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前来泰南处理亲属后事指南

本文来自华人头条泰国竹子

一、办理公证书

处理死者后事人员应为死者的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以下简称:死者亲属)。死者亲属无法来泰处理死者后事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来泰前请办理以下文件:

(一)死者亲属须在当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无论亲属是否来泰,均应在公证书中列出死者配偶、父母、子女等,参见附件)。

(二)死者亲属全部或部分不能前来泰国,须同时办理委托书公证(由亲属关系公证书中不来泰国的亲属进行委托,委托书中明确受托人、处理遗体的方式和其他委托事项,参见附件)。

(三)如在泰国参加旅游公司组团,一般会为游客办理意外保险。请详细解理赔所需文件和要求(如收款人国内银行账户信息等)。如需向泰国保险公司索赔,请在公证处将公证书翻译为泰文或英文。如不办理保险索赔和其他事宜,可不用翻译。

(四)请尽快将上述公证书传真或扫描后发邮件至我馆

(传真号码:0066-76-304302,邮箱: phuketmail@163.com)。原件带来泰国设法转交我馆。

(五)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委托书公证建议多办几份,我馆会存留一份,其余的可能将在后面领取保险金用到。

二、办理护照签证等来泰事宜

(一)来泰处理后事的家属在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办理特急,1-2个工作日),并赴泰国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

(二)如死者生前在国内办理了意外保险,请通知保险公司并咨询保 险理赔范围、理赔所需泰国文件以及是否需要翻译、公证和认证等,来泰后一并办理。

(三)在泰的宾馆预订、接送、翻译等手续可自行联系,亦可委托国内有资质的旅行社协助安排。如国内旅行社无法安排,我馆可推荐泰国当地旅行社,由家属与其联系接待事宜。在泰各项费用须自理。

(四)可使用国内有银联标志的提款卡在泰国各主要银行有银联标志的自动柜员机上提前泰币现金(中文界面),建议携带2-3张提款卡,以保证提取足够费用。国际信用卡可在酒店、医院、商场使用。(人民币和泰铢的汇率约为 1:4.7)。

(五)泰国手机制式与中国相同。建议另带一部手机,抵达泰国后购买当地电话卡和充值卡。

(六)如在国内出发机场办理了前往普吉、苏梅、合艾的登机牌和行李联运,可在曼谷素万纳普机场抵达厅内的泰国移民局通道,直接办理入境手续后进入国内候机厅(抵达厅有中文标示)。

三、决定遗体处理方式并办理死亡证

死者家属来泰后,可到医院查看遗体并在当地警察局和医院领取材料。我馆会提前出具证明给警方和医院,告知家属姓名和护照号码等。确定遗体处理方式后,持警察局和医院的材料,前往死亡地县(市)政府办理死亡证(周末和泰国节假日不办理),然后领取遗体。死者遗体通常在泰国当地火化,也可运送回国。(运尸费较高且手续繁琐,火化后可直接带骨灰登机。)

(一)火化。通常在当地佛教寺庙进行,可请当地华人善堂协助办理。费用数千泰铢。遗体在当地火化后,凭死者护照以及经公证、认证后的死亡证,携骨灰出、入境。

(二)若运送遗体回国,则须先联系国内相关殡仪馆,确认能否接收以及所需材料。在获得国内相关殡仪馆确认后,可请泰国当地公司代办运送 遗体回国事宜(联系方式附后)。据了解,泰国办理遗体运输手续的公司一般要求死者亲属提供遗体运送承诺书、死者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含泰国签证和入境泰国的印章)、托运人的护照复印件和中国接收人的姓名、地址和 电话等。公司负责联系航空公司、办理运送遗体手续。

四、办理死亡证的公证和认证

在当地政府领取死亡证后,死者家属可持死亡证、死者护照和我馆证明(均为原件)前往办理死亡证的公证, 也可委托他人、当地旅行社或办理遗体运输手续公司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请出具委托书,注明代办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传真我馆,以便给代办人出具证明。

如运送遗体回国,必须办理好死亡证公证和认证。火化则不需要,如在携带骨灰回国前无法办理好公证和认证,我馆可出具携带骨灰证明备用,公证和认证则由代办人在办理完毕后再寄往国内。

公证办理地点:泰国外交部领事司公证处(位于曼谷,地址附后)。请将死亡证译成英文后办理公证。泰国外交部领事司公证处外有翻译公司,提供泰文翻译英文的服务,翻译费用约为500铢,特急公证费用为800铢。办理当天取件的特急公证,须当天上午递交申请材料。

办理死亡证公证后,即可到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领事部办理认证(地址附后),认证费用700泰铢。如需办理当天取证的特急认证,另加1200泰铢。上述提及的费用支出仅供参考,不作为费用支出的标准,费用支出须以实际情况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我馆联系电话0066-76-304219,传真:0066-76-304302(在泰拨打上述电话,请在区号前加0)。我馆网站:http://songkhla.chineseconsulate.org//chn/。如需领事保护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可参阅中国零食服务网《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 http://cs.mfa.gov.cn/lsbh/lbsc/。

泰国办理遗体运输手续公司联系方式

死者亲属或受委托人可从我馆提供的泰国公司中选择,也可通过其他公司办理。公司可办理遗体运送回国以及死亡证的公证、认证等,具体事 项及费用请死者亲属或受委托人与公司直接联系。

一、公司联系方式

(一)曼谷 Siam Funeral & Repatriation Co.,Ltd

联系人:Mr.Varavut(会讲泰语、英语)手机:086-7770214,电话:02-9027907,传真:02-9027906网站:http://www.siamfuneral.com/

(二)曼谷德宏公司 联系人:Mr.Nilant(会讲泰语、英语)手机:081-8543165,电话:02-2211680,传真:02-2211680

(三)普吉 SKY TRADE SERVICER CO.,LTD 联系人:Dim(会讲英语、泰语)手机:081-9682329 电话、传真:076-205327, 076-351329

二、有关说明

上述公司在得到死者亲属委托后,会派人前往医院领取死者遗体、密封包装、注射防腐剂等,然后联系航空公司运送遗体。请公司提前将防腐证明、死亡证、死者护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传真或发邮件到国内殡仪馆,供提前办理遗体入境手续时使用。上述文件原件需随遗体回国。泰国一般不出具检疫证明,国内若有要求可向其进行说明。

泰国外交部领事司公证处

地址:กองสัญชาติและนิติกรณ์ ชั้น 3 เลขที่ 123 อาคารกรมการกงสุล ถนนแจ้งวัฒนะ แขวงทุ่งห้อง เขตหลักสี่ กรุงเทพฯ10210 

(เปิดรับบริการคำร้องตั้งแต่เวลา 8:30 น. ถึง 14:30 น. ทุกวัน ยกเว้นวันเสาร์ วันอาทิตย์และวันหยุดนักขัตฤกษ์)

英文地址:Department of Consular Affairs,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Legalization Division , 3rd floor , No. 123 Chaeng Watthana Road, Bangkok

电话:02-5751057,02-5751058,02-5751059,02-5751060,

或总机02-9817171转3308或3243。

传真:02-5751054。

受理时间:8:30- 14:30,节假日不办公。

注:以上资料来自泰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consular.go.th/main/th/services/1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王国大使馆(办理认证)

地址:中国驻泰国使馆办证厅(Ratchadapisake 路3巷,使馆旁AA楼2楼);

泰文地址:แผนกวีซ่า ( ชั้น ฒ ตึก AA ปากซอย ถนนรัชดาภิเษก สถานเอกอัครราชทูต สาธารณรัฐประชาชนจีนประจำ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 เลขที่ 57 ถนน ดินแดงกรุงเทพมหานคร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中国、泰国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有关认证信息,请浏览大使馆网站中的“领事服务”中的“公证、认证”栏目。

网址http://www.chinaembassy.or.th/chn/。

备注:宋卡也可办理公证, 

地 址 :สำนักงานหนังสือเดินทาง ถนนราชดำเนิน ตำบล บ่อยาง อำเภอ เมือง จังหวัดสงขลา 

电话: 074-315102。认证可在我馆办理。

宋卡市与泰南各地均无航班,如前来需乘车(普吉、苏梅岛至宋卡约6、7小时)。

附件:

(亲属关系)公证书 

申请人:XXX,男,一九 XX 年二月二十三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女,一九 XX 年四月十四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 

关系人:XX,男,一九 XX 年七月九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 公证事项:亲属关系

兹证明 XXX 是 XX 的父亲;XXX 是 XX 的母亲;XXX 是 XX 的妻子(或丈夫)。

委托书

委托人:XXX,性别:男,19XX 年 X 月 X 出生,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

委托人:XXX,性别:女,19XX 年 4 月 X 日出生,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

受托人:XX, 性别:女,19XX 年 7 月 23 日出生,证件名称:护照,证件号码:***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有全权处理 XX 在泰国的善后,包括:死亡证的办理,死亡证的公证和认证,以及遗体处理,遗体处理的方式为在泰国当地火化。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认可。

(委托书)公证书

申请人:XXX,男,一九 XX 年二月二十三日出生,身份号码:***XXX,女,一九 XX 年四月十四曰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公证事项:签名。

兹证明 XXX、XXX 于二〇XX 年六月二十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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