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人的传统信仰?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微博@在下翩竹

今天我们所要讲述的妖怪故事,都牵涉到一个主题——古代中国人的“信仰”问题:

国人在参与探讨国际话题时,经常被无端诟病的一个理由就是“你们是没有信仰的一群人”,当辩论正酣时对面用外语打出这一串无力反驳的字符,或者当面露出某种“无奈、怜悯中又透出鄙夷”的神情时,简直令人恨不能如同《唐伯虎点秋香》中的对穿肠一般吐血三升……那么,对于这种近乎“道德歧视”一般的言论,我们又该如何反击呢?

今天所要讲述的一系列妖怪故事,所要阐明的便是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国人的传统信仰?

众所周知,中华文明是如今世界上唯一留存的跨度超过四千年的古国文明,而文明一以贯之的特征之一,便是在她的民俗、神话、物质与非物质文化中会保留有相当多的古代文明孑遗痕迹:譬如端午节沐浴、龙舟、饮雄黄的习俗;重阳登高的习俗;部分地区“打春牛”、“唱傩戏”的习俗等等。

文化相承如此,信仰自然也不例外——故而国人的传统信仰之中,事实上是混杂了几个具有不同时代特征的部分组成:中国的民间崇拜中,不仅有遗留自上古先秦时期的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也有经世俗封建统治改良后形成的仙化崇拜、圣人崇拜等。随着历史年代的接近,中国民间信仰的主流观念,事实上是一直在朝着世俗化、实用化、道德化的方向发展的。这些内容在《中国妖怪学》一书中都会有专章论述,这里先按下不表,言归正传先讲故事:

宋人《蓼花洲闲录》中记录过一则有趣的民间信仰故事:温州地界有土地神,一名杜十姨,偶像作女形;一名五髭须,偶像作美髯相公貌;当地土人思忖杜十姨无夫,五髭须无妻,便将杜十姨“送嫁”入五髭须庙,令两祠合并为一,一时传为美谈……那么这两位遭遇“拉郎”的土地神原型为谁呢?

说出来恐怕会招来粉丝毒打——杜十姨者,即“杜拾遗”诗圣杜甫也;五髭须是伍子胥的谐音讹传……不知道二位文武先贤得知自己后身被强行CP,会作何感想。

笑归笑,但以上这则异闻中依然说明了些许中国传统民间信仰的典型特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圣人崇拜、英雄崇拜不同于现世其他国家民族对于杰出人物的普遍看法,而更接近于希腊、北欧古典神话之中的“英灵可以进入神之领域”,甚至在这一基础上更进一步:“英灵可以成为庇佑一方的神祇”。

《聊斋志异》中便记录有这样一则故事:河南怀庆有聂政墓,聂政者,古之侠义刺客。土人不识,往往呼之为“将军庙”。当时分封于此的潞王荒淫无道,时常游行于民间,见到有姿色的女子便命人掳掠至王府行乐……时有王生,其妻貌美,一日偶被潞王窥见,便派人驾驭车马闯入王生家,直接强拽女子上车,扬鞭即走。

王生不敢违抗王府家奴,只能绕路跑到马车必经之道上,隐于路边的聂政墓旁,想等妻子经过时再见一面。马车驶来时,王妻在车上望见丈夫,号哭跳车,王生也不顾一切奔上前来搀扶妻子……车队顿时大乱,眼看着王府家奴就要涌上前来殴打抢人,忽见身后庙门中传来一声巨响,坟茔洞开,现出一个高大壮实的男子,男子手捉白刃,气宇威猛,以身挡住王生夫妇二人,朝着家奴们暴喝道:

“我是聂政!良人之妻岂是能被白日抢夺的?我原本想宰了你们以儆效尤,念你们也是受人之命,姑且放过你们这一回——代我传话给你们的主子:若是再不改过,我改天就去提他的项上人头!”

男子说完话便退入墓中不见了,王府家奴们大惊失色,纷纷弃车而走,王生夫妇到墓前叩谢后相扶回家,过了十余日,也不见有家奴再来叨扰……自此以后,潞王淫行也稍稍消止,时人皆认为是骇于聂政刺韩王之余威。

聂政是中国历史上笔墨传书颇多的一位侠士:《史记》中记载他为了信义替人行刺,又为了不连累家人而自毁面目;《太平御览》中记载他能文能武,相传其为刺韩王所作的《聂政刺韩王曲》就是《广陵散》的前身……对于这样一位勇义双全、文武双绝的侠客,得到世人的崇拜并不足为奇。然而中国的民间信仰,还有一个更加“稀奇”的特征——中国的神不仅可以从“人”被捧上去,还可以被“人”从神位上踢下来。

清代东轩主人所著的《述异记》之中,便有一则《肉身土地》故事:严州山中曾有一位侠士路过,夜间借宿土地庙中,听见有猛虎入庙,于神前叩首,询问该于何时下山捕食何人。土地庙内的神像开口作答,授意虎明日于某地等候。

侠士听罢也不做声,第二天一大早就拿着棍棒来到土地神所指的地方,果然看见有个跟昨夜庙神描述相似的人经过,马上劝他返回,自己留在原地等候老虎……不多时虎呼啸而至,侠士以棒殴杀之,又返回土地庙,推倒神像,大骂其神无耻,食一方百姓香火而利虎……待骂痛快之后,侠士盘腿坐上神位,放言道:

“神既不公,此位当由我来坐!”

说罢当即羽化,端坐仙逝于神位之上。当地人以其肉身为底,为其塑像,呼为“肉身土地”。自重为立庙之后,此地再无虎患。

如果说以上几则故事,表达的还仅仅只是“人”对于“圣人崇拜”、“英雄崇拜”的信仰变迁的话,那么下面这则《太平广记》中的故事,描写的则是“人”对于“天之道”的信仰基准及反抗精神:

唐元和年中,海康有人名为陈鸾凤,海康又名雷乡,夏秋两季雷雨颇多,乡人为雷公立庙,祭祀频繁,供品丰厚。天长日久,当地雷公日益骄横,与乡人立规:凡新雷日后每旬之日,百工不得劳作,犯之即被雷震死;又令乡人不得将黄鱼与猪肉共食,共食者亦震死……某年海康大旱,乡人祷雨,雷公不应。陈鸾凤闻讯大怒,指天骂道:

“这里是雷乡!百姓个个尊奉雷神,小心恭敬,却不能得到神的赐福!如今庄稼都枯死了,湖泽都掏干了,牲畜都作为祭祀杀完了,那还留着这么个破庙有何用!”

陈鸾凤说罢便一不做二不休,举火烧了雷神庙,同时将黄鱼与猪肉混合,在田中大嚼而食,吃完便拿着劈竹刀坐在田埂上,专等着雷公来找麻烦……不多时果然恶风骤起,乌云汇聚,雷声携着倾盆大雨朝陈鸾凤当头打来。

陈鸾凤看见云中似乎有物活动,跳起来就是一刀砍去——刀身传来砍中某物的触感,不多时云上滚下一个模样骇人的东西:非猪非熊,遍体生毛,头上有角,手持石斧,背后有青色肉翼……怪物左腿中刀,坠地后立即风停雨歇。陈鸾凤知道自己砍中的就是雷公原型,连忙奔去乡里呼人观看。

陈鸾凤破了雷公淫威后,便想杀死怪物吃肉,乡人大骇,认为雷公是天上灵物,而陈鸾凤不过是一介凡夫,杀死雷公会导致一乡受害,于是强拉着他不准上前……不多时云雨重聚,裹挟着受伤的怪物返回天上。豪雨大作,一乡旱情得以缓解。

自砍伤雷公后,陈鸾凤所到之处必遭雷劈,但其人毫发不损。乡人惊怖,皆驱逐之,陈鸾凤不得已只能寄身山洞之中。然此后海康但有旱情,乡人便重金请陈鸾凤出山,食黄鱼猪肉,风雨立至……如此二十余年,时人俗呼陈为“雨师”。

到了太和年中,当地刺史得知此事,请来陈鸾凤问询。已是暮年的陈鸾凤献上当年砍伤雷公腿的劈竹刀,自白道:

“我年轻的时候心如铁石,鬼神雷电皆视若无物。当时只想着哪怕牺牲这条命,也要救活一乡因旱受灾的百姓,何况上天真的能如此无道,纵容雷鬼其类肆意逞凶吗?”

以上主要的三则故事,便是我关于“何为中华民族的传统信仰”一问的回答:这里的百姓或许昏庸、或许愚昧、或许未曾开智,但从未缺乏过信仰——我们的信仰,从古至今,始终都是那些最杰出的“人”:那些活着,是为了让更多人更好地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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