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是否违法
昨天胡锡进在他的微信公众号“胡锡进观察”里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反对将翻墙了解信息定性为‘违法’并处罚翻墙者”。
里面提到:微博官方账号“汉滨公安”今天上午发布一条微博称,5月17日,分局情指中心在工作中发现,有人使用“翻墙”软件接入境外网络。情指中心立即会同城郊派出所展开调查,并迅速查明该“翻墙”软件使用人为杨某某,随即依法将杨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经查,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19年9月在手机上下载老王VPN、蚂蚁VPN两款软件,安装在手机上免费使用,并擅自利用这两款软件建立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经审查,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汉滨分局给予杨某某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这说明“翻墙”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