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和外交亟需落实身份自信

核心提示:   我们必须找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自认和身份自信。

中国的善意在世界上,往往得不到回报,好像我们做什么都是错的,或者做什么都是在补偿自己的错误。于是,有人说我们总是用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前段时间,香港发生内乱,警方依法处置,被西方带头谴责和恶意围观,不管怎么努力,动乱都不能平息。现在中国抗疫取得阶段性胜利,发扬国际主义精神对西方国家等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援助,人家翻脸就不认人,起劲跟着美国反华,已经有几个国家起诉中国,要求赔偿数十万亿美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以受到疫情影响为由要求中国大量减免债务。

这固然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但我们不得不反思自身的原因。

香港乱港事件中,我们的外交部发言人在谴责西方双标时说,中国也是法治国家……。我们的软肋就在这里。这说明,中国已经被装在了西方人的套子里,失去了身份自认和身份自信。

“中国也是法治国家”这句话错在哪里?第一、中国认可,只有法治国家的政府才是合法的政府,因此,西方政府是合法政府。第二、但是,中国政府就不一定是了,因为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就是说,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是单纯的法治国家。在我们承认法治国家的政府才是合法政府,即西方政府是合法政府的前提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不是法治国家?中国政府是不是合法政府就成了问题。当西方政府高兴时,他们可以不计较这个问题。当他们想计较时,反驳一句“你要是合法,干嘛不敢亮出社会主义,而冒充我们法治国家呢?”即可。他们还可以说,社会主义法治不是法治,而是仿行法治,那我们不就成为慈禧太后了吗?第三、我们迷失在西方人的套子里,并且失去了身份自认和身份自信: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是体,法治是用,社会主义才是我们的身份,法治不过是社会主义表现形式的一部分,比如,贵妇是我们的身份,是体,参加某个俱乐部只是我们的爱好而已,是用。倒用为体,又不敢说社会主义法治,只说法治,客观上等于承认他国合法,并自我标榜本国不合法,相当于自己把“贱民”二字刻在自己额头上,招摇过市。于是乎,把正统性拱手让人,每天忙着与世界接轨,却怎么也接不上。

法治是个啥玩意?法治,规则之治,必行,否则就没有现代社会的秩序;法治,资本之治,必废,否则亡中华,灭人类。法治,悖论也!其本质是私人资本的统治。所以,我们庆幸当初修改宪法时,在法治前面加了个定语--“社会主义”,强调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从而使中国法治区别于西方法治,并且是西方法治的改良。社会主义法治优于西方法治,不仅是理论上的必然结论,也为中国70年发展成就证明。

然而,正是因为失去了身份自认和身份自信,国内舆论在方向上一片茫然,才有享尽体制给的特权,把体制和国体都骂的狗血喷头的方方,借着疫情从搅屎棒蝶变为时代的发声桶,得到国内外反动势力的力挺,且在国内大有市场,我们却拿她没有办法,甚至要眼睁睁地看她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我们丧失了对新中国的身份自认和身份自信,就只能跟世界接轨,举目四望,琴瑟琵琶,八方皆上品,唯有中华低!我们也必须放任方方们汉奸自由也是言论自由的政治主张。

后四十年的成就是改革开放的成就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就?逻辑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就,而不是改革开放的成就!然而,我们又搞错了体与用的关系,张口闭口改革开放,结果是国内民众不理解,国外的方方面面也不理解,直说中国不讲逻辑。逻辑上讲,改革开放本质上是向西方学习,因而只能让中国跟跑,而不可能让中国领跑世界,许多西方国家要问,既然是改革开放,你们怎么跑我们前面去了?现在已经是世界老二了,历史在召唤我们恢复自己一千多年的老大地位,该改口了!

我们必须找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自认和身份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即四个自信,落实起来就是身份自信。没有身份自信,四个自信就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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