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常识:阶级斗争是人类社会必然出现的错误现象

        社会进步是生产力进步的结果,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果。

        有什么样的阶级与阶级关系,决定于生产力的水平,也就是马克思说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的水平不提高,阶级斗争的结果就不过是让一部分人的阶级地位发生了改变,并不能导致任何阶级的消失。

        相反,阶级斗争的行为必然会导致生产力进步的迟缓,尤其是阶级之间暴力对抗的结果,会是生产力的被破坏,社会进程的严重停滞。这既是历史的事实,也是符合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观的。

        也就是说,主张阶级斗争,其实是违背了马克思的哲学原理的。

        国家不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结果。国家能力的丧失才会导致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

        原始社会没有阶级,也就没有阶级矛盾,也就不需要调和阶级矛盾,也就没有国家。

        阶级、阶级矛盾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力进步的结果。

        人类社会产生了阶级、阶级矛盾以后,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必须有一个能调和阶级矛盾的工具,防止社会破裂,这就是国家。

        国家调和阶级矛盾的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稳定,保证生产力进步的必要环境。而不是所谓的代表“剥削阶级”统治”被剥削阶级“。

        说国家是”剥削阶级统治被剥削阶级“的工具,是建立在错误的价值理论基础上的错误观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理论违背了他自己创立的辩证唯物与历史唯物哲学观点。

        从辩证唯物观点看,事物的属性是人与物的关系,决定于人的主观要求。

        而人的主观要求,又决定于人的客观环境。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客观环境,因此,同一事物相对于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属性。因此就会有不同的价值判断。

        也就是说,对于人类通过劳动与生产活动创造出来的产品是否有价值,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判断; 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也会有不同的判断。

        因此,价值不是劳动创造的,是人们判断的结果。这就是主观价值理论的正确之处,也应该是用辨证唯物观分析的结果。

        那么阶级分化是怎样出现的呢?

        由于人与人的客观环境和——其实还是决定于客观环境的——主观能力不一样,对于同样事物的价值判断也就不一样。不同的人的价值判断融汇为市场价值判断。而由所有各自客观环境与主观条件不同的判断融汇而成的市场价值判断,有着自己产生与变化的客观规律。

        不同的人的价值观对于这个变化规律的适应情况必然会不同,于是在市场竞争中,交易的结果也就不同。

        有的人的价值判断符合市场价值变化规律,通过交易获得了较大的市场价值份额,也就是实现了财富增长;

        有的人的价值判断与市场价值变化规律相悖,通过交易只获得较少的市场价值份额,损失了财富。

        经济活动就是为获取财富的竞争。

        竞争的结果必然是少数人获胜,大多数人失败。

        因此,贫富分化是经济社会里价值变化的客观规律导致的,而不是谁剥削谁的结果。

        这也说明,获得财富的人并不是因为创造了财富。

        阶级的分化,就从人们之间的财富差异而来。

        社会贫富分化是经济社会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同时贫富分化会导致市场的有效消费不足,引发经济危机。

        经济危机导致生产力被破坏,经济进一步萎缩。底层民众的生活越加困难。于是会导致部分民众的绝望而被社会的野心家利用,成为社会动荡的原因。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崩溃。

        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就必然通过适当照顾底层民众利益的要求来缓和社会矛盾。当然国家要这么做,必须手里有资源可用。

        当国家手中资源用尽之日,也就是阶级矛盾无法调和之时。而生产力的进步,也是国家收入增加的唯一可能。         

       因此,作为执政党的成员,应该宣传的是如何更好的提高生产力水平,而不是鼓吹阶级斗争。

        从历史唯物观分析,人与人的关系决定于生产力的状况。

        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只能有什么样的阶级关系。企图用阶级斗争的方法解决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明显违背了生产力决定论。

        要让社会进步,就应该全社会各阶层同心协力发展生产力,而不是把精力用于阶级斗争。这也是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观出发应该得出的结论。

        因此说,阶级斗争就是是人类社会的错误现象,同时也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

        不应该有阶级斗争,当然也就不应该有阶级对阶级的专政。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根本就是虚假概念。

        无产阶级、人民,必然指的是生活在相对底层的广大人民群众。他们不可能是社会政治的主人。

        因为他们之所以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就是因为与精英们相比,他们适应环境的能力较低。是相对没有能力的群体。

        因此,他们不可能在社会竞争——不管什么方式的竞争——中获得政权。而只能依靠掌握政权的统治者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照顾他们的利益。

        当然,统治者要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就必须社会稳定,从而也必须顾及到底层民众的利益。否则,极容易被社会上的野心家利用底层民众的不满情绪,挑起社会动乱——这也是统治集团不应该主张阶级斗争的原因。

        官方作为社会的统治者,应该努力避免阶级斗争,防止社会动荡。这是统治者的根本利益要求。

        可是今天中国的执政党因为传统意识形态的要求,居然会违背自己的根本利益关系要求,发出阶级斗争的声音,这不能不说是官方意识形态部门的严重错误。

        不过社会上还有另一群人,一方面态度激烈地反对官方的阶级斗争声音,一方面用反对阶级斗争的手法,进行对于官方的阶级斗争行为。

        在这样情况下,官方想不进行阶级斗争,确实也办不到。所以阶级斗争终究是避免不了的。

        因为它虽然与官方的根本利益相矛盾,却是一些口头上反对阶级斗争的人的利益关系的根本要求——不煽动阶级斗争,如何可能推翻现行政治体制?

        这些人煽动阶级斗争的手法之一,就是故意抹煞阶级差异。抹煞了阶级差异,就可以对民众做出两个方面的忽悠:

        1、社会由公民与政府组成,公民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就是因为政府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所以全体公民应该团结起来——这里他们不说集体主义价值观是违背伦理道德的了——与政府对抗。

       2、大家都是公民,所以精英们的要求就是全体公民的要求,精英们的利益关系就是全体公民的利益关系。

        于是,精英们获得越来越多的财富,就是天然合理的。底层民众的生活艰难只能是自己的事。

        这样有利于精英们在攫取社会财富上更加的无所顾忌。实际上就是为了让精英阶层的利益可以在挤压民众利益的基础上无限扩大。

        什么叫阶级斗争?就是不同社会群体间,因为利益矛盾得不到缓和而发生的的有组织的群体冲突。

        因为经济社会中财富的分配不可能公平,社会的阶级差异是客观存在的。

        阶级差异的存在,决定了阶级利益矛盾的客观存在。

        但是阶级矛盾只要能够得到缓和,阶级斗争的发生并不是必然的。而政府就是通过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从而缓和阶级矛盾的社会管理机构。

        政府的能力越强,缓和阶级矛盾的能力也就越大。阶级斗争爆发的可能性也就越小。

        谁会想要进行阶级斗争呢?普通民众没有进行阶级斗争的意识与能力。他们要么是逆来顺受,要么是单打独斗。

        只有精英阶层中的野心家们,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煽动那些利益关系其实与精英阶层——更不用说野心家们——不一致的普通民众,与政府对抗。

        因此,用公民概念抹杀精英阶层与普通民众阶层的阶级差异,忽悠普通民众,就是这些野心家煽动与操纵阶级斗争行为的一种表现。

        阶级斗争的目的,是争取财富分配的控制权。

        用抹杀阶级差异的方法,让普通民众无视自身的利益要求,跟着一些精英阶层中的野心家,削弱乃至于完全消灭政府调节阶级矛盾的能力,任凭精英阶层制定完全不利于民众的财富分配规则,让精英阶层在财富分配上永远居于不受控制的权力位置上,是这些人从事阶级斗争行为的目的。

        如果阶级斗争能够让社会财富增加,从而使得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都得到满足,那么阶级斗争也就不是不应该的。可是事实证明,阶级斗争的后果,只不过是精英阶层中一些野心家的利益得到实现,民众该受什么困苦还得受什么困苦。

        原因很简单,民众要脱离困苦,只能以生产力进步为条件。而生产力进步只能在社会稳定的环境中实现。所以阶级斗争是与民众的利益关系相违背的。

        一些人故意抹煞阶级差异的目的,就是为了忽悠民众,为一些精英群体的利益而进行阶级斗争——他们说这不是阶级斗争,是公民对政府的斗争。

        这样阶级斗争行为的结果,只不过是让某些精英集团,可以获得对于社会财富分配的控制权,有利于这些精英群体的利益扩大,并且,往往伴随的是为他们卖了命的普通民众,在社会财富分配中的地位的进一步下降,民众生活的更加艰难。

        所以,作为普通民众的我们,应该明白,阶级斗争是与我们的利益关系要求相违背的。

        其实精英阶层的根本利益要求,也是与阶级斗争相违背的——社会因阶级斗争陷入动乱,精英阶层一样会受到损害。

        社会的进步、各阶层利益的共同增长,是可以、也必须,在生产力进步的条件下实现的。而阶级斗争恰好是对于生产力的破坏。

        因此,官方的阶级斗争宣传,不但与民众的利益关系要求相违背,也与精英阶层的根本利益关系要求相违背。更与政府的根本利益关系要求相违背,是错误的。

        而一些口头上反对阶级斗争的精英阶层的野心家们,故意用公民概念抹煞事实上存在的阶级差异,煽动民众与政府对抗,更是在用阶级斗争行为,迫使政府用阶级斗争行为应对阶级斗争。

        社会各方面,尤其是社会的统治者们,必须十分警惕与防止这样的社会错误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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