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理论中的秩序主义是一个很特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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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看到有越来越多的观察员朋友对我的理论框架表示同意。

我在之前回复南山野时说过,定居-游居、秩序主义-运动主义,都是在文明史的大尺度上使用的粗线条概念,不能机械地用于小的历史事件和个别社会群体,也不能完全对称地使用。

秩序主义意思是秩序优先,但并不是说没有运动主义要素。游居文明说得是历史上主要通过迁徙、开拓、劫掠、勒索、征服获得生存资料的社会,也不是没有定居形态。相对而言,在人类历史上,游居是普遍的、多样的、主流的,而持续的、稳定的、大规模的定居才是特殊的。也因此而成为需要着重加以研究的。

中华文明中的“礼”,值得特别注意。仁义这两个东西,在游居社会里也都有,尤其是义,甚至比中华社会中更突出。但礼这个东西在游居社会里就很少见,因为礼就是秩序,古代中华的秩序主义就是通过礼制、礼教建立起来的,这很了不起。

这样来看,秩序主义是一个很特别的东西。固守在一块有限面积的土地上,全部的生存资料都要从这块土地上要出来,没有其他获得财富的机会,因此不得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通过团结一致的集体行动增加劳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人口与土地的持续紧张关系中勉强维持平衡,没有别的生存途径。所以,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些东西统统不可能在这种社会中产生。

与之相对,运动主义不过是个泛称,泛指所有不是以秩序优先为基本原则的社会,或者说所有继承了智人十万年历史主流生产生活方式的社会。在定居社会出现之前的几万年里,人类都是自由自在的,自由这个原则原本是没必要出现的。今天的西方政治哲学,在秩序与自由的关系上反复纠缠,其实很没意义,因为只要退回到狩猎采集时代就一切问题都解决了,那个时代自由根本不用说,秩序根本不必提。

有观察员朋友注意到了这一理论框架在解释现实和预测未来方面的价值,作为一个可用的理论,这的确很重要。这些朋友可以继续关注下面的各讲,因为后面还要解释近代以来伟大的中国革命的文明史意义,到时可以进一步展开讨论。

再次感谢参与讨论的各位观察员朋友,你们的意见我都认真阅读了,非常有参考价值。在此就不逐一分别回复了。望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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