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涉港草案,当机立断,大快人心!留给曱甴的时间不多了

今天上午,大会上关于出台涉港草案的说明,现场多次响起热烈的掌声,这既是代表们对香港的情感表达,更是传递了中国人对香港未来的信心。

去年中国香港街头那些暴乱场面大家还历历在目,令人既痛心愤怒,却又有一种无力感,因为香港缺乏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涉港草案出台,这是审时度势,通盘考虑之后的当机立断决策,针对的就是那些乱港势力,它们今后再也不可能一边祸乱香港,危害国家;一边逃脱法律制裁,变本加厉。

大快人心,正当其时!

网友们为中央出手救香港而拍手称快,同时,那些曱甴们则惶惶不可终日,有的忙着激光洗纹身,去掉那些“港毒标语”图案、有的忙着退出网络群组,向“曱甴队友们”告别。

剩下的那些死硬分子,还在贼船上挣扎,喊着自欺欺人的口号,把希望寄托在境外反华势力上。

一些对涉港草案心存怨恨者,则在舆论上阴阳怪气,说什么恒生指数跌了,港股危险了,哭着说“一国两制”已死。可笑,乱港暴行扬言“揽抄香港”(同归于尽)时,也没见他们着急,现在倒装腔作势关心起香港经济来。

在坚决而强大的国家意志面前,魑魅魍魉们一切阻挡涉案草案落实的企图,都无异于螳臂挡车,哪怕是内外勾结也是同样下场。

那么涉港草案为何必须出台?它的震慑力为何如此巨大?

官方用语是: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维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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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前些年的“反教改”“占中”以及去年的“反送中”等一系例事件,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街头闹剧背后的策划者、组织者、行动者都是同一拨人,真正的总指挥在境外。

然而除了普通的治安罪名,对于乱港势力“分裂叛乱”行为,却没有相关的“国家安全法律”对其定罪,这就是为什么那帮丑类如此嚣张的缘故。

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根据《基本法》,事关国家安全的23条本应及时立法,早日生效。 

然而,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互相勾结,极力阻挠、干扰,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而且23条已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社会舆论上妖魔化、污名化。

客观上说,指望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构去实现23条立法,已是遥遥无期之事。

2003年立法受挫之后,这十七年来,乱港势力抓住这一法律漏洞,频频内外勾结,招摇过市,掀起一波接一波,一场接一场的街头暴力行为,不但严重破坏了香港社会秩序,而且严重威胁着国家安全。

中国香港的国家安全处于“不设防”的状态,这是全世界主权国家的地区中罕见的,乱港势力已经到了“上房揭瓦”的地步。

2019年它们掀起所谓“反送中”事件,名义上是反对通过法律条文,实质上是政治阴谋,企图通过祸乱香港,牵制中国发展脚步,毫无疑问,它们在配合美国的政治目的。

国家已退无可退,反华乱港势力的要求是没有底线的,它们精心包装的一切“诉求”,到了图穷匕见时,就是要分裂国家。换句话说,是它们在逼着国家出手,必须出台涉港国家安全法律,中央有权力也有责任这样做。

2017年我在《香港现在最需要的是这件法宝》曾经写过,如果23条立法遥遥无期,可以预见,那些肆无忌惮的乱港份子,在金钱诱惑和远程遥控下,更会铤而走险。

2019年乱港势力的大型闹剧,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推进国家安全立法已是刻不容缓之事。

23条在香港立法有多难?

2002年9月24日香港发表相关咨询时,美国就心急如焚地跳了出来。那些极为“关心”香港的政客们(索拉兹,波特,西蒙等)发起给白宫写公开信活动。远在万里之外,中国主权治下的香港的一项立法程序,竟然成了美国反华政客眼中的一件大事,不惜出声出力出钱,试图影响扭转进程。

2003年6月6日,它们与香港“民主”派紧密勾连,狼狈为奸,由参众两院领袖提出建议,要求国会对香港23条(国安条例)采取强硬措施。

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277号决议案,“要求中国完全尊重香港自治,与特首,行政,司法,警务的独立,敦促撤回23条立法建议。”

6月27日,参议院议员布朗贝克提出类似决议案,将23条扣上了“限制言论和思想自由”的帽子。

这背后又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交易?估计都锁在CIA的保险柜里。

这一年的三月份,美国用谎言发动了伊拉克战争,炸死数万名伊拉克平民,摧毁了伊拉克世俗社会,伤害到今天还在继续。

谁会相信美国是为了民主,人权而来?然而在一波接一波的舆论神化下,美国却成了“正义天使”。美国支持的香港反23条运动,也自称是为“民主自由”。

谁想批评反驳,谁想维护中国主权和尊严。那么它们不但能让你在脸书、推特上闭嘴,而且能让你在香港闭嘴,这就是它们说的言论自由。

当你讲法律时,他跟你讲民主,当你跟他讲民主,他跟你讲人权,你跟他讲人权,他就坐地堵街!你喊警察,他敢袭警!被收拾了,他哭着要讲法律。

香港总是说“法治社会”,但在一些乱港势力操弄下,却变成了有选择的法治。为了让它们自己和境外势力能够有法律漏洞可钻,于是竭尽全力阻止23条立法生效。

2003年9月5日,香港特区政府收回23条(《国法安全立法》),也就是说在香港搞分裂,叛国行为者,居然没有法律条文可以治罪。

《基本法》是中国行使主权的象征,它不能被打折扣,也不允许被打折扣。但在现实中,根据《基本法》而制定23条,屡屡遭到立法会某些政客和“社会力量”的阻挠,正如今天王晨同志作说明时所说:23条立法有被长期“搁置”的风险……

这次国家直接出手,把一切安排得明明白白,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

从23条受阻可以看到,以地方政府的力量,怎么能够对抗美国的国家力量?所以,出台涉港草案,就是以国家的力量去保护香港,确保中国的国家安全。

美国总统对此说要做出强烈反应,那就来好了,中国也已经准备了反制手段。

美国应当看看自己那些多如牛毛的国家安全法案:《煽动叛乱法》、《间谍法》、《敌对外侨法》、《国家安全法》、《中央情报局法》、《12333号总统行政令》、《外国情报侦察法》、《移民法》、《外侨登记法》、《外国使团法》、《关于制裁泄露国家经济情报法》、《反情报和安全促进法》、《国家安全教育法》、《国土安全信息法》、《国土安全法》、《保护美国法》、《爱国者法案》……

所以,中国制定一部事关中国香港的国家安全方面法律作为《基本法》附件三补充时,美国跳什么跳?它自己金钟罩铁布衫,还不许中国堵上一个国家安全漏洞?什么强烈反应?让蓬佩奥半夜三更悄悄吊死在白宫门口?

涉港草案七大内容已经公布,网上有很多解读和评论,这里不再一一解读。总之一句话:敌人越是害怕越是抓狂,越是说明涉港草案的正确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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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乱港曱甴们的时间不多了,洗心革面是其唯一出路,做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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