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媒体会如何报道大陆“苟晶案”!会如何报道台湾“苟晶案”?
台湾媒体的无良无德大家有目共睹。很好奇台湾媒体将会如何报道。如果发生在台湾,又会如何报道?
但是,大家如今对苟晶案的关注已经从人生被顶替到欺骗大众的感情,博取同情,甚至哗众取宠的做作的恶感。
但是,开始给她行为自行脑补辩解的也开始出现,其中有一种是,她不把事情说的严重一些,就没人关注了!!
那么,如果不把三峡大坝变形说的严重一些,就没人看电视了!如果不把茶叶蛋普及率说的严重一些,就没人关注我了!榨菜都吃不起了不说的严重一些,也就没人关注了!!!
丢了辆自己放弃的自行车说自己丢了用于谋生的奔驰!这属于伪证罪!!她在公安机关询问中是否有伪证行为?需要公安机关予以公布为盼!
我不否定偷自行车有罪!别胡喷!
法律上,入室抢劫和入室盗窃是两种性质犯罪,量刑也不同。那么,冒用和顶替也是两种性质和后果的犯罪,量刑标准也不同!
另外,台湾媒体最擅长的是什么。就是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甚至造假新闻哗众取宠!这次,我们的媒体像不像?虽然不是主观刻意!媒体也是被误导,但是始作俑者该不该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