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一级响应至3月5日,沪警方破获疫情物资诈骗案两百余起

来源:澎湃新闻

2020-03-11 20:09

2020年1至2月,上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同比下降逾50%,破案同比上升近30%,总体发案继续保持下降态势。

3月11日,上海警方披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阶段性进展。

上海警方披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市公安局密切关注涉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动向,坚决防范犯罪分子利用疫情危害社会治安和市民群众财产安全。其中,1月24日至3月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虚假售卖口罩、耳温枪等疫情防控物资的诈骗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0余人。同时处置涉疫纠纷警情630余起,挽回财产损失4531.78万元。

2020年2月14日,上海市民张先生向浦东公安分局康桥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买口罩被骗82万余元。

此前,张先生家中亲戚急需一批口罩,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寻找到自称是口罩供应商的周某,沟通后便决定在周某这里购买82万元口罩,并通过网上银行将钱款转入周某指定账户。后因周某迟迟未发货,张先生遂向康桥派出所报案。

经循线追踪、缜密侦查,民警于2月1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经审讯,周某交代了其在没有口罩存货、也没有采购口罩渠道的情况下,为了骗取他人钱款,虚构事实向被害人张先生骗取8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与该案类似,2020年2月,青浦区一名李姓女子通过微信平台替朋友购买口罩被诈骗66万余元。3月1日,在福建警方的协助下,民警在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将黄某、卢某两人成功抓获。

2020年2月10日10时许,松江区夏先生向松江警方报案,称其向一微信好友订购大量口罩,在随后微信聊天过程中,对方用相对专业的销售口罩术语骗得了夏先生的信任。但在向对方银行卡转账100万元后,夏先生与对方失去了联系,遂发现被骗。最终,警方申请冻结资金挽回55万元,其余45万元被犯罪嫌疑人在数日内挥霍一空。

警方提醒,市民购买口罩时一定要到有资质的商家或正规渠道购买,凡是在朋友圈、网购平台看到类似1万只口罩起售,量大从优的广告,一定要谨慎,切勿给他人有可趁之机。

————————————————

浙江首例涉疫招摇撞骗案宣判 男子获刑10个月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0-03-11 19:28

今天(3月11日)上午,浙江嘉兴平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浙江省首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企业生产口罩的招摇撞骗案,被告人计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500

今年2月15日, 计某通过其伪造、盖有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章的工作函,获得了平湖某口罩生产企业的信任。

他以“调研员”的身份,对该企业进行了“调研考察”。了解到该企业还有一条老旧口罩生产线还没启用后,他立即要求企业想尽一切办法克服困难,尽快启用这条老旧生产线,扩大产能,配合生产40万只简装版的无支架KN95口罩。

事实上,计某是想以此骗取这批口罩,然后进行私人倒卖。为增加可信度,计某还主动以爆料人的身份寻找媒体接受采访,要求媒体报道企业增加生产线生产口罩的情况,以此增加自己“调研员”身份的真实感。

500

计谋原以为自己这出“戏”演得非常成功,“空手套白狼”的计划只剩临门一脚。没想到弄巧成拙,由于媒体记者在采访中对其提供的身份信息存在怀疑,在与相关部门求证后,计某骗子的身份直接被媒体发现。

得知该情况后,企业立即报警。3月3日,计某在家中被警方抓获。截至案发,这家口罩生产企业共为计某打样和试制半成品口罩5000余只,损失7000余元。

经查,所谓的“调研员”计某系无业人员,杭州西湖区人,1983年出生,现住嘉兴嘉善县。2011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500

据计某当庭供述,因为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有人高价卖口罩,觉得这是个“难得的商机”,心痒难耐却苦无货源。后了解到嘉兴多家口罩生产企业已复工复产,便想伪造个身份去骗取口罩货源后倒卖。为配合自己的“身份”,他还通过网络途径制作了假的“红头文件”。

500

法庭上,计某对自己变造红头文件、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以骗取企业信任,让企业开启专门流水线为其生产口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计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计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计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平湖法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官提醒,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口罩等防疫物资作起了骗人钱财的“文章”,大部分的套路都以出售口罩为名进行诈骗,受骗的一方往往是“购买方”。

而该案中,计某“另辟蹊径”,把诈骗目标由防疫物资“购买方”转向了“生产方”。他意图假借国家对防控物资实行应急收储之名,变造公文、冒充国家公职人员,骗取企业信任,从而获取企业生产的口罩。

疫情防控期间,如涉及防疫物资买卖,广大群众和企业一定注意防范、加强辨别、仔细核实。(总台央视记者 于晨)

+————————————————————————

重庆市纪委通报4起疫情防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多人受处分

来源:澎湃新闻

2020-03-11 16:14

重庆市纪委监委3月11日通报4起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多名公职人员受到处分。

2月1日,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组一村民去世,家人为其办理丧事。因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跟进落实不到位,参加葬礼人员中6人确诊,106人集中接受医学隔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

3月1日,石角镇白云村党总支书记、村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任启国因落实防控工作措施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角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白云村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杨立既不报告又不到场督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月2日,石角镇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白云村挂片联系领导李定兵作风不实、不深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角镇武装部长、副镇长王乾旭统筹安排镇疫情防控工作不实不细,在组织核查期间安排人员弄虚作假,试图掩盖失职失责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月11日,巫溪县宁厂镇人大主席周汝学邀约镇环保办主任黄美淋、县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汤召鸾一同到县职教中心教师朱军家中聚餐饮酒,并进行有财物输赢的棋牌活动。

周汝学在步行离开时,因在公共场所未佩戴口罩被县公安局巡逻民警提醒;其拒不配合,并辱骂民警。周汝学还以县人大代表身份威胁执法民警,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

2月19日,周汝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免去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职务;黄美淋、汤召鸾被书面诫勉;朱军因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另案处理。

2月17日,彭水县郁山镇政府四级调研员何祖渝因私驾车通过郁山镇白马社区二环路口检测点卡口,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通行证。何祖渝认为卡口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拒绝配合并强行开车冲过卡口。2月20日,何祖渝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3月5日,何祖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月24日,巫山县巫峡镇政府三级调研员陈庸杰自驾前往湖北建始县过春节,1月26日返回巫山,其间与多名湖北籍人员聚餐接触。1月31日,巫峡镇在收集职工近期去向时,陈庸杰未如实报告。在明知湖北返巫人员需按规定居家隔离14天的情况下,陈庸杰多次前往银行、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办理个人事项。在2月2日接到参与村社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后,陈庸杰既不向单位请假,也不到岗履职。2月28日,陈庸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有武汉旅居史男子不配合防疫还殴打民警,一审获刑七个月

来源:澎湃新闻

2020-03-11 14:01

曾在湖北武汉停留的男子管某,春节期间在安徽芜湖市繁昌县居住时,不配合抗疫人员工作,还动手殴打到民警。繁昌县人民法院3月10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管某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刑七个月。

判决书显示,该案适用速裁程序,于3月5日开庭审理。“80后”管某这些年常居住上海,其户籍地为湖北武汉。今年1月18日,他在武汉短暂停留后,正月初二(1月26日)与妻儿共四人由湖北荆州来到繁昌县,与其父母共同居住在繁阳镇一小区内。

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月5日19时许,在防疫工作人员对管某一户进行访视期间,管某的父母不服从安排,强行外出。此后,社区的防疫工作人员与城关派出所民警赶来,此时管某的父母已经回到家中。民警与防疫工作人员站在门外,从窗口向管某一家人宣讲防疫政策及法律规定,管某的父母、妻子先后出来,与民警及防疫工作人员发生争吵。

据检方指控,管某的家人与工作人员争吵期间,管某从屋内拿出一把铁锹,朝防疫工作人员闵某冲了过来。处警民警陈某见状,冲过去抓住管某的手,另两名民警上前将铁锹夺下来,管某就用拳头殴打陈某等人。在民警准备控制管某时,管某依然继续反抗踢打民警,造成三名处警民警不同程度受伤。民警随后拿出催泪喷射器对管某喷了一下,管某躲到屋内并将门关起来。此后,增援警力赶到现场,将管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法院一审认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国家赋予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公民应当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遵守社会管理秩序。被告人管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防疫工作人员管理,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措施,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管某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妨害行为,可酌定从重处罚;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3月5日,繁昌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管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对扣押在案的铁锹,予以没收。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