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79岁亲妈案,如果发生在清朝会怎么判?
母亲节快到了,很多人一定想着给自己的母亲好好过个母亲节,吃一顿丰盛的大餐,或者送一份精致的礼物。而近日,在陕西竟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案件,儿子将自己老母亲活埋的案件。
2020年5月2日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王某某用家中的两轮手推车推至靖边县榆林炼油厂东侧“万亩林”,将母亲王某某推进一废弃墓坑内,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铲土掩埋。目前老人已经被救,送往医院救治,犯罪嫌疑人马某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本案各种情况,估计这个嫌疑人应该判个10年左右。
本案如何审理,有国家机关负责,相信会给受害人和大众一个公平的交代。我们今天来看看,在离我们不远的清朝晚期,类似的案子是如何判决的。
郑汉祯殴母案,发生于同治5年,也就是公元1866年,中国名义上最高的统治者同治帝年仅11岁,国家大事全部掌握在垂帘听政的慈禧手中。
慈禧虽然后世给她的评价褒贬不一,说她挥霍无度,导致国力衰弱。其实,慈禧十分勤政,一生从来不曾放松对权力的把控。在信息不发达的旧社会,想要把控下面的局势,就要亲力亲为,审批十几个省份递上来的那海量的奏折。
这一日,慈禧批完了几十份奏折,摘下老花眼镜,揉了揉干涩的双眼,刚想放松一下,余光看到桌角,一份湖广总督官文递上的奏折,大略一看,只是请求皇上审核执行死刑,斩立决(类似于现在的死刑立即执行),没什么大不了的,照准就是。
再一瞥,好像是提到殴打母亲。 触景生情,慈禧也是一位母亲啊,不由得拿起官文的奏折,仔细的看了起来,其大意是:湖北汉川武生郑汉祯,其妻子黄氏与婆婆陈氏不和,时常争吵。一日,黄氏和婆婆又吵了起来,吵着吵着还动起手来。郑汉祯一看老婆吃亏,随手抡起一条板凳把母亲打倒在地。街坊邻居看不下去,将此事告到了县衙。当地政府将此事上报,省政府迅速查明案情,认为郑汉祯夫妻忤逆母亲,殴打母亲致其受伤,如此大逆不道,应判处郑汉祯夫妻斩立决,奏报皇上,可与不可,请皇上圣裁。
慈禧脑子中负责政治的小马达高速运转起来,看似一个平平无奇的案子,如果好好操作一下,会起到什么效果呢?如今皇上只有11岁,主少国疑,底下百官对我的尊重还不够彻底,不如借这个案子,让全国人看到我大权在握,说一不二。再说,也可用这种机会,给小皇帝好好上一课,比御书房的师傅们讲十本四书五经都来的实际呢。
于是慈禧拿起朱笔,做出如下判决:
关于汉川县武生郑汉祯其妻黄氏夫妇忤逆殴母一案,我圣朝以孝道治天下,山边海角莫不遵守孝道,孝敬父母。郑汉祯殴母,罪无可赦!判决对不孝夫妇剥皮扬灰,对其族长不能教训子孙问绞决罪,左右邻居隐不上报,各杖八十,发乌龙江充军,武生教官杖八十,其叔叔与汉祯的其它兄弟三人均绞决,府县地方官不能善教化民,削职回家,黄氏其母亲刺养女不教,刺字流七省示众,黄氏之父名英原系不第秀才,杖八十流三千里。对汉祯其妻黄氏发回本县对着母亲剥皮挂四城门示众尸首烧灰扬散。汉祯母陈氏由湖北布政使每日给米一升,银一钱,汉祯子才九个月大,留汉川县抚恤改名学善。汉祯家田产永荒,着湖广总督饬将此案刊刻遍行各省,倘有忤逆案者,遵依朕旨,毋许轻释钦此。
关于“郑汉祯殴母案”的敕谕 年代:清 尺寸:纵25厘米、横60厘米 质地:纸质 收藏于徐州圣旨博物
判决是如此严厉,主犯郑氏夫妇二人,先在四县游街示众,再押回汉川,对着其母亲活剥其皮,制成标本,悬挂于县城门口。之后尸体烧成灰烬扬散。
郑氏和黄氏一族亦予以连坐,有绞决的,有斩决的,黄氏之父,杖八十,流放3000里,本地保甲并左邻右舍,知情不报,杖八十,充军黑龙江。
郑汉祯的武术教官,因未教徒弟孝道,杖六十,流放千里。
汉川知县并汉阳知府,未尽教化之责,罢免。
郑汉祯母亲陈氏晚年由湖北布政使负责,每日给米一升,银一钱。
郑汉祯九个月大的儿子由汉川县抚恤并改名学善。
郑氏家族的田产不准人再居住,不准买卖,要永远保持荒芜,以警后人。
最后,本案详情由湖广总督刊刻,遍行各省,晓谕天下,以正不孝之风,各地再有忤逆案,照此办理。
就这样,忤逆不孝、殴打老人的郑氏夫妇就在活剥皮的痛苦中结束了一生,而此事也就此记录入史册,流传于后,警示着后人,千万不能做这种丧尽天良、泯灭良心的逆子!如今,活埋79岁高龄亲生母亲的男子已经被以故意杀人罪被刑拘,不管最终他的判决结果怎么样,我们都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附:《诗经 .蓼莪》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瓶之罄矣,维罍之耻。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穀,我独何害!南山律律,飘风弗弗。民莫不穀,我独不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