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的管理办法制定方向
自媒体按照传播目的可以大概分为两类,一类为传播事实和理念,一类以流量为目的进行广告和销售。
既然事实和理念不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也就是不可成立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因此政府必须提供基础类的事实和理念以供社会享用。事实理念类的媒体必须由许可的机构背书,比如智库或官媒下属,社会思潮、事物看法、前瞻观点等的发表需要让这些机构统一把控和鉴别。最基础的逻辑就是事实和理念的传播必须有人民内部来把控,不可随意让渡。相关人员可以统一纳入事业编制进行管理,不可让渡追求市场化回报,市场不可自由交易四类中的大多数人员都在国家的统一管理之下,这些人员也需要纳入统一管理。如果在实际中出现错误或问题,都可以进行相关责任人处罚、行业禁入和预算削减等惩罚措施。而且上级机构可以派驻思政指导委员的进行方向把控。
正面的例子如观察者网,环球时报等。反面的例子如南方周末、网易新闻、新浪新闻等。
流量类的媒体在具体制作中可以不需要涉及事实和理念,主要进行趣味搞笑类的传播和广告销售为目的的媒体,其制作中凡涉及事实和理念的需要给出明确出处,而不是一句研究表明之类的。发布者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和相关的思想理念学习考核(如学习国家互联网发布的内容管理办法等)通过后方可发布,杜绝各种拜金物化攀比泛色情等内容的发布。广告产品需要进行注册或者符合规格的产品才可以进行销售广告的发布。相关人员和产品在遵守相关前提下以市场化来运作。最基础的逻辑就是任何人不可以随便拿起来就拍一段内容即可发布在一个公共平台上。
第二类目前很难举出具体正面的例子,抖音和快手好坏参半,微博谣言、微信公众号类的乱象丛生均由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