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优劣与制度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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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些关于制度的想法,写下来和大家分享。

假设A国成立的第一天,A国人民需要从政党B和政党C中选择国家的执政党。

通过选举投票制度,选出了政党B。

四年过去后,假设理想情况下,政党B执政的很好。

那么人民继续选择政党B执政的可能性就会大于政党C。

也就是说政党B会连任。

如果政党B在执政期间一直表现的很好,那么按道理,A国人民会一直选择政党B。(如果在执政党表现很好的情况下,人民却选择了另外一个政党,那么这个制度是可笑的,滑稽的。)

也就是说,如果政党B表现好,那么理想情况下,应该是一直由政党B连续执政,这种情况下,A国实质执行的是多党选举制度外壳下的一党专政。

但是,如果政党B表现的不好,那么A国的制度优势便会发挥作用,也就是利用选举改变执政党,也就是政党C上台了。

但是,理想状况是不存在的,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事物,多党选举制度也是,多党选举制度理想情况下,多党中的每一党都应该是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如此,在野党亦如此。在野党存在的作用是当执政党损害国家,人民利益时进行纠正,保证国家持续发展的存在。

那么,在这种理想情况下,为了国家人民利益,在野党按理是应该帮助执政党去为国家人民扩大利益的,那也就是说,在在野党的帮助下,执政党会一直表现的更好,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如果执政党表现的好,那么按道理A国人民应该会继续选择政党B执政,也就是说政党C为了国家人民利益帮助政党B,那么政党C就永远不会上台执政。在这种理想情况下,多党选举制的实质其实就是一党专政,除非执政党倒行逆施。

但是,实际上,多党制度并不是如此,每一个政党实质是为某一部分利益服务,而不是为整体上的国家人民考虑。

也就是实际情况下,政党C不仅不会帮助政党B,还会捣乱,污化政党B的执政方针,同时强调自身的优势,期望下次选举中能够上台执政,为自己代表的利益服务。同理,在政党C执政时,政党B也会如此做作。

上面我说了,如果一党表现的不好,那么A国的制度优势便会发挥作用,也就是利用选举改变执政党,也就是另一党上台了。所谓的制度优势,也就是通过选举的方式,不通过革命的手段,也就是以极少的代价进行的一次改朝换代,保证国家持续向前发展。

但,这个制度优势是有前提的,也就是多党中的每一党都为国家人民服务。

如果多党中的每一党都是垃圾,假设是一党专政,那么一党专政的人民就会意识到需要革命去推翻它了,但A国人民是无法改变的,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了革命意识,只能在垃圾中选择不那么垃圾的政党执政,永远的循环下去。

结论,制度的好坏在于执政党,而不是在于制度,如果执政党表现好的情况下,无论何种制度,长期来看都是一党专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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