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一中学生吃泡面被开除? 主管部门回应:并未开除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继处理高三男生吃泡面后,高三又有四名女生,明知故犯,在寝室吃泡面,处理如下:一名女生预做开除处理,其余三名学生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责令每人买20箱泡面,由家长到场,在学校公开进行警示展示。”

  以上这则通知,出现在温县一中的校园中。与写通知的小黑板一起示众的,还有一大堆成箱的泡面。

  学生在寝室吃泡面就要被开除?这则发生在温县一中的不寻常事件,12月9日在网络多个社交平台引发广泛关注。

  事实究竟如何?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进行了采访。

  12月9日,一则配有照片的消息如长了翅膀,传播开来,其指称:近日,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四名高三学生在在寝室吃泡面,其中一人预做开除处理,其余三人每人买二十箱泡面。

  该消息配发的照片显示,在一处类似校园的路口,堆放了成箱的物品,上边还有一块小黑板,发布了一则通知。

  该通知说:“继处理高三男生吃泡面后,高三又有四名女生,明知故犯,在寝室吃泡面,处理如下:一名女生预做开除处理,其余三名学生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责令每人买20箱泡面,由家长到场,在学校公开进行警示展示。”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没有明示处罚依据、落款单位,也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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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传照片:学生寝室吃泡面被温县一中预开除

  对于该消息,有网友质疑真实性,认为不可思议,“学校不能以这种理由开除学生的吧”。当然,也有不少自称为校友的网友匿名证实了通知的真实性,并列举了温县一中对其他学生的处罚情形。

  有不愿具名的教育界资深人士受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开除学生,但高中阶段不属于义务教育,校方可以依据学校规定开除学生,但开除作为最严厉的学校处分,前提应该是学生严重违反相关规定且造成了恶劣影响。

  12月10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联系到温县一中朱姓校长。朱校长说,此事的采访事宜,按照温县规定,已经统一由温县县委宣传部、温县教育局负责,他不便多说。

  随后,温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表示,经初步调查,温县一中确有学生因在寝室吃泡面而被处理一事,但并非开除。涉事照片上的通知,系由学校相关人员私自书写发布,并不代表学校官方声音。

  12月10日13时39分,温县县委宣传部向大河报发来了关于对网传“温县一中学生因在寝室吃泡面被开除”有关情况的通报。

  名为《关于温县一中有关舆情的通报》,落款为温县教育局。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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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传图片显示,温县一中一名学生寝室吃泡面被“预开除”

  日前,网传“温县一中学生因在寝室吃泡面被开除”有关情况,温县教育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此进行了调查。

  经查,11月25日12时许,温县一中高三年级四名学生在寝室吃泡面时,被寝管人员当场查到。依据《温县一中学生奖惩量化积分考核细则》“学生可在餐厅食用泡面,禁止在寝室内吃泡面、辣条等有异味的食品,可以食用面包、水果等无明显异味食品”有关规定,鉴于四名学生的行为给其他学生休息、宿舍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学校研究之后给予四名学生“写出纪律和成绩保证书,扣除个人量化积分10分”处分。网上所传“学生因吃泡面被开除”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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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的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大河报记者12月10日摄)

  为强化教育警示作用,学校和学生家长沟通后,要求家长购买泡面进行展示。对此做法,县教育局调查核实后,认为做法失当,责令温县一中以此为戒,强化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处理好严管和厚爱的关系;温县一中采取多种措施,对此事件进行总结、反思,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全面整改,提升教育管理效果。

  目前,温县一中高三全体师生正在备战来年高考,我们恳请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更加优良的学习环境。衷心感谢广大网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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