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到底该如何理解――从张玉环案说开去

最近,张玉环被判决无罪引发关注,判决的理由就是目前证据链缺少关键的排他性指向,根据疑罪从无,判决无罪。如果不注意细节,或者只看标题,很多人会直接认为这又是一起冤案。本文想要说的就是这个疑罪从无到底是什么意思。

还是以张玉环案为例,这里引用其他媒体的材料,具体如下。材料来源为企鹅号“电影新世界看一只大白兔”,地址https://page.om.qq.com/page/O5cmww_737nRNoUBHDhiIidA0?from=groupmessage&ADTAG=tgi.wx.share.message。

其中对相关证据和案情内容去下:

1.孩子是被麻绳勒死的,张玉环家找到了相同的麻绳。

2.张玉环的手上有明显的伤痕,及麻绳痕。

3.张玉环的身上有装尸的麻袋上的纤维。 而判他无罪的审判书上,是这么写的

1.张某环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

2.“手抓可形成”的伤痕鉴定、“同属黄麻纤维”的种类鉴定,均不具排他性,从张某环家中提取到的麻绳没有DNA鉴定证实为作案工具 不具有排他性的意思是,伤痕有可能是别的事情造成的,麻黄纤维也有可能是在别的地方粘上的,1993年,DNA鉴定技术在落后地区的刑事侦查中也尚未普及,所以麻绳也无法作为直接证据。

“手抓可形成”的伤痕,在目前已知的信息中,张玉环也并未解释清楚是哪里来的,加上“同属黄麻纤维”,张玉环家中的麻绳,这一切都指向了张玉环。 张玉环还说过这样一句话:“杀两个人不应该是死刑吗?”这句话我认为很有问题,也可能是我想多了。 如果一切都是巧合,未免也太过巧合了。 我认为张玉环的犯罪嫌疑依旧很大。

24日当晚,天下了一些小雨,全村人都将平时放在晒场上守夜的谷收回了家,唯独张玉环没有,还反常地冒雨独自守谷。 进贤警方称,张玉环在24日夜里其当时的妻子宋小女睡着后,趁天黑下雨,独自拖板车去晒场收谷之机,将两具尸体装入从自家檐廊上拿走的一条旧麻袋内,拖至晒场后再背往下马塘水库实施抛尸。

两个孩子是被勒死的,当初警察在这个人手上发现了绳索勒过的痕迹,还有抓痕,据此才抓了他,至今办案民警依然坚信他就是罪犯,只是当初没有DNA检测,而且确实刑讯逼供了,所以现在释放了他仅仅是程序的公正。今天网上的无脑儿簇拥着欢呼着,把杀人恶魔捧成天使,不怕两个孩子的冤魂来找你们?

以上内容来自于该公号。

以上内容的来源尚未求证,但是其逻辑细致,应当不是伪造的。

那么可以看出,张玉环的嫌疑仍然很大,儿之所以从无,原因就是抓痕个麻绳的不具排他性。也就是在缺乏目击证人,以及更具排他性,或者唯一性证据情况下,即使嫌疑很大,但是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按照无罪判决。

从这里可以很明白的看出,疑罪从无指的是存在嫌疑且嫌疑无法解除,但又缺乏更进一步得证据下,为了避免以防万一的错案,冤案,而从无,即作为等同无罪开判决,是一种实践选择,而非嫌疑事实的消除。退一步说,如果有新的,更可靠的证据出现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再度收监,虽然可能性很小。

到这里,希望大家都能明白,疑罪从无的无罪判决不是解除嫌疑,不等于事实上的清白无辜,也不等于错案,或者冤案。

具体到张玉环的案件,其嫌疑是十分大的,因为麻绳作为日常用品,应该说很多人家都有,但是抓痕,却是由特定事件造成,张玉环不说,警方也无法知晓,类似于零口供现象。此时,犯罪者受到了最小的惩罚。

另外,再强调一点,张玉环案不是冤案或者错案,而是以疑罪从无的新原则来应用于历史案件。我们的媒体在报道此类案件时,应当完整,专业,全面报道。毕竟,死去的两个儿童,他们也是生命,而当时的警方也取得了一定的线索。如果完全抹杀当时为了追求正义的努力,而只把今天疑罪从无而导致的结果呈现,是十分不完整,也十分有害的。媒体不应当只做一个应声虫,应当有着自己的思考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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