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抢救父亲男子闯三红灯,事后消分遭交警部门拒绝

据@荔枝新闻 8月28日消息,今年5月,扬州高邮汤先生为抢救父亲连闯三个红灯。事后,汤先生拿着就医证明找到高邮交警部门,希望免于处罚,结果遭到拒绝。

今年5月21日晚上7点40分左右,汤先生的父亲突然不省人事,瘫倒在地。汤先生拨打120后,又考虑到自己家住农村,距离医院太远。因为情况危急,汤先生用自己的面包车将父亲载往高邮市人民医院,途中闯了三次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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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急诊医生看到老人之后就说,如果再迟来两三分钟,就来不及了。好在经过医生全力抢救,汤先生的父亲转危为安。

5月24日,汤先生拿着医院开的证明,找到高邮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受理中心,希望能够免于处罚,但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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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给汤先生的回复是,由于汤先生开的是私家车,是不好参与抢救活动的,所以不能消分。汤先生此后多次反映,但高邮交警因上述理由,拒绝给汤先生撤销违章处罚。

对于此事,高邮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受理中心主任倪迎新表示,汤先生的车是社会车辆,无任何外观标识,但凡因为闯红灯导致了交通事故,带来的社会危害性更大,这比汤先生抢救一个人要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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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先生说,交警部门给出的理由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他闯红灯时,也不是盲目乱闯,也采取了一定的防范措施。汤先生说,当时经过路口的时候也左右观察了,路口也确实没有车,再加上也打了双跳,鸣笛通过提醒路人。

汤先生的处罚到底该不该撤销?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其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经过核实应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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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中国政府网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凌建豪认为,汤先生抢救病危父亲,已达到了救助危难的程度,适用于这条法规。作为执法部门来讲,就要按照规定来执行要对违章行为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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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建豪律师也强调,不是所有救人行为都可以撤销违法,规定里写得很清楚,是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那么这里救助的必须是危难者,如果是一般的疾病也好,生病也好,没有达到危难的程度,显然是不符合这条规定的。

目前,高邮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受理中心已向汤先生表示,他们到人民医院去核实过了,准备把汤先生的情况向扬州支队去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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