在视频中虚构极端困苦的家境。
所以我并不认为他做错了什么,或者说撒了慌。
另外,你说的美国对我国的宣传。首先,外国没有义务全面真实宣传我们的国家,我们也没有义务这样对外国。其次,美国在宣传我们时,常是歪曲事实,虚构事实,或者说打着全面的幌子反映部分内容。这些行为跟一般的个人宣传行为中对涉及自己信息的过滤无法同一而论。
再说一点。大家对涉癌患者自我宣传的观点冲突,不仅是传媒问题,也是经济和社会学问题。
即“求助本身,是否必须以倾尽甚至透支主体能力为前提?”
如果认为是,那么只要未倾尽主体能力,那都叫耍流氓,应当认为是某种社会意义上的“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