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7年政制迷途
——1980年-1997年英国挖的坑和搅的屎
目录:
一,殖民期政制(1843年-1970年)
二,恶意的启蒙(1971年-1983年)
三,退二而进三(1984年-1988年)
四,风波与狂欢(1989年-1991年)
五,最后的屎棍(1992年-1997年)
六,何处是家乡
一,殖民期政制(1843年-1970年)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席位。1972年,中美发布联合声明,美国承认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同年,中英达成两国互派特使的协定。
这是新时代的开端。同样在1971年,英国开始为香港有可能回归中国做最早的准备。在这之前,从1843年英国人建立港英政府,到1970年,除了日占期(1941-1945),长达124年里,香港的政治制度保持着稳定的港督集权、英人治港。其内容很简单:
《英皇制诰》由女王颁布,是所谓的香港宪法。《皇室训令》是执行《英皇制诰》的细则。
女王是香港的最高统治者。
港督由女王任命,是女王的全权代表。一直到1997年,28个港督都由伦敦方面决定,以女王的名义委任派出,不存在任何选举成分。
港督下设立法局和行政局。这两个局是港督的咨询机构。
立法局方面,港督兼任立法局主席。《皇室训令》指出:立法局只能讨论港督提出的问题。
第一届立法局由港督委任3个政府官员作为议员,称之为官守议员。相对应的,非官守议员是指民间人士所任议员。第二届立法局加入3个当然官守议员,意思是由3个固定官员职位兼任议员。
当时港英政府的财政收入里,除了提取清王朝的赔款基金和土地批租,主要是鸦片贸易的税收。最大的鸦片商怡和洋行借此介入政治,于1850年,同样在港督的选择和委任下,立法局有了2个非官守议员。
后来,立法局的非官守议员大多是英国商人,有少数华商,比如电影《算死草》里的何西爵士,其原型何东就做过议员。议员数量的变化非常缓慢,直到60年代,非官守议员的数量终于增加到和官守议员相等,各13人,并在此后保持两者相等。
从1843年,直到后来的1984年,除了少数几个指定职务的当然官守议员(主要是布政司、财政司等政府高官),立法局所有议员均由港督定夺。
表:1970年之前立法局议员数量变化缓慢
立法局内部有投票,但由于议员都是港督选择和任命,投票就显得很多余。而且即便这样,港督除了作为立法局一员可以参与投票之后,最终作为主席还有决定票的权利。任何立法局通过的条例,都需要港督批准才能立法。
行政局方面,港督兼任行政局主席,并任命议员。行政局的历程和立法局类似,不再赘述。
接下来是一个执行部门:行政部,也就是公务员团队,头把交椅叫做布政司,即公务员之首,亦是港督的首席秘书。
一个司法部门,头把交椅叫做首席按察司,即终审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这两个职位由港督给出建议,伦敦方面做出最终指示。港督对任何罪犯有赦免权。
最后,港督身兼英国驻军的名义总司令。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港英政府系统在字面上有立法机构,司法机构,行政机构,但三权非但不独立,恰恰是三位一体,港督代表女王独揽大权。
而女王不过是个吉祥物。可以这样理解,香港的小问题和中问题由港督个人决定,香港的大问题由议会大厦和唐宁街10号决定。第22任港督葛量洪在回忆录中说,在香港:
总督的地位仅次于上帝。
为什么立法局只是个摆设,而不给香港人一套英式政制,让他们参与选举?1856年7月,时任英国殖民地事务大臣拉布谢尔在公函中表示,这是因为:
香港的华人居民,也许极少数体面的人士除外,道德素质非常低下。
这是英国在香港持续100多年港督集权背后的恶劣心理。
二战结束后,1966年,回答香港记者时,时任英国殖民地事务大臣李说:
香港的政制发展有明显的限制,因为香港不能像其他属地的演变一样,希望达成自治或独立的地位。成立民选立法机构的主张是错误的,因为这些政制发展只有最终的目的是要达成自治或独立才会有真正的意义。
为此,1968年英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里,特别做出明文条款,指出不必在香港选举立法局或行政局的议员。
这背后又有两个原因。
首先,英国当然希望长久地控制香港,而不是给香港自治的权利。
第二,1949年广东解放后,毛泽东战略性地决定不急于收回香港,留一个对外的口子。但中方同时向英国表示:只要香港进行任何可能走向独立的政制改革,中国会立即收回香港。
香港后来的政制改革起始于1980年,也就是1979年中国明确表示不予英国续租香港之后。这一明确,意味着英国很可能在九七失去香港,上面两条因素也就被击破了。
不过,回顾英国的伎俩,可能还需要提前一些。我认为,如公众号8月的文章《香港70年制造业兴衰》,香港今天的经济问题要从1949年前的赴港潮说起。而香港今天的政制问题,最好从1971年港督的履职大纲说起。
二,恶意的启蒙(1971年-1983年)
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的同一时间,1971年11月,正是港督麦理浩任期的开始。在一个月之前,他向英国外交部门提交了自己的履职大纲、后来的解密档案《香港候任总督的指引》。
指引里提到,英国必须在香港租约期满前,或者在信心崩溃前,与中国进行谈判;不要进行代议制改革。尤其引人寻味的段落是:
英国必须在香港有意识地制定加强信心的政策,借以争取充分时间,让有利于谈判的条件在中国出现。
第二年,麦理浩在施政报告里说:
这些项目全部是顺着现存各项措施的逻辑而发展出来的。但它们同时对外宣布,以传达一个信息,五六十年代大量难民涌入而造成的不确定环境已成过去,乃一经过计算的举动,旨在令市民的注意力聚焦于香港乃它们的家,而香港政府是他们的政府。
麦理浩所谓的项目,指这一年间实施或宣布即将实施的民生项目,包括但不止于:
1971年,实施小学义务教育;1978年,扩展到9年义务教育;提高教师薪酬;
1972年,提出“十年建屋计划”;1976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
1972年,提高1971年由上任港督首次引入的“公共援助计划”的津贴数额;1976年根据物价指数发放;1980年引入“残疾补助金”
1972年,成立集体运输临时管理局,将研究了5年的地铁计划提上日程,同意兴建,至1979年开通;
1972年,成立禁毒处;
1973年,提出成立独立的反贪机构,次年成立廉政公署;
1974年,制定未来10年医疗政策,提升公立医疗服务。
这里有社会问题过于严峻、倒逼而行的,更多则是早应实施却拖延多年的。这些项目达到了为香港市民谋求福利的结果不假,但通过麦理浩的两份文件,其针对香港回归的政治用意显而易见。
1976年,延续上百年的司法任用制度也有所改革。港英政府成立“司法人员叙用委员会”,成员有首席按察司,律政司,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席,以及总督委任的1-3人。这个委员会依然是咨询机构,在司法职位出现空缺的时候,他们向总督提供意见,由总督决定人选。
其实从这个细节已经能看出端倪。英国有两手准备。如果英国能够续租香港,那么所谓委员会,按照委员的构成,大权仍在港英政府手里。
而一旦出现政权变化,那么伦敦方面不必把法官委任的权利直接交给北京方面,因为权利已经在这个委员会手里。就此,英国可以在香港内部培养一套独立政权,这套独立政权的基本目标是未来的中国中央政府难以过多插手,从而留给英国操控的余地。
司法任用制度在后来的1990年和1995年再度修改,扩张委员会的权利。本文内容将集中于立法局,司法改革不再叙述。
这里必须先说明一个问题。关于下文中英国大刀阔斧的改制,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中国显得比较无奈和被动。以我所见,回归前香港由英国统治是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在于:
从中英谈判,到基本法制定,到过渡期,到九七,中国的目标是始终是:在收回主权的前提下,尽量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而英国的目标始终是:在避免中国单方面(不排除武力)收回香港的前提下,尽量得到更多利益,不止是九七之前的利益,更是九七之后的利益。
这样,中国就必然给出一定的让步,从而使英国有埋雷的空间。
又恰好,在别的国家挖坑,埋雷,搅屎,凡此种种,伦敦方面可能是全世界经验最丰富的政府,有着最绚烂的历史。
1978年,中国宣布改革开放。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交。3月,麦理浩访华,向中方试探续租香港。中国外交部给出了正式答复:中国要收回香港。
随后的1980年开始,伴随中英两国接触,尤其是1982年-1984年的中英谈判,英国续租香港的念头已断,用主权换治权的希望也趋向于零,香港政制改革的大幕便正式开启。
改革的焦点集中在最终制衡政府的立法局。
继续之前,先加以回顾。1843年,立法局议席数量为4个,经过131年,1964年到1972年的议席数量为26个。然后,只花了不到10年,26个议席已经变成54个。此时立法局情况如下:
1980年立法局:
功能:港督的咨询机构
主席:港督
议员产生办法:
港督委任:54(含当然议席)
(港督委任包含当然官守议席,下同)
1980年6月,港英政府公布《地方行政》绿皮书(名为《香港地方行政的模式》;类似文件下文都以简单名称取代,以便阅读),在半年的征询期后正式推出《地方行政》白皮书,主要内容是:
将港九和新界划分成18个地区,成立18个区议会;
区议会由民选议员,委任议员,当然议员组成;
年满21岁、居港7年的本区居民均可参选民选议员
每个地区再划分为若干个选区,各自选出区议员;
1982年举行了第一届区议会选举。情况可以简单总结为:
1982年区议会:
功能:咨询机构
议席总数:490
民选议席:132
委任议席:132
官守议席:169
当然议席:57
此时民选议席占总数的四分之一。这个数字将在《联合声明》发布之后迅速增加。
虽然出现了直选产生的区议员,但区议会本身的性质仅是港英政府的咨询机构。如果香港回归一事不成立,区议会可以永久地作为咨询机构存在下去。而回归一旦确立,区议会就将是英国搅屎行动的灵魂,它的作用至少有3个:
在基层激发居民参政议政的热情;
参与立法局的间接选举,作为立法局从委任制到直选制的过渡;
发现人才,筛选人才,锻炼人才,培育亲英团体。
此处还必须介绍一个组织:前身为洁净局的市政局,属于市政府的下级单位。
市政局的服务范围仅港岛和九龙,服务内容仅食物卫生、清洁街道、康乐设施等,相当于卫生委员。1973年,港督麦理浩给予市政局一些自主权,包括财政自主,相当于给了卫生委员一个卫生基金会。
市政局从1936年开始引入选举议席,到1973年,在24个议席中,有12个委任议席,12个选举议席。这被一些香港人认为是香港早有民主的证据。但要注意到,市政局选举的选民有资格要求,包括收入和教育水平等。1973年,全港有490万人,符合选民资格的有44万人,申请成为选民的有3.5万人,而最后的投票人数为8675人。
所以有另一种看法认为,当时一些稍有社会地位但地位又不够高的香港人,对华人无法参政感到不满,港英政府以这个卫生委员的直选敷衍他们。
下文立法局的选举中,市政局会闪现。1982年设立区议会后,第二年市政局下也设立了区域市政局,其细节及目的和区议会类似,不作赘述。
到此为止,区议会和市政局都有直选议席,但都仅此而已。区议会搞咨询,市政局搞卫生,立法局的议席仍旧由港督委任。但一种扭曲而失序的民主已然萌发。
1982年,邓小平预言说,在回归前香港有可能出现问题:
这些混乱是人为的。这当中不光有外国人,也有中国人,而主要是英国人。
三,退二而进三(1984年-1988年)
1984年7月,持续两年的中英谈判临近尾声。在撒切尔的回忆录里,她将这场谈判称为个人政绩里“当时唯一的挫折”。眼看对香港续租或保持治权无望,她曾在1983年的政府会议上说:“我们必须发展香港的民主架构,使她能在短时间内达成独立或自治。”
这一年的7月和11月,港英政府发布《代议政制》绿皮书和白皮书,正式提出代议制改革,主要内容是在1985年的立法局选举中:
议员56人,其中当然官守议员和港督委任议员共32人,功能组别选出议员12人,选举团选出议员12人;
所谓功能组别,功能就是行业的意思,比如商界,工业界,劳工界,金融界等;
所谓选举团,由市政局和区议会组成,2个由市政局选出,10个由区议会选出
在140年的港英政府执政史中,立法局从来由港督委任议员,这是第一次出现选举议员。这是质的变化。接下来几年的主题就成了量的突破。
白皮书还建议在1987年考虑不再由港督担任立法局主席,而是由立法局的非官守议员互相选举,产生主席。这一建议后来没有在1987年实施。
区议会方面也做出迅速推进。1985年的区议会选举中,426个议席里,取消了全部官守议席,民选议席增加到237个。
对于这种举动,至少有些香港人是非常满意的。当时香港政坛职位最高的华人钟士元曾在采访中问:怎样保证回归后港人治港,而不是北京治港?
钟士元祖籍广东南海,是立法局和行政局的双料首席非官守议员,港英政府建制中地位最高者,被称为“政坛教父”。他的政治才能应该可以说列入香港的第一梯队。然而这个人做出过貌似十分关键但却万分诡异的事情。
就在《代议政制》绿皮书发布之前,也是《联合声明》发布之前,1984年5月,钟士元带着一个议员小组去伦敦请愿。他们把请愿内容发成《香港前途问题的声明》。
在这份代表行政局和立法局全体非官守议员的声明里,他们对于英国即将撤离“非常失望”。声明警告说,考虑到中国可能会违约,英国不能与中国政府签订协议;就算签了协议,要把协议写入《联合声明》并成为主要纲领;而且,英国在九七后也不要完全撤出香港,而要在行政、法律、经济这些方面保留地位。
中方对这份声明表示了强烈的否定。而英方也没有公开表达过于显著的支持。
6月,钟士元带着两个议员(邓莲如和利国伟)主动联络北京,并于当月下旬见到了邓小平。钟士元说:
邓主任说过港人治港,我们是举双手赞成,但是,我们担心港人没有这个能力。香港如果管不好,那损失就大了。
邓小平告诉他们,中国人不是低能。
这倒不是最荒唐的。最荒唐的是,邓小平特地说,欢迎你们以个人身份来北京。钟士元没有接这个台阶,强调他们的身份是港英政府议员,代表香港人民。
后期钟士元的态度有所转变,在大亚湾核电站的争议中为中方背书,回归前对董建华参选特首做出重要助推。香港政界认为他见风使舵。
钟士元于2018年去世。在回忆录里,他将自己描绘为一个不亲英也不亲中,只为香港利益考虑的人。可见当时的香港政坛没有国家和主权概念。
不过,后文会提到几年后包玉刚等人的荒唐举动,相比之下钟士元简直正常极了。
图:邓小平接见钟士元
1984年12月,《联合声明》正式签署。
如果说此前的两份白皮书,还算是“港英政府内政”,那么《联合声明》正式签署之后的改革,就显得厚颜无耻了。因为邓小平提出的“五十年不变”,指的是以《联合声明》签订为参考点,而不是经过未知巨变后的97年为参考点。
关于这一点,在1984年4月的会谈中,双方已经进行过争论。争论的结果是各说各的,一个“不变”,两个参考点。英方的要求显然不合逻辑,因为在1984年的协议中,中方怎么可能同意以未来为标准的不变。这无非是取决于英国的脸皮有多厚。
推进政制改革还在继续。1985年4月,英国通过《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的1985年修正/附加版,授予港英政府制定立法局选举法例和监察选举的权利。立法局改革之权便下放到港督层面。
同时,《1985年立法局条例》通过,此前由港督意志控制的立法局获得实权:议员在会议上言论自由;立法局拥有传讯权利;立法局行使职权不受法院管辖。这份条例确认了立法局的功能转变:从咨询机构变成权力机构。
在1986年的港督施政报告中,港督尤德非常明确地指出,要允许市民参与政府的工作。9月,尤德心脏病发,在英国驻华大使馆过世。
当年11月,91个团体组成“香港民主政制促进联委会”,简称民促会,提出“促进政制民主”。同月,71名工商业人士发布《选举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的建议》,主张由一个600人组成的选举团选出九七特首。或真或假的民间力量开始发出声音。
1987年5月,港英政府公布《代议制发展检讨》绿皮书。几乎是同一时间,中方的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长李后发表谈话,表示香港的政制发展必须和基本法衔接,否则中方不会承认。
期间发生了一件事。87年10月美国股灾影响到香港,恒生指数出现当时的历史最大单日跌幅。紧急时刻,汇丰请中国银行出资援助。后来中国银行全力支持,在各方努力下,股市恢复平稳。
10月末,港英政府收集市民意见,决定1988年是否要将立法局24个非政府的席位从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结果是大多数人反对1988年直选,但赞成在1988年稍后直选。
1988年2月,港英政府发布《代议政制今后的发展》,表示代议制将循序渐进,1988年直选操之过急,推迟到1991年采取直选。
同年,区议会选举中民选议席的数字再次增加,由1985年的237个增加到264个。
开始下一章节之前,简单总结一下1988年为止的立法局选举议席:
1985年/1988年区议会:
性质:向上参选立法局议员
议席总数:426 / 462
民选议席:237 / 264
委任议席:132 / 141
官守议席:0 / 0
当然议席:57 / 57
1988年立法局:
主席:港督
议员产生办法:
港督委任:32
功能组别间接选举:12
市政局间接选举:2
地方间接选举:10
就这样,区议会参与立法局选举。被委任了一个半世纪的立法局议员,进入间接选举制。
以此为结尾,除了港英政府强行将一个半世纪前所未见的代议制推上日程,这4年,中英双方保持联络,中方继续起草基本法,也向英方友好性地寻求建议。虽然对匆忙的政制改革不满,但中方还是本着保护香港的原则,认可英方改革,但求稳健,便于回归前后的衔接。所谓衔接,也就是1997年7月1日前后,议员名单不变,大家走一个宣誓流程,简称“直通车”。
然而随之而来的三年,新的因素给了英国进一步政改的动力,甚至让伦敦方面动了推翻《联合声明》的念头。
四,风波与狂欢(1989年-1991年)
中英关系在这三年出现倒退。和许多人,尤其是许多被西方媒体带偏的香港人的一厢情愿不同,中英关系变化,风波并不是主要原因。柏林墙倒塌,东欧剧变,波兰团结工会选举获胜,最甚是1991年苏联解体,才是英国态度变化的最大因素,他们因此认为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将出现变局。
从中美关系也能看出我上述关于不同事件重要性的排列。
6月,美国统领盟友制裁中国。6月下旬,布什给邓小平发了长长一封私人信函,解释制裁之无奈,称要派特使访华。这场7月1日的密访,当时除布什本人,只有国务卿贝克知道,机密程度超过了1971年基辛格访华。
12月初,总统特使公开访华。但12月末,东欧政局突变后,美国变得不急于改善中美关系。直到1990年,伊拉克吞并科威特,美国需要中国的联合国五常票时,双方再度靠近。
在12月初美国总统特使公开访华的同时,英国首相特使则进行了秘密访华。英国特使转交了撒切尔给邓小平的信,表示“无意让香港被用作进行颠覆的基地”,但是,如同布什表示不得不受制于美国国会的强硬态度一样,撒切尔说她也面临巨大的压力,因此希望能够在1991年增加立法局直选议员的名额。
此时最紧张的是港商。7月,包玉刚的大女婿苏海文找到新华社香港分社,提议说由包家为首的10多个商人租借香港,10年期,100亿。
这个故事来自于80年代新华社香港分社许社长。社长于1990年前往美国,此处不再展开。
但其实最先想到这一茬的是“景泰蓝大王”、张柏芝的干爹陈玉书,他的开价高得多。陈曾经亲自撰稿:
为了使全世界资本主义国家,了解中方的诚意,把推迟十年收回香港的建议,向全球宣布,回报的一定是拍烂手掌的欢呼……若是中方嫌六百亿这个数目太少,可以磋商……五十年不变,改成四十年不变也无妨。
据许社长回忆录,时任港澳办副主任鲁平直说“这是卖国”。
英国则加紧部署。三年间,英国做了三件事,并随着国内和国际局势的变化而调整要价。
89年5月,立法局讨论了一个草案,于7月通过,宣称针对九七之后的特区立法会(九七后,立法局改称立法会)选举办法,行政局和立法局已经达成共识。此事被称为“两局共识”。其内容是:
1997年第一届立法会有60个议席,其中直接选举30个,功能组别间接选举30个;
1999年第二届立法会有90个议席,其中直接选举60个,功能组别30个;
(注:立法会选举间隔4年,但九七后第一届选举间隔2年)
2003年第三届立法会有90个议席,全部直接选举产生;
最迟到2003年,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
这里面的问题显而易见,港英政府下的两局,而且其中大部分议员由港督委任,这样的机构和议员有什么资格制定九七之后中国香港立法会的选举规则。
港督卫奕信在6月的立法局会议上号召议员们说:
倘若两局议员所达至的立场获得本港各政治团体接纳,我们便可以达至多年来争取的目标。
这是1989年,在1988年之前,一个半世纪里,香港立法局从来不曾直接选举,也不曾间接选举,议员从来由港督意志决定,这会儿就突然有了一个“多年来争取的目标”。
年底,两局把这份共识意见书送达《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并在香港市民中大肆宣传。中国表示不接受。
1990年1月到2月,双方外长经过7封往来的书面文件,讨价还价,确认在60个席位里,直选议席的数量为:1991年18席,1997年20席,1999年24席,2003年30席。
1991年9月,148岁高寿的立法局首次出现直选议员18人。仍身为立法局主席的港督,调整为名义港督,不再参加立法局会议。
第二个事件是“居英权计划”。
1989年底,英国公开提出居英权方案,要给5万香港人发放英国护照。这里面有一部分护照将在未来发出,给“未来会晋升高位的人士”。这个未来包括九七之后。
护照发放对象的行业分配为:纪律部队(警察和海关)7000份;敏感部门(资深公务员和媒体人士)6000份;关键性岗位(专业和商界人士)36500份,投资者500份。连同他们的家庭成员,总数是22.5万人。
1990年,这一方案在英国生效。
“两局共识”,“居英权计划”,下文的“人权法案”,都由港督卫奕信在当年6月21日的立法局会议上大张旗鼓,给香港人一种针对性显著的错觉。这一手法和1971年的民生大礼包如出一辙。但是,例如居英权这一条,根据英国2014年解密的档案,这一计划早在1984年6月,也就是《联合声明》即将草签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实施。
当时,英国内阁决定向6400名香港官员、法官、警方人员,发放居英权。他们将可以在需要时,带着家人成为英国公民。英国外交部从职位,家庭资产,社会影响力这些方面入手,制定出高度机密的居英权名单。
在这份档案解密时,名单中还有2000人由于更高的机密系数而未公开。这意味着,某一个特区政府的要员,很可能藏有英国合法公民的身份。
不过,不要以为除了政治原因,英国愿意出于善意接纳 “港英市民”。2018年,又有一封相关信函被解密。这是1985年10月,时任英国内务大臣赫德给外务大臣豪尔写了一封密信。
赫德在信中要求英国外交方面劝说葡萄牙政府收紧给澳门居民发放的葡国护照,以免香港人通过澳门-葡萄牙-英国这条曲线,最终又跑到英国去生活。后来外交方面没有照此行事,因为港督尤德表示,不想因此引起葡国政府的不良反应。
图:1985年,赫德给豪尔的信
第三个事件是立法局于1991年6月通过的“人权法案”。这部法案的重点不在于人权方面的内容,而在于条款:
第三条:所有先前法例凡与《人权法案》抵触的,予以废除;
第四条:以后制定的所有法例都必须符合《人权法案》的规定。
《人权法案》一经通过,就有“国际法律家委员会”访问香港,提出立法局选举中的功能组别选举,违背《人权法案》中的“选举权必须普及而平等”。
到1997年,港英政府利用《人权法案》修改了50多个条例。期间,全国人大通过相关法律限制了《人权法案》,比如对修改后的《社团条例》不予采用。
当时,依据《人权法案》,立法局通过对《社团条例》的修订,内容上做出三个变化:
第一,社团注册登记制改为通知制。此前,新立社团需要向警务处长申请注册,经同意方才合法。修改后,社团只需要通知警务处长。
第二,此前,香港对政治类社团有高度限制,尤其对禁止入侵学校的政治类社团。修改后,该类限制放开。
第三,此前,港督有权解散任何社团,警务处长和警察有权搜查社团。修改后,这些权力全部被废除。
正是此时,香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民间政党。第一个正式政党是港同盟,成立于1990年4月,参加了1991年的选举。1994年,港同盟和另一个政党汇点合并,成为香港民主党,是现如今泛民派的大党。
港同盟的元老有李柱铭和司徒华。司徒华曾任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会长,是一个典型的热血青年式的政治爱好者。我看了一些他的文章,只能说终其一生,幼稚无比。
而今,短短20年,香港的政党已经数不清楚。2016年的立法会选举中,60个议席分布在17个政党里。党派间时而结盟,时而乱斗,党内又有纷争,眼花缭乱,人浮于事。
1994年,港英政府还通过了对《公安条例》的修改,作为与《社团条例》的配套。《公安条例》修改之前,香港集会游行需要申请并领取牌照;修改之后,和社团一样,只需要“通知”。
尽管九七之后,这些新条例被取消或修改,但破坏性已不可逆。港英政府要的是打开社会的政治宽松度,尤其是学校和学生的参政意识、参政热情。
同一时期英国还打了一张经济牌,即跨越九七的香港国际机场建设,原意是耗尽港府财政积蓄,并为特区政府欠下巨债。这件大事和政改关系较小,不再展开。
时至1991年,直选已被引入,区议会暂时退场。立法局选举情况为:
1991年立法局:
性质:权力机构
主席:港督,但不参加立法局会议
议员产生办法:
港督委任:21
功能组别间接选举:21
地方直接选举:18
五,最后的屎棍(1992年-1997年)
1992年,身为保守党主席,帮助保守党赢得英国大选的彭定康,在自己的选区落寞失利。他被任命为末代港督,于7月抵达香港。3个月后,彭定康发表施政报告,名为《香港的未来:五年大计展新猷》,其中包含一份惊人的政制改革方案:
行政局和立法局的议员不再兼任,彼此不重叠;
立法局主席不再由港督兼任,而是由议员互相选举;
港督代表行政机关向立法局负责,每个月向立法局汇报工作;
成立一个事务委员会,由政府官员和立法局官员组成,建立两者之间的有效合作关系;
并对1994年的立法局选举做出改革:
投票年龄由21岁降至18岁;
分区直选的“双议席双票制”改为“单议席单票制”;
功能组别的法团投票改为个人投票;
新增设9个功能组别;
设立法局选举委员会,由直选出来的区议员组成
这些改革目的明确,每一条都是为了九七后制衡政府。
两局议员不重叠,意在使行政局的政府人员不得参与立法局,使立法局完全独立于政府。
立法局主席不再由港督兼任,由议员互相选举产生。这条目的同上。这是直接在说,九七前立法局主席是港督,九七后立法局主席不得是特首。
前面两条尚可说要使立法局成为制衡政府的独立组织,那么港督向立法局汇报工作这一条,就是在明说立法局凌驾于港督——特首,特首只有执行的义务,没有其他权利。
成立由政府和立法局组成的事务委员会,是让立法局除了立法大权之外,还参与到政府的执行之中。
就此,与其叫做立法局,不如叫做幕后政府。
在选举上,投票年龄由21岁降至18岁。这一条虽然只增加20万张选票,但是这个年龄段恰恰是最为被意识形态所蛊惑而热衷参与投票的群体,可以配合上文放开校园政治团体的《社团法案》想象其作用。
分区直选的选举方式,1991年采用“双议席双票制”,即每个选民可以投两2人,最高票的2人当选。这种办法有利于两党平衡,因为较为中立的民众会分别投票给两个党派。改为“单议席单票制”,则在一个更小的选区里,每个选民投1票,最高票的1人当选。这对当时占上风的泛民派有利。
功能组别方面,按照此前的协议,功能团体主要是香港支柱产业,采用三种投票方式,一是团体票(法人票),如金融界;一是个人票,如法律界;一是兼而有之,如商业类。功能组别的意义,本就是以纳税额、社会贡献而占据立法局一席之地。
新方案里,功能组别增加9个,纳入了所有行业。结果是功能团体的选民人数从10万上升到270万。同时要改为全部直选。照此做,大部分(除非无就业)选民都能在分区直选里投1票,再到功能组别投1票。如此,功能组别已无意义。
设立法局选举委员会,由直选区议员组成。这个选举委员会本不存在,是中方准备写入基本法的新设机构。其设计是:九七后的头两届立法会选举,议员分为三部分,除了分区直选,功能组别,第三部分由选举委员会选出。选举委员会只参与两届,分别占10个议席和6个议席,第三界退出。选举委员会由本港各界共800人组成。
彭定康要成立的选举委员会,改为由直选区议员组成,而他同时也更改了区议员的选举,取消委任区议员,改为几乎全部直选。
以上改革,等于政府被控制在立法局手里,而立法局(及区议会)由全民直选——那么问题来了,香港的舆论控制在谁的手里?当时英国已经在香港渗透政治力量,明有政治明星在媒体和教育两大行业,暗有政府里的居英权人士,结党结社风靡,集会游行无阻,又逢风波的余温,泛民派风头无两。
从无民间参政传统的香港,以前文提到的港同盟、汇点等政党为起点,已经涌现出大量政治团体。全世界的多党社会,各政党都有各自的发展历程,和社会演化、相关群体利益等息息相关。而香港的政党产生之初就是以参选为目的,以至于不伦不类,演的是“为同意而同意”和“为反对而反对”。
在1990年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对《基本法》不记名投票时,60人中有2个,对于160个条款全部投反对票。这有什么意义呢?
两任首相、撒切尔和梅杰都对彭定康的方案表示全力支持。同月,彭定康访华,李鹏拒绝见他,钱其琛在众目睽睽之下拒绝和他握手。
10月28日,中方公布了1990年初中英外长的7封书面外交信函,证明港英政府的新方案违背了双方已达成的协定,中方不会接受。
金庸也对这一方案大为不满,多次写社评表达。他曾经毫不讳言地说:
……只是从中、港的现实出发,认为民主缓进对香港最有利。……相信恒心与毅力,不喜欢大跃进式的狂冲猛打。当然,不必否认,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属于既得利益的建制派,满意现状,不想有太大、太多、太快的剧变。
在1988年,金庸和査济民提出的政制协调方案就是一项比较保守的缓进方案,后来被采纳。香港各界,包括所谓亲中派,都对此表达抗议,认为“太慢了”。
我读了较多资料的个人看法,也可以参考上文的钟士元、苏文海、陈文书其人其事,香港人在政治方面,总体呈现的是一种又可气又可笑的低智化。他们在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以优越姿态参政时,身上完全看不见70年代还与政治绝缘的心虚。
很多事情都表明,金庸先生根本不是一个亲北京政府的立场。但少有人认真考虑金庸的出发点。从政治才能上,香港的政客们无法放眼长远,无法理解争取与妥协之间的平衡。从初心上,更少人真正念及香港的民生。
彭定康在香港民间做政治宣传,同时到国外寻求对香港政改的支持,包括在美国受到克林顿的接见。他在日本的演讲中说:
《联合声明》肯定了英国对香港的政制及“一国两制”负有50年的责任。
这种主权不明的谬论成了至今某些香港人的圣旨。
据中国方面分析,苏联解体等一连串的事情,让英国估计形势有变,对《联合声明》感到后悔;另一方面,英国过去一向在殖民地搅屎比较成功,对自己在香港问题上的妥协(原有经贸利益)感到吃亏。英国因而在最后几年匆忙找补,激进程度超过他们先前的计划。
时至1994年3月,经过17轮谈判,中英谈崩了。彭定康的方案在立法局全面通过。“直通车”破灭。中方着手筹备立法会临时委员会作为九七的过渡。两边各做各的。
1995年,立法局选举完全按照英国人的意思,虽然分为四个部分,但已经偏离分类的本意:
1995年立法局:
性质:权力机构,制衡政府
主席:非港督(议员互选产生)
议员产生办法:
功能组别直接选举:30
地方直接选举:20
选举委员会间接选举:10(区议会议员组成委员会)
1995年区议会:
议席总数:373
民选议席:346
当然议席:27
到此为止,所有的变化呈现如下:
表:立法局议员产生办法的变化
表:区议会议员产生办法的变化
尽管九七后,彭定康的一部分政改方案被《基本法》否认,但是必须承认,政治乱象的种子皆已发芽。
六,何处是家乡
区议会直选,立法局直选,制衡政府,政党纷繁,一系列此前一个半世纪未曾存在的代议制现象,在短短17年里匆忙早产。1995年英国人一意孤行的版本没有被中方承认,政制结构以1991年的形态延续到了九七之后,并根据《基本法》给予循序渐进的民主化改革。
结果是什么呢,党派争执,开会吵架,政策无法落地,意识形态为先,逢中必反。后来的广深港高铁和港珠澳大桥都因此耽搁。
2009年,高铁从深圳延伸到香港的计划在立法会争论不休,反对派的理由是铁路和公路路线重复、破坏居民生活、空气污染、噪音、造价高昂、受惠人数少、成本收益不好。为此有反高铁聚集和游行,又有反反高铁聚集和游行。
港珠澳大桥的情况差不多,反对者提出各种原因,还隆重推出一个老太太上到台前,以死相逼。背后原因则是怕“中国进一步加强对香港的控制”。
这两个项目最后都因为反反复复的争执而推迟和超支。2018年,港珠澳大桥开通。这一年,深圳GDP超过香港。
再以制造业为例。我在《香港70年制造业兴衰》中引用的数据直白反应了香港制造业从空白到兴盛,从兴盛到消失,都是外部影响,几乎没有宏观政策。
1987年11月4日的立法局质询会议上,塑料厂起家的黄保欣议员曾提出:
多年以来,由于一些连我个人也不甚了解的原因,本港一直没有对制造业采取正面、积极的态度,政府先假定制造业有它的局限条件,再用许多理由,例如公款不能用来扶助一些特定的工业之类,来阻止我们对制造业给予太多的扶助。
如果改变想法,拨出例如10亿元经费,作为发展高科技之用,包括科学园,各种专业的研究中心,例如电子、生物工程研究中心等等,我相信大多数市民会支持这种做法,而且政府也可以收回这笔投资。
……我建议政府不要以土地拍卖可得的价格作为衡量应否兴建停车场的标准,因为那是一些绝对必需的设施,它对生产力的影响,是难以计算的。
在发展房屋方面,应该尽量提高居者有其屋单位的比例,……应该对那些住在环境甚差而经济条件又不好的居民予以特别好的照顾。他们的居住环境曾经是我在本局提出质询的事项。而他们很多是战前的老居民,由于他们一直住在未有变化的地区,他们不能得到很多比他们新到香港的人所得到的照顾。
我读到“战前的老居民”这一句时差点哭出来。我在香港制造业一文中有写道:
在此期间(指日占期),英军全体撤离,再也没有付出一颗子弹。只有新界居民组成的一支游击队(全称: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港九大队)苦苦作战。香港的大量人口在这一期间或是回到大陆,或是迁往东南亚、欧美等地。
时至1945年二战结束,在美国的摆弄下,香港从日军手里再度落到英国手里。此刻,本就稚嫩的制造业工厂已被日军几近清零。人逃的逃,死的死,剩下60万。
黄保欣先生于今年(2019年)7月过世。
1992年10月,彭定康公布那份《五年大计》后,在立法局议员给港督的致辞中,刘千石议员表示非常失望,他提出:
市政报告只重申港府一向的自由市场“积极不干预”政策,并企图透过进一步加强与大财团的联系,以维持现有的经济秩序与财富分配关系,而完全没有为本港未来经济和工商业发展提出任何方向性的建议。
香港现时正面对经济转型的时候,广大劳工阶层与基层市民能否在经济中得到就业与生活素质的保障,政府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
……10年前,我已经提出警告,如果工业界再不改善生产力,加强对工人的技术训练,则本港制造业的优势将会消失。……从历史可以看到,本港的资本家多重视短期利益,缺乏长远投资的承担。
刘千石提了9点劳工政策建议,非常细致,包括停止输入外来廉价劳工,政府出资培训本地工人,注重男女同工同酬,禁止签订不公平的劳动合同,成立“失业保障基金”等。刘千石当时是泛民派成员,他是泛民派中不多见的真心关注产业和民生的议员。2004年后,因为提出反对派政党应与中央政府和解,泛民派认为他“叛变”。
1970年是香港制造业的巅峰,制造业比重31%;1980年,这个数字下降到24%;黄保欣和刘千石提出上述建议的1990年左右,制造业比重已经下降到17%。他们的建议连水漂都没有打起来,2000年,该比重为5%。今天,香港制造业比重是1%。
而在1992年,刘千石当日的这份致辞港督的文件里,没有更多人关注产业,最主要的内容是制度之争。刘慧卿议员提到:
英国的统治给予我们五、六百万人很多自由,而这些自由如果在中国政府的管治下,我相信我们是不能达到的。
当时,刘慧卿还是中文大学和香港大学的讲师、香港记者协会主席。她的议员生涯,关注点都是政治和权利,全无民生。她和司徒华不同,这是一个政客。
刘慧卿还曾提出,立法局的立法事宜,不应该提交给全国人大,否则就是不符合一国两制。英国在九七后参与香港治理也是她的主张之一。就在最近,她刚找过英国国会议员介入香港动乱。
我很难理解这些人到底有没有读过“主权”二字的意思。实际上他们可以去中国领土以外的任何地方建立一个香国或者港国,但香港的领土属于中国。
香港立法会网站上有港英时代立法局的会议记录,读来非常有意思。如刚才提及的黄保欣和刘千石那样有来龙去脉的产业或民生建议,少之又少。讨论比较多的是民生类里的“文明”问题,如出租车拒载、工地噪音等。
经英国人改制后的立法会,没有变得务实,反而越来越无聊,除了社区里的鸡毛蒜皮,最多的就是人权类问题。比如2019年10月23日的立法会会议。
会上的质询:
民生与社会类9条:屯门地铁延线的进展;停车难为什么解决不好;荃湾海旁发臭;新建公租屋的租金;不按规定乱丢废旧电子电器问题;游泳场馆救生员不足;某个地段车祸比较多,要不要调低限速;某旅游公司倒闭,之前销售的储值卡作废,怎么处置?某新药是否列入资助?某菜市场的空置率怎么样?
人权类5条:逃犯条例使香港香港的国际形象受损;已经和香港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能否保证嫌疑犯的人权;为少数族裔(指南亚人)解决申请加入中国(香港)籍;警察对示威者发射催泪弹布袋弹不合理;根据“英国警务人员的指引”认为香港警察对市民和记者的搜查不合理;
法律类2条:罪犯刑满释放后的再度犯罪率怎么样?联交所受贿问题;
能源类2条:清洁能源现状;为什么要从南方电网买电,而不是本地以清洁能源发电?
香港的产业发展和竞争力3条:香港机场怎样面对来自珠三角的竞争?怎么振兴科技?本地劳工短缺问题。
会上辩论了19项议案,几乎全是反对政府、反对警察、党派吵架。比如25名议员联合动议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特首;3名议员联合动议谴责何君尧议员,因为何在721那天下午到元朗看望并鼓励街坊;动议不信任特区政府;动议政府镇压和平示威;动议调查警察拘捕儿童……直到最后一条,终于出现非政治性的动议“确保儿童游戏权,让孩子快乐成长”。
如果说恰逢政治问题突出,那么再来看2018年10月24日的立法会记录。当天有5条议案,分别是:
特区政府政治打压英国《金融时报》编辑,不给他发工作签证,引发国际忧虑,破坏香港言论自由;
特区政府应该允许同性恋结婚;
还有3条,都是针对特区政府作为大股东的香港地铁公司,如涉嫌招投标不够透明、涉嫌隐瞒沉降等。
这就是目前的香港立法会。
政治制度改革有巨大的风险,成少败多。所以,往往是问题倒逼针对性的改革,少有为改而改。香港的情况比为改而改更糟糕,不是香港人为改而改,而是英国人为改而改。
从第一届区议会选举算起,政改发生在回归前15年。被代表英国政府的港督集权了近150年的香港,匆匆迎来代议制,玩得乌烟瘴气。英国这一步走得恶毒,却成效奇佳。
我不想议论不同的制度孰好孰坏,但什么人在什么时候用了什么制度,用得好与坏,并不难判断。
明年,四年一度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又要举办。香港的政治票友喜欢写一些关于现行选举规则的文章,细细地计算,哪个党夺了几票,如果换一种规则,哪个党能挽回几票,背后是政治力量在操纵云云。但是谁又愿意回过头去看一看,80年代的香港,有必要走政改之路吗?而今的香港人,在这条路上还能浪费多少时间?
(全文完)
参考书籍:
《香港问题读本》/港澳办
《香港经济史》/卢受采 卢冬青
《香港史新编》/王賡武
《百年屈辱史终结》/李后
《废约》/陈敦德
《鲁平口述香港回归》/鲁平
《香港政制发展历程》/王凤超
《香港大事记》/李平
《香港回归大事记》/袁求实
《外交十记》/钱其琛
及撒切尔、钟士元等人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