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久居留权条例修正案,考虑一下我提出的这个问题

关于该条例修正案,我希望各位可以认真考虑一下我提出的一下一个问题,请理性参与,我只是希望了解大家的想法,不是找骂的。
如果,这一条款取消所有其他关于人才,资产,定居时间,学历限制,而是规定所有白种人或者黄种人+非msl+女性(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申请居留权,你还会不会坚决反对呢?甚至,你会不会拍手称快呢?
如果该条款规定该条例只针对黑人,男性,msl满足三者之一的人申请,那么是不是不管其他条款怎么修改你都坚决反对呢?(说实话,我也觉得我可能会反感)
这只是两种极端的假设条件,希望各位认真考虑一下自己所真正反对的是什么,而不是人云亦云。你坚决反对我也没意见,我支持你提出反对意见的权利,那么请你不要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简单地刷坚决反对,请你提出你反对的是哪一个条款,请你提出这些条款哪里错了,这些条款该怎样修改。感谢观察者网能够提供如此和谐的讨论环境,大家有意见理性表达,反对可以,不要无脑带节奏,不要人身攻击。相信政府,我党和广大国民经此时间会变得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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