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与国际接轨的名义蚕食中国传统文化
前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很体现民主,其做法值得肯定。但细看内容,却引起不适。《意见稿》将狗从传统畜禽中去除,并认同狗为伴侣动物。发文单位近日回应的理由是,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这些理由有些奇怪。
狗列不列畜禽,不能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狗作为最早被人类所饲养的动物之一,其属于传统畜禽的范畴可能有数千年历史。狗肉也是人类最早的食物之一,至今在中国东南西北中,都有许多狗肉爱好者。在某些地域,还是特色食品。狗与羊、牛、猪、马、驴、兔、鸡、鸭、鹅、鸽子等一样,既能当宠物养,也能当家畜养,特意将狗特殊化,没有必要。如果要将不食狗肉作为衡量人类文明的尺码,那二千年前出现的佛教中的僧侣、和尚不食荤,不吃狗肉,是不是最为文明?好吃狗肉的广西玉林人、江苏沛县人以及全国各地喜食狗肉的人,是不是比不吃狗肉的人进化慢?文明程度低?是不是把猪肉绞成肉糜灌成香肠干晒、将羊肉片成薄片放入火锅滚烫、将牛肉在高压锅中闷炖就比吃狗肉高尚?是不是养狗的或喜欢狗的人就比不养狗不喜欢狗的人更完美?等等等等问题,量《意见稿》制订者根本无法回答。
将狗不列入畜禽管理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这完全不能作为理由。中国五千年历史,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国土,十四亿人口,有许多生活习惯、风土习俗、文化传统、道德法律、社会制度,都与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不一致,也无法做到一致,更没有必要做到一致。小到使用筷子,大到人代会和政治协商会这种政治这种民主制度,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如何与国际接轨?中国是世界大国,人口约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中国不违背中国现行法规法律的文化习俗,正是我们的文化特色,是人类文化习俗的主要组成部分,需要妥善传承。从保持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多元化来说,也应该反对事事被国际同化。事事与国际接轨,照搬照抄,从小里说是懒政,从大里说是缺乏文化自信。我们要警惕以与国际接轨为名由,逐渐蚕蚀、抛弃中国的没有公害的文化习俗,为崇洋媚外推波助澜。倒是如何安全养狗、文明养狗应该好好完善法规,严格执行法规。
养不养狗、吃不吃狗肉既然都属于个人偏好,与现行国家法规与文化习俗都没有明显冲突,应该由公民自主选择。主管部门不能以一部分人的爱好来压制另一部分的爱好,从而人为撕裂民意。何况,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不养狗的人更为多数。
笔者也很喜欢狗,小时候在老家养过猫和土狗。冬天,猫会钻到被窝,与我互相取暖。土狗更亲昵,夜里我到邻村看电影回来,土狗总会跑到村口迎接,后来被邻居杀吃了,伤心了好久。现在工作性质缺乏养狗养猫条件,实在是件憾事。但笔者也不反对别人讨厌狗、不养狗、吃狗肉。养狗、吃狗肉,无伤天理,无伤伦理,无伤传统,合法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