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军火库”案5嫌犯当庭获释,百名港警法院外等候再度拘捕
被告离开法院登上警车。来源:《星岛日报》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范凌志】5名香港暴徒被控于2日在湾仔某建筑内藏有爆炸品,案件4日在香港东区法院提堂。不可思议的一幕是,辩方声称发现控方呈交的律政司同意检控书写错被告姓名,最终所有被告获当庭释放。据《星岛日报》报道,4日当晚19时开始,有过百名防暴警察在法院外进行戒备,等候获撤销控罪的被告离开法院。至晚上20时,各被告走出法院,再度登上警车被捕。
据控罪书描述,5名被告依次为21岁男子郑锦辉、22岁女子杨泳茹、24岁男子丘建威、21岁莫礼滔,以及19岁黄建棋,此五人涉嫌在湾仔坚拿道西10号冠景楼4楼F室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其中包括59瓶汽油弹、79瓶半制成汽油弹以及伸缩警棍、胡椒喷雾、防毒面罩等物品。
有被告登上警车(图源:香港“东网”)
逾百名防暴警察法院戒备。(来源:《星岛日报》)
然而,4日开庭后,辩方声称控方呈交的律政司同意检控书写错被告名,中英文控罪内容不同,“并非有效文件,根本无理据继续检控程序,应即时释放所有被告”。随后,裁判官判定此错误导致整个聆讯无效,下令控方需要在下午18时前决定如何处理,结果所有被告在限期过后被当庭释放。
为此,香港警方针对该局面部署了再度拘捕行动。据香港“东网”消息,当时大批防暴警察抵达东区法院外,有部分进入大楼地下,气氛一度紧张。晚上20时许,有3名被控男子在其同伙撑伞遮蔽下离开法院,随即登上警车。据了解,警方较早前也已带走另2名疑涉案人士,他们当庭释放后于法庭外再次被捕。据悉,案件将尽快重新提讯。
警察在法院外等候嫌犯,以再度拘捕是否合乎规范?4日晚,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前主席陈祖光表示,在提堂时,一般都会有警察在法院内外等候,以应对提堂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状况,因此今晚警方在法院外等候并不是个案,是完全合乎规范的。陈祖光说,该案是由于检控书出了错误,只需要重新出一份正确的材料再行检控就可以。
此前,外界对香港司法机构“抓了就放”的“怪象”早有很多质疑,这次的案件更是引发诸多猜测。对此,陈祖光明确向《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检控书为什么出错,他们(检控专员)怎么去做的,我们很难猜测。但根据我从警四十多年的经验,理论上是绝不可能出这种错误的。”陈祖光说,按照香港的法律,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案件,会由律政司的检控专员来出具检控书,这些检控专员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律师,对法律很有研究,出这种低级错误的概率非常低,因此,让人很难不怀疑此事是有人故意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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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很多被捕暴徒被轻判,香港民间力量发起“法庭监察”
【环球网报道】据香港《文汇报》5日消息,近5个月来,黑色暴力严重蚕食香港法治根基,香港警察承受着巨大压力在最前线维护治安,表现专业。而很多被捕暴徒和煽暴派却被香港法院轻判,因担心香港的公正司法无法得到体现,香港民间力量在互联网发起“法庭监察”运动,希望法官和裁判官接受市民的监察。
《文汇报》报道截图
报道称,有资深法律界人士说,香港警方拘捕了2700多名暴徒,但暴徒不仅绝大多数获得保释,迄今更无一人被判入狱。这些被捕暴徒,经过结案程序后又重归暴动前线,正因为如此,蒙面黑衣暴徒才会肆无忌惮。该人士呼吁,“司法公义无法得到体现,法治也就离沦亡不远。民间发起‘法庭监察’的行动,法官与裁判官,是时候接受市民的合理监察了。”
该法律界人士说,法庭对不同冲突案件的裁决,往往令市民感觉涉嫌双重标准。在沙田新城市广场践踏国旗,将国旗投至垃圾手推车内再弃于城门河的暴徒,法庭轻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而一名来自中国内地的男子,因在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大门喷字,就被指控一项刑事毁坏罪,不获保释速审速判,3天之内送入监牢监禁4星期。
报道称,这位法律界人士最不满法官对保释问题的处理。他历数: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广场暴徒捣乱中,一名港大毕业生涉嫌咬断警员手指,法官竟然批准保释;还有黄之锋,两度被拘捕、两度很快被保释,法庭还允许其出境继续搞反中乱港活动,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更离谱的,7月28日发生在上环的暴力事件中,有17人被控但获得保释,保释条件宽松,包括允许离境,结果其中两个被告弃保潜逃,主审的裁判官才急忙增加不准离境的保释条件。
《文汇报》称,这位法律界人士说,“暴徒违法代价太轻,仍自由自在进出香港,还有机会弃保潜逃,难怪香港暴乱难息。”他表示,引入‘法庭监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正当选择。”
报道引述该人士的话称,“法庭监察”至少应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公开案情,让公众了解案子的来龙去脉,有助于做出公正的裁决;第二,要求明确主审法官名字,有助于提升审判“透明度”;第三,要求明确轻判、重判的法律依据。
这位法律界人士还提到,在世界各国的刑事司法领域,公众对司法进行有效监督,以及量刑的平衡和公正性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法庭监察”已成国际惯例。这种监督机制有效防止量刑不准、裁决不公的现象,香港有必要借鉴,增加香港司法系统公众参与度,筑牢香港的法治基础。